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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在邯郸交的住房公积金,要取出来要准备什么材料啊?

141****4013 | 2013-11-10 15: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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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2****5008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下列凭证:
    (一)借款合同及复印件;
    (二)房屋所有权证或期房证明书及复印件(商业贷款除外);
    (三)偿还购房贷款凭证及复印件;

    查看全文↓ 2013-11-10 15:43:57
  • 144****1530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按以下各条要求出具相关凭证。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金额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

    查看全文↓ 2013-11-10 15:43:34
  • 142****8422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只能提取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当月的上年度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被批准当月的上年度住房公积金对帐单的金额(提取到百位),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查看全文↓ 2013-11-10 15:43:08
  • 135****082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住两用房屋及偿还商住两用房屋贷款本息的;
    (三)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四)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
    (五)累计六个月未按还款计划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查看全文↓ 2013-11-10 15: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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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芜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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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离、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材料下列证明:1、退休批文或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职工购买商品房申请提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经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2、首期款发票及身份证原件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血亲)申请提取公积金,应提供户籍关系证明。4、已填好和盖章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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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章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第四条 职工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之一,且在规定提取时限和次数以内的,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的;(三)因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父母、子女还可以提取其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职工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还可以提取其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职工因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及其同居住的父母、子女还可以提取其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第五条 职工发生下列特殊生活困难情形之一,且在规定时限和次数以内的,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待遇的;(二)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三)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第六条 职工发生下列丧失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情形之一的,在单位办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手续后,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离休、退休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三)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四)出国、出境定居的;(五)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县(市)重新就业的;(六)户口迁出本市、县(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七)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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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郴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根据具体提取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及复印件。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职工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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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职工购、建自住住房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1、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现房、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所在楼盘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发票或专用收据。购房合同的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内;2、个人购买商品住房期房的,提供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发票或专用收据。购房合同的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内;合同约定分期付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后一次缴款发票或专用收据不超过3个月也可以办理提取,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后一次缴款额;3、个人购买自住住房,已办理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证。房产证的有效时限为:办理房产证前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房产证签发之日起一年内;4、直系亲属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所购住房相应资料、与购房人关系证明;5、自建、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房产管理等部门的建房、翻建批准文件、工程预(决)算书、支出清单;翻建的提供房产证;6、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大修住房的工程预(决)算书、支出费用清单;7、在农村购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配偶农业户口证明,结婚证、农村宅基地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城镇自住住房证明、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协议(合同)和收据、自建住房的工程预(决)算书,实际支出费用的收据或发票;8、在农村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配偶农业户口证明、结婚证、农村宅基地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城镇自住住房证明、房屋原造价及大修住房的工程预(决)算书、大修支出费用的收据或发票;9、单位集资购、建住房和城中村改造购房的,暂时无法取得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或者正式购房发票的,提供政府批准文件及《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购房协议和预交房款收据,由单位集中(城中村改造的除外)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10、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11、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属以下四种情况的可以提取:①在东营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外地户籍的职工在户籍地购买住房的,提供户口簿及相关购房资料;②配偶在外地工作,在配偶工作或户籍所在地购买住房的,提供结婚证、配偶工作关系证明或购房所在地户籍证明及相关购房资料;③子女在其工作或户籍所在地购买住房的,提供提取人子女户口簿或有权机关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购房资料;④父母在其户籍所在地购买住房的。提供提取人、购房人户口簿、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购房资料。(二)支付房租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收入20%的,提供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证明、工作地无房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房屋租金发票。(三)离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离退休职工,提供组织、人事劳动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或职工离退休审批表。(四)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资料1、工作调出本市的职工,提供组织人事部门调令;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或文件、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3、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4、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外地市户籍职工,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外地户籍证明;5、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提供劳动部门发放的《失业证》,失业时间按《失业证》确定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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