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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第三套房子一次性付款能买吗

155****8644 | 2014-01-31 10:44:18

已有2个回答

  • 136****2934

    现在不能买进第三套房子哦!

    查看全文↓ 2014-02-02 15:53:49
  • 153****3639

    你已经限购,除非卖掉1套在买进1套。

    查看全文↓ 2014-01-31 11:13:57

相关问题

  • 每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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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第三套房契税:  契税税率的规定是3%-5%,一般取3%为了支持房地产业,原则上,二套房,三套房及以上房产的契税均按3%征收。  2、三套房认定标准:  银行认定第三套房贷款的八种人群归纳下:  第一种: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并出售,另一套未还清,这种情况如若再次贷款,会被银行认定为第三套住房贷款。  第二种: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全都还清且出售,虽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证明,个人名下无房产,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认为是三套房。  第三种:个人名下有一套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借款人想要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另外一套房产,按照公积金新政规定视为三套房,按照三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第四种:个人名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商业贷款,再次贷款还准备用商业贷款,这种情况肯定会被算做三套。  第五种:夫妻双方,婚前一方使用商业贷款购房,另一方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的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  第六种:夫妻双方,一方婚前有房但无任何贷款未出售,另一方曾用商业贷款为父母买过房产,结婚后以无贷款的那一方名义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根据公积金贷款的现行政策,无论个人名下房产是否已出售,贷款是否已还清卖掉,再贷款使用公积金时都会算做一次购房记录,在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标准衡量下会被视为第三次贷款购房,予以停贷。  第七种,夫妻双方,婚前一方名下有过一套全款购买的住房已出售,一套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已还清未出售,婚后想以另一方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根据公积金贷款新政,婚后准备购置的这套房产属于第三套房,公积金目前是停贷的。  第八种,夫妻双方,婚前一方有一套全款购买住房但名下无贷款,婚后以另一方名义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现在两人准备以两人共同名义用公积金贷款再购买一套房,根据目前公积金新政规定,两人准备再次购买的住房是属于第三套房,公积金是停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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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现在银行执行认贷不认房原则,只要购房者家庭名下名下无未结清房贷,可按首套住房的贷款政策受理。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个家庭只要有房贷未结清,再买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以家庭为单位。2、如果家庭有两个房贷,按三套房计算。总行对发放三套及以上房贷的授信标准是“**比例和利率都必须大幅提高”。各个地区和银行的政策不一,但基本上三套房**都在五成以,贷款利率上浮15%到20%。3、认贷不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一条贷款买房的信息,贷款还未结清,那么又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如果已经结清所有贷款,即使买家名下已有一套房,银行业金融机构依然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4、如果买家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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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对珠海的房价还是很看好的哈,但是是什么根本原因让你不断在珠海置业呢?你对西区的房产有什么看法?我很想请教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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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现行政策来看,“只认贷,不认房”,已结清的贷款,不作为现在申请商贷的考察条件。1、如果前面两套房目前都在还款中,那么第三套购买是无法办理贷款的;2、除此的情况按2015年3月30日新政执行:2015年3月30日,人行、银监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到,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公积金房贷的门槛也进一步调低。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低**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款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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