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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的廉租房怎么申请啊,想租廉租房又不知道到哪租啊,申请有条件吗

133****6585 | 2013-10-26 14:01:02

已有4个回答

  • 135****0325

    申请廉租房条件
    (一)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
    (二)连续享受城市**低生活保障或持有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一年以上;
    (三)无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实行轮候制度,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配租一套,优先解决市区低保无房家庭。

    查看全文↓ 2013-10-26 14:03:18
  • 154****5685

    廉租房审批。市房管局对已登记的申请人,根据困难程度和登记排序等条件,实行轮候制度。经民政等部门认定的由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优抚对象、重度残疾等原因造成困难的家庭可优先予以解决。
    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告知,经市房管局核实后,根据情况变化,变更登记,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取消其廉租住房资格。
    签约。市房管局根据申请人家庭实际情况,确定给予住房租赁补贴或者租金核减、实物配租,并签订相关合同。

    查看全文↓ 2013-10-26 14:02:51
  • 132****3131

    审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同住家庭人口及住房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并在所在辖区内公示15日,公示后无异议的,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和房管处在《徐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由区房管处(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房管局。

    查看全文↓ 2013-10-26 14:02:09
  • 143****6474

    申请。申请家庭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供:书面申请报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有效的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现有住房证明(现住房租赁证、房产证或无房证明),合法有效的家庭成员之间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证明,是烈属、孤老、残疾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然后领取并如实填写《徐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申请表》。

    查看全文↓ 2013-10-26 14: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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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现住房面积的计算:(一)租赁公有住房的,以租约记载的使用面积乘以1.33;(二)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以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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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在每年4、5月向属地的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资料:1.佛山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2.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3.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证明;4.现住房情况证明及复印件;5.计划生育证明。(二)社区居委会受理后,应当在30日内通过查对资料、信函索证、入户调查等方式完成对申请人居住情况及经济情况的初审,再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并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10日。经公示有异议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重新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区建设局、民政局复审。(三)经审核,申请人家庭收入、居住状况符合条件的,由区建设局在部门网站及《佛山日报》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四)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区建设局予以登记建档,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系统轮候,依申请办理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有关手续,经公示发生异议的,区建设局、民政局应进行重新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建设局、民政局提起申诉,在申诉期间,不影响对其它申请户的审核结果。(五)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结果,由各区政府按实际情况每月或每季度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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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1、人均月收入低于或等于市政府当年公布或执行的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连续享受本市**低生活保障待遇1年以上。 2、家庭人数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3、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指南宁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1年以上。 4、家庭成员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合并计算低于或等于人均7平方米。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砖混结构除以1.30、砖木结构除以1.10折算)的计算为: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住房使用面积;其所在住房同一户籍下的家庭成员数+以申请家庭成员名义承租或拥有产权的它处住房使用面积;家庭成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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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提出申请:由北京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北京廉租房申请。二、受理、配租:1、由北京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北京市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7、摇中,进行配租北京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三、配租管理:1、租房补贴已确定为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在6个月内落实租赁房屋,并与房屋出租人签订《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租房补贴协议》,报住保办备案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分向房屋出租人发放《北京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发放通知单》,房屋出租人持通知单和身份证件到住房办指定的地点按月领取北京廉租房补贴资金。2、实物配租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分确定配租家庭数量,根据配租住房面积(户型)将申请家庭分成不同组别,并根据申请家庭的住房困难程度等因素进行排队,确定参加摇号的家庭范围。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选中家庭发放《北京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摇号结果通知单》。申请家庭选房确认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选房家庭发放《北京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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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有两种,以发放住房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保障方式。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本市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非农业常住户口;(2)享受本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3)不计算面积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使用面积低于9.8平方米(不含))的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本市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非农业常住户口;(2)享受本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3)无房户家庭(其中与他人合住单位职工宿舍、按市场租金租赁公房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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