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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监管协议的问题

142****0197 | 2014-02-15 16:12:52

已有8个回答

  • 153****0689

    好像没那么久呦,你再问下专业人事吧

    查看全文↓ 2014-02-18 10:43:57
  • 143****2800

    银行也是要一级一级的审批,要一点时间的,只要有刷卡单就没问题的/

    查看全文↓ 2014-02-17 12:53:22
  • 144****4349

    领证单不是已经发到你手了么?看看上面的日期 差不多了 就拿着存折去银行划一下 看看到没到账就可以了 一般都是在 打完协议15个工作日 你拿钱和买家拿到房产证是同时的
    放心吧 资金监管是国家的机构 不会对你有什么危害的

    查看全文↓ 2014-02-17 10:06:31
  • 154****8853

    银行也是要一级一级的审批,要一点时间的,只要有刷卡单就没问题的/

    查看全文↓ 2014-02-17 09:49:42
  • 142****8070

    枣建房字〔 2006〕4号 各区(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枣庄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 《枣庄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二 ○○ 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报:省建设厅、市政府办公室 枣庄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以下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款专用,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枣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区规划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 枣庄市城建开发拆迁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枣庄市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滕州市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管工作。 滕州市建设局负责辖区内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是指拆迁人对拆迁范围内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应当给予补偿、安置所需的资金。 第五条 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的资金数额,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银行账户统一监管。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数额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根据被拆迁房屋的面积、用途、市场评估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 拆迁人提供的现房用于房屋补偿的,应提交安置房屋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建设审批手续以及房屋户型、面积、楼层等相关资料,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准后,可折价抵减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提供的现房面积不得超过拆迁房屋面积的 50 %,现房房源应移交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监管。 第七条 拆迁人可根据货币补偿或回迁房屋工程建设形象进度向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拨付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申请,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出具拨付证明,拆迁人持拨付证明到商业银行按核准额办理取款。 第八条 接受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应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拆迁人三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管协议》,明确三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第九条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管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金监管的数额;
    (二)资金使用的具体程序;
    (三)追加资金的程序;
    (四)解除资金监管程序;
    (五)违约责任;
    (六)需要订立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商业银行未按协议约定擅自支付拆迁人使用监管资金,导致被拆迁人不能及时得到补偿安置的,应当承担擅自划拨资金的责任。 第十一条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管协议签订后,接受存款的商业银行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如实出具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第十二条 拆迁过程中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追加监管资金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将追加资金的数额书面通知拆迁人,并与拆迁人、商业银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完毕后,拆迁人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后,书面通知商业银行解除监管,拆迁人持解除监管通知到商业银行支取剩余资金。 第十四条 拆迁人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应当定期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报送拆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统计表。 第十五条 司法机关依法执行拆迁人财产涉及监管资金或查封拆迁补偿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 拆迁人未按本办法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存入商业银行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十七条 本办法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枣庄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查看全文↓ 2014-02-16 12:04:16
  • 133****2919

    资金监管一般都是银行提供的,需要在建委备案,资金监管分为三方和四方,链家地产有免费资金监管业务,对于买房子来说走这个还是比较安全的

    查看全文↓ 2014-02-16 10:14:15
  • 144****0914

    你好,现在只要有公积金贷款,都有资金监管的哦

    查看全文↓ 2014-02-16 09:13:20
  • 148****7100

    好像没那么久呦,你再问下专业人事吧

    查看全文↓ 2014-02-15 16: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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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做监管正常是不允许的,是房产交易部门为了一、防范卖方房屋手续有纰漏,如卖方有债权债务纠纷,过户中被法院查封了等过户出现的风险 二、买方过户不付款等买方风险 。所以正常情况下必须资金监管才允许办理过户。特殊情况下:如亲属买卖可以不做资金监管,能提供亲属证明。或者该房屋房主有贷款,用部分房款替卖方还款的也可以不做资金监管。如真如提问者所说,已经支付全部房款了,有个补救措施就是去公证处公证房款支付公证,方能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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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不用收其它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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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过建设存量房网上服务平台和流程整合,目前已经实现了房屋过户登记和资金监管手续的同步完成,整个资金监管过程简单易行,只需四步即可:  第一步:买卖双方网上签约,签约的同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确定监管银行和存取款账户;  第二步:买方依据资金监管协议将交易自有资金存入专用账户,足额后由系统自动提示可以办理过户;  第三步:买卖双方共同到房管办事大厅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第四步:房屋过户登记办结后,银行依据系统电子指令将资金划入卖方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