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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跑了,我怎么办?

155****0669 | 2014-03-01 18:28:50

已有9个回答

  • 158****9243

    你找的是正规的装修公司吗?太恐怖了这种事

    查看全文↓ 2014-09-13 17:14:39
  • 158****9734

    您好,您当时和他们签合同了吗?您可以拿合同起诉他们,来维护您的利益

    查看全文↓ 2014-03-04 13:43:59
  • 137****8984

    赶紧报警,必须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好

    查看全文↓ 2014-03-04 09:52:56
  • 158****1790

    您好,您现在手里边有确凿的证据么?...装修**好找一家正规的公司。...

    查看全文↓ 2014-03-04 09:05:14
  • 156****6678

    到工商部门去投诉北京总公司啊,或者到消协投诉。

    查看全文↓ 2014-03-03 22:31:40
  • 157****3731

    一. 你要知道公司的规模.主要的客户群是什么档次的.知道公司内部的各个部门的职能.<一般的公司通常都有这几个部门,设计部,业务部,工程部,质检部,售后服务部,有的大公司还有超市部>.公司的荣誉等等. 二.装饰公司业务员的工作流程通常是这样的: 1.先要收集本地小区信息 包括(交房时间.房价.户型. 等等) 2.把收集到的信息汇总.找出有价值的重点小区 3.通过物业公司 在重点小区 设点.固定人员在小区 等待客户. 4.通过业务员的宣传,将客户带到公司和设计师面谈.若双方都谈的比较好,即签定 意向合同(有的公司在这一环节 收去装修定金) 5.设计完毕.电话或者其他方式预约客户来公司看方案 修改方案.直至签定正式合同. 6.签定合同后.公司将会选择合适的项目经理对该客户的房屋进行工程装修. 7.在装修过程中,作为业务员要时长前往工地对工程进度,质量了解.并及时把这些工程信息传递给你的客户.既而和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要做到 你说的话 客户听的进去,信任.才好进行下一部的工作(呵呵 下一步 指,客户为你介绍新的客户)总之要是客户面前扮演的是一个专家的角色.甚至可以陪同客户去买灯饰 家具等等. 8.工程结束后,依然和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时常进行回访. 但是在和客户交谈的初期.即在小区和客户交谈的时间.往往又不只你一家的装饰公司和客户进行交谈.这时候 要怎么样才能让客户更加的对你的公司干兴趣?这便成了能不能顺利牵单的关键!
    这还需要很多的专业话术 进行配合

    查看全文↓ 2014-03-03 16:53:31
  • 132****7215

    就你这样的事情,**近兰州发生的不是没有的,但是就不见相关部门给解决的,因为当初都是双方愿意的事情,该办的手续都办了,所以现在相关部门也不是马上就能给你解决的。现在先请你理清几个问题···
    1:当时合同签了吗?要是签了合同是正规合同吗?
    2:付款方式是怎样签的,不过这个问题已经不是问题了,不管是怎样签的,都是你不好,谁让你活还没干就把钱付了呢?
    3:材料商的问题,(这个可以解决清楚的,因为你跟他们没有发生合同关系或是收据欠条之类的东西)所以这个可以解决清楚。
    4:该公司有没有在工商局注册,如果没有,那你就是把钱白仍了,只能认了,如果有注册,去工商局跑一趟吧(不过估计也是白跑,希望不大,但是总比彻底放弃好一点)
    还有**重要的一条就是借助 媒体 (报纸,电视)这个是**直接**有效的吧,不过现在人都不在了,也难说了。先按照我说的这几条试试吧,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再Q我啊。。。。

    (因为你的具体还有些细节说的不是很到位,如果能说的再清楚一点,说不上我还能给你帮点忙,毕竟我是“过来人”啦%7E%7E 呵呵呵呵%7E%7E%7E)

    查看全文↓ 2014-03-03 09:39:40
  • 157****5896

    去装修公司把所有值钱的搬回家%7E 然后去寻求法律援助,你给他们装修的之前,有合同在,还有发票收据

    查看全文↓ 2014-03-01 22:32:21
  • 148****1613

    拿上签订的合同去报案吧!

