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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42****0832 | 2014-03-03 10: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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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8****1056

    各银行第二套房认定标准 工行北京分行父母贷款买房,孩子再贷款买,不算第二套住房。同时,如果丈夫已经贷款买了一套房,妻子再贷款买房,也算是妻子名下的第一套房。而对于曾经在银行贷款买房并还清了贷款的,如果已经还清此前的贷款,再贷款买房,就会视为第一套。 交行北京分行“第二套房”只与贷款人此前有无房贷记录有关。比如夫妻买房,若二人此前已经以共同名义购买了一套住房,那么再次购买,就算第二套房;假如以配偶一方名义购买,只要他(她)此前并无贷款记录,就不算。 北京银行判断家庭买“第二套”房的标准主要根据婚姻关系。父母购房后,用未成年孩子名字买房算第二套房,但子女已婚需要购房则算是购买第一套房。 农行北京分行只要配偶一方此前已经申请过房贷,不管是不是婚前财产,若再次购房就算是第二套房,即使是以配偶另一方的名义购买。 光大银行将以个人为单位考察购房者的房产情况,申请者配偶的房贷情况不影响申请者本人。只要是以前有过贷款买房记录的借款人再次申请贷款都要按“第二套房”处理。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借款人,提出了较为严格的限制措施,明确要求贷款**低**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同时要求商业银行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贷款**低**款比例和利率。如果购房者想再添置第二套价值100万元左右的住房,光**就要一次多掏10万元,而利率提高增加的月供负担也不是小数。据测算,由于目前所有购房者普遍享受8.5折的优惠利率,按现行5年期7.83%的基准利率计算,实际执行利率为6.66%。而按新政策,执行利率将提高到8.61%。以一笔70万元15年期的贷款计算,月供负担要增加78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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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套房购买和二套房购买对置业者影响重大,那么,如何确定自己是第几次买房呢?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东莞二套房认定标准具体如何执行呢? 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东莞执行二套房认定标准 二套房贷认定和实施标准出台后,东莞各家银行将如何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原有的认定标准?有关银行界人士表示,由于这次二套房贷认定和实施标准规定由住建部颁布实施,因此各家银行将按相关认定标准从严执行。 一位在某银行东莞支行负责住房贷款业务的职员小玲表示,在统一认定标准出来以前,东莞部分银行的二套房认定相对宽松,有的银行仍然可以根据人均居住面积来界定是否属于二套房,但执行标准出来以后,银行只能按现有统一规定执行。 据悉,目前东莞各家银行的做法仍是通过全国联网的银行征信系统或本地房屋登记系统查找及判断客户所购房产是否属于第二套住房。通过异地房屋登记系统查找客户异地物业目前操作起来仍然有很大的难度,上门居访面谈等形式因为太过耗时耗力,银行方面暂时不予实施。 二套房认定: 卖房后再购新房算首套 根据相关规定,如购房者之前买过一套房,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将第一套房出售转让后再行买第二套房,只要从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第一套房的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据悉,针对以上规定,东莞部分银行采取了相对灵活的做法,即使有银行贷款记录,只要购房者能向银行证明第一套房产已不在家庭成员名下,同时有证明显示该套房已经出售转让给其他人,该购房者再贷款买房,算第一套。 如果非本地户籍购房者首次置业,但无法提供一年以上的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否就只能按二套房标准执行房贷?有关银行界人士表示,目前东莞部分银行的做法是,只要客户东莞本地银行账户有超过一年的流水

  •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是否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且贷款是否已还清”。房贷新政的二套房认定将“以房为限,而不是以贷为限”。所谓一套房贷、二套房贷,首先购房单位是家庭而不是个人。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个家庭只要购买了一套房,再买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按家庭,不能证明是二套房的,那就是第三套房。 房子的套数需经房产管理部门的房屋登记系统进行查询后,由其进行认定。此外,银行在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还需要严格执行面谈、面签、上门走访的程序。 