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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格排队买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吗?

148****5330 | 2014-02-19 22:05:27

已有10个回答

  • 142****8519

    第一步 领取审核表

    第二步 填表审批盖章

    第三步 办理购房登记

    今年初市政府颁发了《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二是申请购房者须是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此后本报不断接到读者电话,询问具备了以上两个条件的居民,该如何具体办理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手续。

    日前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程序的通知(试行)》,现依据此通知内容,对读者的询问予以解答。

    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应该到哪里领取?

    答:申请购房家庭应按不同类别,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以上表格可以按标准格式复印,也可以从北京建设网(http//www.bjjs.gov.com.cn)下载。

    问:表格填写完后,交到哪里审批盖章?

    答:须核定家庭收入的申请购房人应如实填写核定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下列家庭购房,不需核定家庭收入,办理程序如下:

    1、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如实填写审批表并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2、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审核表,并持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问:有关单位核准审批需要多少时间?

    答: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高购房总价标准。

    问:表格审批盖章后,到哪里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答: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须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问:购房时需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答: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购房。

    问: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需办什么手续?

    答: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家庭须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记。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问:对违反本市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如何处理?

    答: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在预、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购房家庭的核定表、审核表或审批表以及房屋的户型、面积等资料报市开发办备案。

    市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抽查,对不按本通知执行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开发建设单位和提供虚假证明的申请人及有关单位人员,由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纪律责任。问:二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有什么新规定?

    答:以上规定适用于本市城镇居民首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另行规定。

    问:以上规定何时起执行?

    答:自2001年1月1日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均须按本通知核定购房人资格。本通知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开发办负责解释。

    查看全文↓ 2014-02-22 09:24:51
  • 136****2773

    购买经济适用房程序

    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年收入水平不能超过6万元。

    1.申请购房家庭按不同类别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也就是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地点)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

    2.须核定家庭收入的申请购房人应如实填写《核定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核准盖章,没有档案的暂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由拆迁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3.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街道办事处应按《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高购房总价标准。

    4.表格填妥后可以到北京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的窗口办理购房资格审核手续。另,申请人**审核手续须持以下证件:夫妇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夫妇双方身份证、现住房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契约、所在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一式三份)、工作单位为外资或合资企业的,需提供企业出具的收入证明(收入纳税证明)、其他要求出具的证件。

    5.购房资格审核后就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了

    查看全文↓ 2014-02-21 17:58:25
  • 131****5999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您可以去北京二手房网查询,地址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查看全文↓ 2014-02-21 09:58:07
  • 141****5796

    主要看人均住房面积的啊

    查看全文↓ 2014-02-21 09:45:26
  • 132****9046

    一般来说,有了购房资格,就可以等当地住保办通知选房了,不用自己去交表(这是丰台区的,别的区可能会不同)。大致程序就是,由当地的住房保障办公室根据房源情况安排摇号的时间,房源是区里统一安排的,如果不参加摇号就会轮候到下一批备选人员,共有两次认购机会,用完还要从新申请购房资格。
    如果参加了摇号,中签与否等就通知了,也可向当地住保办咨询。

    查看全文↓ 2014-02-20 22:05:55
  • 141****9645

    申请公租房吧,很有希望。

    查看全文↓ 2014-02-20 16:48:18
  • 156****9259

    目前政策是不能跨区购买,你只能等了,户口在哪个区就只能买哪个区的经适房,如果没有摇号就是房子还没有建,只能等这个区建经适房了
    ===================================================================
    回龙观不就是海淀的吗?天通苑有经适房吗??如果是经适房,当然可以排号了

    查看全文↓ 2014-02-20 12:05:55
  • 146****5691

    恩,此事你上区建委咨询一下,排队的问题,应该是第二天,到相关单位问一下便知,

    查看全文↓ 2014-02-20 09:51:48
  • 143****0677

    申请公租房吧,很有希望。

    查看全文↓ 2014-02-19 22:50:01
  • 131****9023

    等申请部门通知你然后他们会给你摇号通知单那上面会告诉你那天摇号你可以去看,在然后就是你拿着号去选房,申请部门会给你一份户型图,你**好在选房之前先选好户型去选房很快就几分钟得时间。
    选房是按号排队选的选好后他们会问你分期还是全款的,还有那天会签合同然后在通知你交**或全款。

    查看全文↓ 2014-02-19 22:34:33

相关问题

  • 您好:取得经适房资格证以后;参加摇号排队选房!我也是北京滴;不知道青山是哪里的!呵呵

    全部2个回答>
  • 购买经济适用房程序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年收入水平不能超过6万元。1.申请购房家庭按不同类别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也就是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地点)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2.须核定家庭收入的申请购房人应如实填写《核定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核准盖章,没有档案的暂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由拆迁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3.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街道办事处应按《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4.表格填妥后可以到北京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的窗口办理购房资格审核手续。另,申请人**审核手续须持以下证件:夫妇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夫妇双方身份证、现住房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契约、所在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一式三份)、工作单位为外资或合资企业的,需提供企业出具的收入证明(收入纳税证明)、其他要求出具的证件。5.购房资格审核后就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

  • 可以申请. 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并且是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另外,2001本市城近郊八区居民家庭年收入须在6万元以下。 、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如实填写审批表并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2、市**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审核表,并持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高购房总价标准。 五、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须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六、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购房。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家庭须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记。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八、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在预、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购房家庭的核定表、审核表或审批表以及房屋的户型、面积等资料报市开发办备案。 九、市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抽查,对不按本通知执行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开发建设单位或提供虚**明的申请人及有关单位人员,由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纪律责任。 十、本通知适用于本市城镇居民首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另行规定。 十一、自2001年1月1日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均须按本通知核定购房人资格。本通知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开发办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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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户口,单身30周岁以上的,年收入在3万以下,可以去审核一下

    全部6个回答>
  • 按你说的够资格了 ,不过申请起来很费劲哦

    全部6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