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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赠与公证

156****6146 | 2014-01-30 22:04:03

已有9个回答

  • 148****8220

    没道理的,你父亲的产权都没有的吗?有公证所的公证书的啊并且有记录啊,不发房产证也会有什么书面证明的那些东西的,你可以拿那些资料详情问房产律师

    查看全文↓ 2014-02-02 15:54:52
  • 137****1337

    你好,这个是没有道理的,只要你有公证书到哪里都可以承认的。

    查看全文↓ 2014-02-02 09:08:55
  • 132****8050

    赠与协议是可以撤销的。

    查看全文↓ 2014-02-02 09:03:32
  • 138****7147

    1赠与的话费用很高,评估费貌似按评估的房产价值收。赠与的公证费是百分之二的房产价值,过户时候还有百分之三的税费。办理赠与公证可以附继续居住条件。公证后必须双方同意才可以变更

    2不如走买卖手续,不需要评估。房产定价的时候只要不低于该地区房产**低指导价格就可以。按**低指导价算出价值的百分之一就。

    查看全文↓ 2014-02-01 21:06:32
  • 141****2299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后夫妻一起取得的共同财产,你父母赠与你的,就是你一个人的财产。你妻子是没权利分的。

    查看全文↓ 2014-01-31 13:44:09
  • 147****7897

    律师见证不同与公证,公证的证据效力更强一些。一般房管局办理继承或赠与的房产过户手续都要求有公证书、判决书等确定产权归属的法律文件。律师见证没有直接确定产权归属的法律效力,应该不能直接凭此办理过户。

    查看全文↓ 2014-01-31 09:13:03
  • 142****6598

    需要做公证的.费用是2%

    查看全文↓ 2014-01-31 09:06:20
  • 138****2523

    任何人都无权处分产权人的房子,包括产权人的父亲。
    所以这为父亲和女方约定的事项是无效的。
    公证处不会给你办理此项赠与公证,除非二儿子同意。

    既然二儿子同意,那么**好的办法就是让二儿子和其配偶共同的把房子赠给你,当然是应该附义务的,即你审慎照顾其父亲至去世。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没有法定情形是不得撤销的。
    **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与本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宜告知如下:
    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赠与合同经公证后,赠与人将丧失任意撤销权,赠与人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这是公证赠与合同与未公证赠与合同**重要的区别。
    三、赠与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你合法所有并有权处分的财产。当事人应如实陈述事实、提供真实、合法的身份材料、财产凭证等证明材料。如虚构、隐瞒事实(如赠与人虚构、隐瞒婚姻状况,虚构、隐瞒财产转让真实方式、隐瞒财产存在共有人的情况等),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合法,将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由此给对方当事人或他人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发现前述情况,公证处将不予办理公证,预收的公证费按规定不予全额退还。
    四、签订赠与合同应出于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自愿,如有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必须如实告知公证员。
    五、赠与可以附义务。但所附义务有一定限度,即所附义务应当低于赠与物价值。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六、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期间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是否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所赠与的财产只归受赠人一方所有,不作为其与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协商决定。
    七、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八、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九、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十、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赠与,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而无效。
    十一、赠与已被抵押的财产,抵押权不受影响。
    十二、赠与合同公证书收到后,需要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要马上到政府有关部门去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赠与物为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股权(股份)等财产的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不及时接受赠与物,不及时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一旦出现预料不到的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综上,希望能帮到您

    查看全文↓ 2014-01-31 09:03:59
  • 147****4846

    当然,是公证处了,才有法律作用

    查看全文↓ 2014-01-30 22:32:12

相关问题

  • 房屋赠与需要公证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要求以下几种事项必须办理公证:一是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二是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三是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四是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除以上列举需办理公证外,其他房屋转让许可不必办理公证即可转让,但是房屋转让必须有书面协议,按规定持有关证件办理转让手续后,房屋产权才发生转移。因此,房产赠与必须公证。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由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公证处会要求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二)受赠人为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三)赠与合同文本;(四)被赠与房产所有权证明;(五)房产共有人同意赠与人将房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六)房产属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七)房产属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八)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规定,公证处予以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赠与的公证费是房产价值的百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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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无偿赠与房产手续怎么办理(1)到公证处办理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鉴于受赠人系未成年人,建议办理单方法律行为公证,即办理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当然由于各地执行情况不一,**好事先到房管部门询问清楚,按房管部门规定的要求办理为妥。(2)持办理的公证书、当事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房产所有证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3)按房管部门要求到税收部门缴纳税收,填写《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经税务部门审核后,可以免交营业税(5%)、个人所得税(20%)、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7%)。契税(3%-5%之间)、万分之五的印花税、评估费、登记费不予减免。(4)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到房管部门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二、无偿赠与房产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2、房产所有权证。3、《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述材料必须向税务局提交原件。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发票或者代为开具发票。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财税[2009]78号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对当事双方不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过应提交以下材料:1、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2、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4、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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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那么,,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因此,受赠人虽然约定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是房屋作为不动产,只有在办理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产权才会发生转移。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此时受赠人并不能请求法院判令继续履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由于房产赠与只有依法办理了登记才能转移房屋产权,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 根据相关规定,受赠房屋只有依法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即发生房产转移的效果。具体的法律程序如下: 1、订立赠与合同 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领取契证 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由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同时提交下列证件:①申请书;②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③原房地产产权证;④赠与书及公证书或遗赠证明及赠与人死亡证明、遗赠证明公证书;⑤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只是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协议,赠与人将原房屋产权证交付受赠人的,也应当认为产权已经交付,赠与成立。但是目前一些人为了逃避城市私房买卖**高限价的规定,或为了偷逃房地产税费,或是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受人达成交易,以赠与为名,变相买卖私有房屋,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一经查出,将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视情节轻重,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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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不一定; 二、一般取决于房屋是公产房还是私产房;房龄是否超过五年了? 三、如果房龄超过五年了,建议你走交易吧,这样相对比较省费用,经济一些,但是,需要走资金监管,走形式上的交易流程,你需要准备部分购房款以作为资金监管用。 四、如果房龄没有超过五年,你通过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更名,这样会比较简单,而且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还可以申请免税的。 五、办理房屋赠与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赠与人身份证、户口; 注意:赠与人已婚的,夫妻双方要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未婚的,要带身份证、户口、单身证明。 2、受赠人带身份证、户口,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 3、房屋产权证、土地证; 4、赠与合同(可以由公证处代书); 5、赠与双方本人到公证处; 6、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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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赠与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的程序,依法对赠与人(房屋所有权人)的赠与房产行为和受赠人接受赠与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认为申请办理房屋赠与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1、赠与人身份证、户口;注意:赠与人已婚的,夫妻双方要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未婚的,要带身份证、户口、单身证明。2、受赠人带身份证、户口,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3、房屋产权证、土地证;4、赠与合同(可以由公证处代书);5、赠与双方本人到公证处;6、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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