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买房 >房产问答 >南充楼市 >南充楼市 >详情

南充离职公积金是怎么样提取的啊?本人在南充工作了四年多,因为某些客观原因要离职了,怎么样才能提取公积金啊?

158****0461 | 2013-11-10 22:25:16

已有4个回答

  • 144****0753

    职工及配偶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或者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
    (4)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5)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查看全文↓ 2013-11-10 22:28:33
  • 132****9013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 的;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对于离职人员来讲,只要符合“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的条件即有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住房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查看全文↓ 2013-11-10 22:28:11
  • 157****1124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定义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 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查看全文↓ 2013-11-10 22:27:31
  • 157****1886

    离职可以办理销户提取公积金,或者将公积金转到工作地的公积金缴存机构。具体请咨询:0817-2251983

    查看全文↓ 2013-11-10 22:26:39
南充买房交流群-18群(450)

相关问题

  • 如果与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户籍离开本市可以提取公积金。请本人携带好身份证、公积金储存卡、户口簿以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提取手续。如果是本市户,仅仅是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暂时不能提取,公积金帐户只能封存在原单位或转移到公积金中心托管户,待落实新的就业单位后转至新单位后继续缴存

    全部5个回答>
  •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全部5个回答>
  • 可以到南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全部5个回答>
  • 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过程并不麻烦。一、离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分本市户籍与异地户籍两种情况:1、本地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要先领取《失业证》,后凭《失业证》、身份证等、住房公积金卡、离职证明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2、异地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二、提取公积金流程: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请自行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3、工作人员审核职工XXX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由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4、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6、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定要注意办理的流程和条件,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申请,这样才可以顺利获得批准。

    全部5个回答>
  • 第二章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第四条 职工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之一,且在规定提取时限和次数以内的,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的;(三)因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父母、子女还可以提取其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职工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还可以提取其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职工因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及其同居住的父母、子女还可以提取其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第五条 职工发生下列特殊生活困难情形之一,且在规定时限和次数以内的,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待遇的;(二)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三)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第六条 职工发生下列丧失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情形之一的,在单位办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手续后,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离休、退休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三)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四)出国、出境定居的;(五)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县(市)重新就业的;(六)户口迁出本市、县(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七)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