4月14日,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二套房贷**比例不低于50%,利率1.1倍;三套以上房可停贷。从整个新政来看,政策出发点是居者有其屋,有一套住的就足够了,一个人没有必要住两套。房地产按揭贷款只支持住房的资金需求,而不能支持倒卖房屋的资金需求。 下列情形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 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制定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认定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既认贷又认房。 此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以人民银行为准 海南二套房认定标准基本一致 随着房产新政出台,关于“二套房”认定标准成为备受关注的“悬念”。但在海南,这个悬念基本不存在。记者从海南多家金融机构了解到,在业务实践中大多遵循着基本一致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其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准。 在目前确认二套房的操作中,各银行都要查询申请贷款人的征信记录,看是否有贷款购房记录,从而确认是否二套房。这也意味着,如果征信记录中没有贷款记录,不管实际购买第几套都可视同首套房。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此前虽然购房但未贷款,一般视同于首套房;除此以外,除非在征信系统建立以前,也就是1999年前贷款购房并还清,否则都会进入征信记录。记者在走访工行、建行、交行等商业银行发现,虽然各行在操作中有一些区别,但还是有一些大致相同的认定标准。 工行某分支机构负责人罗先生告诉记者,在2007年底的房地产宏观调控中,国家有关部门专门发出通知,就二套房认定问题进行了规范。直到目前,各行基本按照该通知规定认定二套房。 一是二套房的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任何一方买房都视为家庭购房;二是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同时一套房贷款已还清,可以享受首套房政策;三是已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再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购房也属于二套房;四是即使首套房贷款已还清,再购房仍然属于二套房。这些规定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了改善型购房的需求。

  • 二套房,50一6O万货款。**款是多少?按揭贷款是多少多少钱啊?2O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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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套房政策认定新标准出台后,各界人士对此议论纷纷,购房者,房产商,银行……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一杆秤,各自权衡着利弊。那二套房认定标准究竟影响有多大呢?让我们来看看大家的意见: 【购房者】 炒房客被精准打击 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某峰认为,其合理之处是不以户籍设置购房人门槛,在北京工作、有需求的外地购房人同样有购房机会。 与此同时,对于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也就是非长期居住、工作的外地人购第一套房也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比较精准地打击了炒房客。这部分人虽然占购房人比例仅为5%,但他们占有较大比例的购房资金。 但是,新标准也可能存在“误伤”。比如说,夫妻两人在婚前各贷款买过一套房,婚后他们想卖掉这两套房、新买一套大的,这次买房会被认定为第三套。实际上,这只是他们成家后的第一套房。 当前调控重点仍在抑制需求上,既抑制了炒房客,也抑制了部分合理需求。若政策撤出,房价可能会报复性反弹。因此,下一阶段调控重点应放在增加供给上,特别是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和新房的供给。 【银行】 可能增加人力成本 银行房贷部门人士称,从《通知》来看,新政既认房又认贷,但以国内现有的房管信息系统联网情况看,这个政策的操作性较差。 因为一些城市,各区之间的房屋登记信息都无法相互查询,或者是一套房与二套房登记信息不在同一系统中等,在这样的信息联网基础上,银行核对借款人名下房产信息,需要很大的工作量,会增加银行的人力成本。 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工行系统只能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对于客户的房产状况和家庭状况,系统不能查询,如果总行出台的细则中要求对客户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则必须派专人到房管局或公安、民政部门查询,这必将大量增加人工成本。 银行业人士表示,面测、面谈的环节,可以在银行与客户“面签”贷款合同时进行。但对于“居访”,恐怕执行起来成本过高,操作性不强。 【成交量】 对于“有松有紧”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会对楼市成交量有何影响,业内有不同观点。 一位开发商对记者表示,目前购房者存在观望情绪,其中重要原因是信贷政策不明确,不知道自己属于哪种贷款类型,因此不敢出手买房。政策细化了二套房的标准,在一定层面上打消了部分购房者的顾虑。“一部分具有刚性需求、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能会出手买房,在一定程度上激活成交量。” 不过,一位从事房产个贷行业的业内人士认为,此次针对外地购房者的政策细化后,在执行层面会更严格,对激活成交量的作用不会十分明显,具体要看执行半个月后的市场效果。

