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法律法规 >房产纠纷 >详情

民事纠纷上下楼关于房屋漏水问题

153****3449 | 2014-02-09 16:26:04

已有8个回答

  • 138****3766

    法官说的对,按法官观点来吧,他就是宣判的依据。

    查看全文↓ 2014-02-12 09:56:47
  • 142****8438

    建议和物业公司协商一下,请他们协助谈判解决,必要时可以让物业公司找辖区民警过来见证或协助,会有一定的威慑力。**坏结果考虑,如果协商不成,叫他们起诉吧,在法庭上解决。法庭的赔偿认定一般情况如下:
    1、被损害方要提供标的的价值证明,如购***等,然后算上折旧,认定一个赔偿数额;
    2、由于被损害导致的间接损失,一般不能认定为损害赔偿,除非被损害方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损失完全或主要由于损害方的行为所导致,否则即使提出也不会得到认定;
    3、由于被损害方有故意加大损失的行为或放任损失扩大化的不作为,额外部分损失法院不认可,这是减轻赔偿的规定。鉴于以上规定,我建议你拍下现场照片,特别是他们故意移动物品导致损失扩大的照片,留下作为证据。另外,可以请物业管理或街道办或辖区民警协助见证甚至写一份证明材料,这个要你去和他们协商了。

    查看全文↓ 2014-02-12 09:22:14
  • 146****9643

    建议和物业公司协商一下,请他们协助谈判解决,必要时可以让物业公司找辖区民警过来见证或协助,会有一定的威慑力。**坏结果考虑,如果协商不成,叫他们起诉吧,在法庭上解决。法庭的赔偿认定一般情况如下:
    1、被损害方要提供标的的价值证明,如购买**等,然后算上折旧,认定一个赔偿数额;
    2、由于被损害导致的间接损失,一般不能认定为损害赔偿,除非被损害方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损失完全或主要由于损害方的行为所导致,否则即使提出也不会得到认定;
    3、由于被损害方有故意加大损失的行为或放任损失扩大化的不作为,额外部分损失法院不认可,这是减轻赔偿的规定。鉴于以上规定,我建议你拍下现场照片,特别是他们故意移动物品导致损失扩大的照片,留下作为证据。另外,可以请物业管理或街道办或辖区民警协助见证甚至写一份证明材料,这个要你去和他们协商了。

    查看全文↓ 2014-02-11 15:05:38
  • 134****9502

    物业应该承担责任的

    查看全文↓ 2014-02-11 12:02:10
  • 131****2763

    提起民事侵权诉讼,按你说的情况,你应当先申请鉴定,确定是他的问题,否则不能胜诉!

    查看全文↓ 2014-02-10 20:00:57
  • 153****5466

    确实是很离谱的 找物管过来调解 如果不行的话就找居委会 该赔的就赔 不该赔的也懒得理

    查看全文↓ 2014-02-10 09:18:32
  • 136****3319

    您好,您的案件属于相邻权纠纷。造成损害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告一方不认同原告的损失数额,原告可就房屋损失的具体数额申请鉴定,由鉴定机构对您的财产损失数额进行评估,而不是凭某人的观点。
    如有其它问题可以电话向我咨询。

    查看全文↓ 2014-02-09 19:46:54
  • 144****0194

    不用怕要他去打就是了,管道井又不是楼上私有,是公用部分。再说这水管渗水,本来管道井一般就没有做防水,水管是自来水公司的事,他找错人了,要打的对象也不是你。

    查看全文↓ 2014-02-09 16:51:34

相关问题

  • 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可有如下具体办法解决:其一,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二,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同级的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其三,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的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单位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其四,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立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而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规定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的,可以由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五,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执照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一般应由原告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六,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房地产纠纷除通过诉讼或由相应的行政机关处理外,对在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买卖、租赁和拆迁等方面发生的纠纷,还可以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或发生纠纷时订立仲裁条款或协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裁决。但是,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纠纷;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纠纷;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行政争议;5、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房的房屋纠纷;7、驻军内部的房屋纠纷。

    全部6个回答>
  • 94年建的楼,落水管可能是铁皮的,不是通长的,上下雨水管连接处容易产生缝隙(质量通病)。雨水可能是从缝隙中出来的,造成四楼家大面积漏水。防水的保修期早就过了,更新修补雨水管的费用应由物业来承担。如果是人为损坏应由责任方承担。 四楼想要打官司,不论谁赢谁输,以后都会觉得很别扭,有问题不可怕,就怕不能心平气和的坐下来解决。换位思考一下,人家屋子漏水一定很心烦,产生过激的行为就不要计较了,否则会激化矛盾。有时候花点小钱买个心里踏实,邻里和睦是值得的。

    全部3个回答>
  • 1、属于确权纠纷诉状请求事项:确认该房产归乙方所有理由及证据:2011年9月26日办理离婚协议,协议中表明产权归乙方个人所有,房贷按揭由乙方承担,双方无其它债务债权纠纷。证据包括协议书等2、本案诉讼的话,会耗点时间,因为送达均需要公告

    全部3个回答>
  • 哎,自己一家人怎么就不能好好商量一下

    全部8个回答>
  • 这里存在两种法律关系,一种是你和楼上邻居的相邻关系,由《民法通则》或《物权法》等法律调整;还有一种是你跟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通过《合同法》或商品房买卖适用意见等法律及司法解释进行调整。因此,本案关键是要确定漏水原因。若该原因由楼上的装修、使用行为引起,属于物权法相邻关系当中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若系由楼宇质量问题引起的,开发商涉嫌违约,则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漏水原因难以确定,各执一词时,建议委托相关机构,以鉴定方式予以定断。

    全部2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