    查看全文↓ 2014-03-01 18:53:17

相关问题

  • 你好!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房屋权属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而你的情况属于第一款第三项,即“转移登记”。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决定、告知4个阶段。 办理过程中需要开发商配合,共同递交申请书以及提供相关材料。而现在开发商老板已经跑了。 所以你只能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获得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一个法律文件,代替开发商来办理房产证。 在房屋购买合同中,有一个解决争议的条款,这一条款有两个选项,一是诉讼,二是仲裁,签订合同时只能选择其一。 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如果选择诉讼,那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如果选择了仲裁,那就只能通过仲裁解决。由于开发商老板跑了,但是法人地位没有消失,不影响其成为在诉讼过程中的被告及仲裁过程中的被申请人地位。通过诉讼或仲裁,获得生效的判决书或裁决书,之后可到所辖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法院会向你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有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你就可以带着房屋买卖合同、本人身份证、契税完税证明,到所辖房屋权属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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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意以下几点:1、买房的时候,看该项目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齐全,如果相关的证件齐全了,则说明楼盘无问题。2、要看开发商的实力与口碑,开发商的资金链永远排在第一位,开发商资金实力雄厚,是楼盘能顺利施工的前提,以保障顺利、按时交付房屋。可以通过看开发公司规模大小、调研开发商以往的业绩和口碑等,来了解开发商各个方面的情况。3、**重要的一点是,购房者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广告宣传的内容、延期交房、面积误差、规划变更等问题,与开发商协商好违约等的处理方式,并写入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中。4、购买人还要详细查验欲买房是否与许可证中批准的具体项目幢号、层次一致。5、要认真填写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6、购房资金分期投入。虽然购房时一次性付款能享有更多优惠,但是如果你不是财大气粗的话尽量不要一次性。如果钱不一次交清发生事情了则可凭未付余款去与开发商交涉,购房者便会由被动变为主动。7、签合同时咨询律师。购房是一件大事,一般要花费十几万、甚至几十万乃至上百万。在购期房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购房者**好请专业律师去帮助办理,避免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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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房屋权属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而你的情况属于第一款第三项,即“转移登记”。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决定、告知4个阶段。 办理过程中需要开发商配合,共同递交申请书以及提供相关材料。而现在开发商老板已经跑了。 所以你只能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获得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一个法律文件,代替开发商来办理房产证。 在房屋购买合同中,有一个解决争议的条款,这一条款有两个选项,一是诉讼,二是仲裁,签订合同时只能选择其一。 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如果选择诉讼,那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如果选择了仲裁,那就只能通过仲裁解决。由于开发商老板跑了,但是法人地位没有消失,不影响其成为在诉讼过程中的被告及仲裁过程中的被申请人地位。通过诉讼或仲裁,获得生效的判决书或裁决书,之后可到所辖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法院会向你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有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你就可以带着房屋买卖合同、本人身份证、契税完税证明,到所辖房屋权属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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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概念及其构成二、认定三、处罚主要特征[编辑本段]一、概念及其构成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种犯罪是行为人企图假借司法机关实现其诬陷无辜的目的。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使无辜者的名誉受到损害,而且可能导致错捕、错判,甚至错杀的严重后果,造成冤假错案,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司法机关的威信。我国宪法将惩治诬告陷害提高为宪法原则:中华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  首先,必须捏造犯罪事实,即无中生有、栽赃陷害、借题发挥把杜撰的或他人的犯罪事实强加于被害人。所捏造的犯罪事实,只要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即可,并不要求捏造详细情节与证据。有一种观点认为,捏造他人一般违法事实的也构成诬告陷害罪,我们不同意这种观点。因为本法明文要求主观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其次,必须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告发方式多种多样,如口头的、书面的、署名的、匿名的、直接的、间接的等等。如果只捏造犯罪事实,既不告发,也不采取其他方法引起司法机关追究的,则不构成本罪。  再次,必须有特定的对象。如果没有特定对象,就不可能导致司法机关追究某人的刑事责任,因而不会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当然,特定对象并不要求行为人点名道姓,只要告发的内容足以使司法机关确认对象是谁就构成诬告陷害罪。至于被诬陷的对象是遵纪守法的公民,还是正在服刑的犯人,以及是否因被诬告而受到刑事处分,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诬陷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或者没有辨认或控制能力的人犯罪,属于对象不能犯,仍构成诬告陷害罪。  **后,由于本罪规定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权利罪”一章中,故诬告自己犯罪的,不成立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即可构成,但是,如果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要从重处罚。本罪的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既遂。