丽水买房 >房产问答 >丽水楼市 >丽水楼市 >详情

丽水那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有时间的限制吗?什么时候去**容易办理?

141****6387 | 2013-10-25 09:37:23

已有3个回答

  • 151****8245

    这个没有硬性的规定,你要买房子的时候,那时肯定要取的。还有就是每个公司的规定不一样。

    查看全文↓ 2013-10-25 09:38:33
  • 135****1202

    一般来讲是一年支取一次,但是如果你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可以办理约定支取,约定支取有月度,季度,半年,及一年的时间选择,但是前提是必须有公积金联名卡才能申请。
    但是地方和地方不一样,具体也要看公司的规定吧。

    查看全文↓ 2013-10-25 09:38:19
  • 154****4740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查看全文↓ 2013-10-25 09:37:51
丽水买房交流群-16群(311)

相关问题

  • 进行公积金提取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职工在购房时,没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提取公积金,除购买公有住房可以直接房款使用公积金冲抵外,其他各类房屋都要在房产证办出后来进行申请。职工购房申请住房贷款的情况,可以在放贷后与贷款银行签订委托书,使用住房公积金冲抵住房贷款,职工提前结清住房贷款的情况下,可以在结清后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同时职工自结清之日起有三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三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通常情况下,若是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一次性购买、建造以及大修自住房时,职工本人及其配偶需要在在三年内可以一次性提取的总额不超过购房额的住房公积金。职工使用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首次提取不超过首期额,以后每年一次或每隔几年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期间的还贷总额,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 有的,新房是住房公积金签订一年以内

    全部2个回答>
  • 没有时间限制。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全部3个回答>
  • 没有时效限制的。 办理流程各地政策不统一,需要了解你属于哪个城市的。或者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都有公示流程。

    全部3个回答>
  • 没有时间限制,但需要满足提取条件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如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