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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适用房公示在哪查询?麻烦知道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谢谢了

136****7985 | 2013-11-13 15:13:19

已有3个回答

  • 156****4226

    当地房管局会张贴的吧,登录南京住房保障中心官网也可以查询的

    查看全文↓ 2013-11-13 15:17:04
  • 157****9466

    本次选房本着有特殊困难优先,公开房源,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房前首先向申购家庭公开所有备选房源。除了对59户下肢残疾或年老病重行动不便的家庭(已向社会公布)照顾优先选择低层外,其余申购户一律按选房顺序号依次挑选,绝不暗箱操作。
    承租和用于拆迁裁决的房源保持相对集中。每一户申购家庭应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抽号、选房。对不能按时选房的,安排在所在半天的**后选房,仍不能来的,在选房结束日18时前再**后安排一次机会。对无正当理由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选号、选房或交款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两年内不能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查看全文↓ 2013-11-13 15:15:37
  • 132****4930

    百度直接搜就行了 每个门户网站都会有的

    查看全文↓ 2013-11-13 15:14:23
南京买房交流群-58群(305)

相关问题

  • 符合配租的申请家庭作为代表现场将全程参与摇号过程。保障部门还将把这n套房源的顺序号全部打乱。还将有公证人员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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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转移:  转到接受你的公积金转移是指因职工工作变动,而由原工作单位将其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到新工作单位为该其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   1、转出单位在职工停发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将职工账户予以“封存”;   2、转入单位在职工发放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为该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将该账户通知该职工;   3、转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随同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折到省直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4、转入转出单位在办理转移手续七个工作日后,到承办银行领取转移凭证单位联,职工可持公积金存折查询转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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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行政服务大厅将申请资料移交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及时组织社区开展入户调查,通过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组织评议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张榜公示10天,人户分离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盖章证明并报市行政服务大厅经济适用住房审批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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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其户口所在地的区房改办提出审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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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相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五年后可以以市场价上市出售,购买人按市场价出售后不得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房需在取得房产证五年后,才可上市交易,交易时出售方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房未过5年,国家有优先认购资格,或者只能卖给具有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人,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才能以买卖方式进行更名过户。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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