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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是多少,老公想提取公积金半点事,不知道可以提取多少,按照什么比例来的

137****0456 | 2013-10-25 15:13:19

已有4个回答

  • 145****5615

    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查看全文↓ 2013-10-25 15:16:31
  • 153****9666

    《办法》规定,离休、退休的;出境定居的;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死亡、被宣告死亡的职工,可办理销户手续。销户后,职工(或死亡、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查看全文↓ 2013-10-25 15:15:30
  • 148****1027

    据了解,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文件桂房改〔2011〕5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通知》精神,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全市现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进行调整。
    调整后,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15%调整为12%,取消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高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
    区直、中直驻我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上、下限可参照自治区有关单位相关政策执行。

    查看全文↓ 2013-10-25 15:14:45
  • 144****1944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查看全文↓ 2013-10-25 15: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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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定义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1.住房消费提取:(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2.销户提取:(1)离休、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4)死亡。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一) 住房消费支取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款发票办理支取。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二) 销户提取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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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是可以提取自己交的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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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上的金额是你房子的全款,而借款合同上的金额是你跟银行申请的贷款,是放款去掉**款的部分啊。不管你怎么避税,**后给官方报上去的房屋总价肯定是一致的呀,如果出现不一致,那几乎不大可能,这样的低级错误,不会通过审批的。所以我认为,你担心多了,你的累计提取额上限是你发票上的金额。如果真的出现你发票上的房价总额跟借款合同上的房价总额不一致,那么就看你以哪种方式办理提取了。购房提取需提供资料:1、全款购房: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或者: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2、贷款购房:借款合同+购房合同+**款发票。上面的方式,哪种比较适合你,你就选择哪种,以所提及的票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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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定义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1.住房消费提取:(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2.销户提取:(1)离休、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4)死亡。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一) 住房消费支取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款发票办理支取。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二) 销户提取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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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上的金额是你房子的全款,而借款合同上的金额是你跟银行申请的贷款,是放款去掉**款的部分啊。不管你怎么避税,**后给官方报上去的房屋总价肯定是一致的呀,如果出现不一致,那几乎不大可能,这样的低级错误,不会通过审批的。所以我认为,你担心多了,你的累计提取额上限是你发票上的金额。如果真的出现你发票上的房价总额跟借款合同上的房价总额不一致,那么就看你以哪种方式办理提取了。购房提取需提供资料:1、全款购房: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或者: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2、贷款购房:借款合同+购房合同+**款发票。上面的方式,哪种比较适合你,你就选择哪种,以所提及的票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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