被诬告人是否因此受到刑事处罚,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在捏造事实,一向有关机关或单位告发就会产生被告发人遭受刑事追究的危害后果,但仍决意为之,并且希望这一危害结果发生。其动机可多种多样,有的是挟嫌报复、栽赃陷害、发泄私愤;有的是名利熏心、嫉贤妒能、邀功请赏:有的是居心叵测,排除异己,欲取而代之;有的是嫁祸他人,以洗刷自己、摆脱困境;等等。但不管其动机如何,其目的都是为了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如果不具有这一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诸如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升迁而捏造事实诬告其有不道德甚或一般的违法行为,就不能构成本罪。当然,行为人实施了诬告陷害的行为,但是否实现了其目的即他人是否已受到刑事追究,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至于受到刑事追究,则是指公安、检察、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所告发的事实已立案查处。[编辑本段]二、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1、本罪与错告的界限本条第3款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款规定。”所谓错告,是指错误地指控他人有犯罪事实的告发行为。所谓检举失实,是指揭发他人罪行,但揭发的事实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或部分不符的行为。我国宪法规定:“中华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这就把诬告与错告在性质上清楚地区别开来了。诬告与错告,在主观方面有着质的不同:前者是故意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属于犯罪行为;后者则是由于情况不明,或者认识片面而在控告、检举中发生差错。由此可见,是否具有诬陷的故意,是区分诬告与错告的**基本的标志。  2、本罪与一般诬告陷害行为的界限两者都具有捏造事实、诬陷好人的特征。但是,诬陷的内容、目的和性质,又各不相同:诬告陷害罪是捏造事实,意图使他人受刑事处罚,而一般诬陷行为仅限于捏造犯错误的事实,其目的只是使他人受到某种行政纪律处分,因此,从性质上讲一个是犯罪,一个是违法。对一般诬陷行为,可根据不同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者批评教育。  (二)本罪与诽谤罪的界限  二者的共同点表现在都是捏造事实,而且诽谤罪也可能捏造犯罪事实。它们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名誉。  2、主观方面不同:前者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的目的是破坏他人名誉。  3、客观行为不同:前者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通常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后者是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如果行为人虽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但并不告发,而是私下散布,旨在损害他人名誉,就构成诽谤罪。  (三)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的界限  二者都表现为陷害他人,主要区别是: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权利。  2、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一切公民;后者的对象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与举报人。  3、主体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后者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  5、目的不同:前者是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是一般报复的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利用职权、捏造犯罪事实,并向有关机关告发的,完全符合诬告陷害罪的特征,应定诬告陷害罪,不定报复陷害罪。[编辑本段]三、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编辑本段]主要特征  本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处分的行为.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且向司法机关或有关机关告发.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捏造的事实必须是他人的犯罪事实,如果捏造的事实不是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则不构成本罪.  (2).不仅捏造了他人的犯罪事实,而且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进行了告发;  (3).诬告陷害的行为必须是明确的对象,如果行为人只要捏造了某种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告发,并没有具体的告发对象,这种行为虽然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但并未直接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因此,也不构成本罪;  (4).诬告陷害情节严重的,这里所规定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诬陷手段恶劣,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只要诬告陷害的行为符合以上条件,不论被诬陷人是否受到刑事处罚,都不影响本罪成立.  3.主体是一般客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至于出于什么动机,不影响定罪.  对诬告陷害罪的处罚:<刑法>第243条规定,犯罪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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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期房开发商跑了怎么办  买的期房,开发商逃跑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去房管局进行投诉和举报,也可以直接去公安机关报案,开发商可能涉嫌经济诈骗罪。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会进行一个立案和侦查,您不用担心。期房开发商跑了怎么办才能追回损失  二、买期房如何规避风险  1、对开发商仔细考证  在房地产市场,开发商的实力有强有弱。由于有些开发商实力不强、信誉不好,从而造成逾期交房或房子质量差的现象不断发生。因此,作为购房者买期房首先要选好开发商,力争选择那些信誉好,实力强的品牌开发商开发的期房,因为这些开发商考虑到信誉,会尽可能做到按期按质交房。  2、购房资金分期投入  购房时,有的开发商规定,对一次性交款的购房者,会给予一定优惠。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购现房这当然是好事,而购期房则要慎重。如果一次性交款,虽然享受了优惠,但到时开发商不按时、按质交房,购房者再去要求开发商赔偿,一般难以奏效。如果钱不一次交清,则可凭未付余款去与开发商交涉,购房者便会由被动变为主动。  3、购期房选好时机  购买期房,**好在开发商已经开始动工的基础上去购买。因为开发商已经开工并建设,表明按期交工有了初步保障。同时,作为购房者亦可在动工之期到工地查看其施工质量,从而做到心中有数。如果仅凭开发商设计的图纸、规划的模型去购买,到时开发商以手续未办齐而迟迟不开工,延了工期,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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