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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申诉?在民事案件中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申诉

134****7729 | 2014-02-27 12:57:43

已有8个回答

  • 133****1358

    原先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对此,有常委会委员提出,有的再审事由可能两年后才发现。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内务司法委员会和**高人民法院研究认为,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两年后才发现某些再审事由的情形,有必要针对特殊情形作出适当延长申请再审期间的规定。
    并且规定了再审的审查期间。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再审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实践当中当事人多头申诉、反复申诉,规定不明确,这也造成了人民法院的重复审查,这次明确规定申请再审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这样既可以避免多头申诉、重复申诉,又可以保障人民法院能够公平地审理案件。
    这次修改还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

    查看全文↓ 2014-03-02 09:18:35
  • 143****2829

    申诉主要是保障自己的权利

    查看全文↓ 2014-03-02 09:13:20
  • 136****8738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查看全文↓ 2014-03-01 21:03:45
  • 132****1723

    要看申诉的内容,具体情况建议你与资深律师联系解决。

    查看全文↓ 2014-03-01 18:36:20
  • 142****8196

    投诉一般是指消费者通过书面或其他形式向有关消费者组织陈述、反映自身权益遭受侵犯和损害的事实,请求纠正、赔偿的行为。申诉是指消费者投书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权益受损情况,请求解决纠纷,处理经营者违法经营的行为。起诉是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行为。在中国,代表国家控诉的人民检察院、民事案件中的原告和刑事案件中的自诉人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诉有向行政机关举报的性质,投诉仅是一种民事行为。行政机关处理消费者申诉,在调解的同时可以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而消费者协会处理消费纠纷,则仅仅是进行民事调解,没有行政处罚手段。

    查看全文↓ 2014-03-01 11:34:02
  • 136****3108

    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提供相应的担保,向法院申请就可以。

    查看全文↓ 2014-03-01 09:31:52
  • 154****7167

    如果不服法院判决,在收到判决书第二天起十五日内,可以提起上诉。提起上诉后,案件将进入二审,原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就只能提起申诉,即申请法院再审。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申诉应当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再审申请是否受理由法院审查后决定。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查看全文↓ 2014-02-28 12:13:21
  • 145****2369

    刑事案件申诉指南

    (一)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诉?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二)提出申诉应在什么时间范围内?

    申诉**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申诉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

    (四)对刑事案件申诉有无次数限制

    1、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

    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对**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申诉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五)申诉人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仅就民事部分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申诉人有证据证明民事部分明显失当且原审被告人有赔偿能力的,人民法院应予申诉立案。除此之外,一般不予申诉立案。

    (六)申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是否停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

    申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不停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

    (七)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对刑事案件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八)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刑事判决、裁定正确的申诉案件如何处理?

    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刑事判决、裁定正确的申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申诉人服判息诉。如坚持无理申诉的,可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予以驳回。

    (九)刑事案件申诉立案与再审立案是否相同?

    申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刑事案件进行申诉立案。申诉立案的刑事案件只有经审查后,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之一的,案件才能进入再审程序,予以再审立案。

    查看全文↓ 2014-02-27 13: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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