  • 有多少北漂在北京不畏高房价怀揣着安家梦,然而却被各种限购政策打磨了意志!专家提醒,购买二手房也要注意北京二套房政策。那么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下面业内人士为您解答。 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下称《通 知》),明确第二套房认定以家庭实有住房为准,“认房又认贷”。北京购二套房政策也相应调整,因此购买二套房尤其要弄懂北京购二套房政策。 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二套房”这一困扰房地产调控多年的“谜语”,虽已有官方释义,但仍弥补不了全国住房普查制度中断25年所留下的个人住房档案欠账 “认房又认贷”的“二套房”官方标准出台已近满月,虽然坚定了一些人对“调控从严”的预期,但仍是一道执行难题——由于很多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系统尚未与全国联网,也未与银行征信系统联网,因而根本无从查清个人名下的真实房产数量。银行普遍遭遇的是“认贷容易认房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第二套房认定以家庭实有住房为准,“认房又认贷”。 对城镇居民住房档案“不知其二”的城市究竟有多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新闻处处长毕建玲面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询问时反问道:“文件刚刚发,你要地方(城市)的情况怎么可能呢?” 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要注意:人口普查附带房屋普查 按照三部委《通知》中的表述,决策部门认为,第二套房认定困难的根源在于各地“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的滞后。因此,应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与呼吁加速房屋权属信息化建设息息相关的,是全国性房屋普查工作自1985年开展过一次以来,已中断了25年。 6月8日,《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即将于2010年11月1日展开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附带加入对居民住房状况的某些调查内容。在中国房地产业 协会副会长朱中一向记者透露该消息的第二天,北京市人口普查办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证实:与以往不同,北京市今年人口普查之前,将先查清全市280万到 300万栋房屋的物理状况,包括建造年代和建筑结构等。普查结果将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备日后对房屋确定抗震级别,进行分批加固。 但消息并未提及是否同时会对全市住房权属状况进行普查。业内人士认为,住房权属调查,才是“房屋普查”核心且敏感的内容。 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争议未息 “如果你问一个**生,何为二套房’,他或许只用两根手指就能告诉你;倘若你问一个房地产业内人士’,则他可能会说在当前至少有7种解释’。”这是“国十条”地产新政出台后,一则在业内广为流传的“笑话”。 4月15日,为遏制房价上涨过快、打击投资投机性炒房,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动用空前严厉的差别化信贷政策,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收 紧二套房贷的政策迅速影响到市场各方。北京房产中介机构我爱我家测算,新政前二手房交易客户中,购买第二套房的占65%;其中,有接近70%的人要靠贷款 买房。该机构据此预估,“第二套房政策将影响接近43%的二手房置业人群”。这意味着,若从严执行第二套房认定标准,不但大批购房者将放弃购房计划,房产 中介的生意也将大幅缩水。 来自银行房贷部门的意见反馈表明,收紧第二套房贷使房产成交量锐减,“4、5月份以来,房贷数量已减少一半左右。” 如何执行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攸关各方利益。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在官方认定标准出台之前,各家商业银行执行的第二套房认定办法各不相同,总计有7种之多。有的以购房者贷款记录为依据,“认贷不认房”;有的以房产交易记录为依据,“认房不认贷”;有的以个人名下有几套房产计数,多于一套房产即视为二套房;有的则以家庭为单位,所有家庭成员名下的 房产合计一处。 分析人士认为,这些令局外人看不懂的“二套房”权属认定办法,背后实际掩藏着利益各方对房地产调控的态度。 “对第二套房认定是执行从严的标准,还是松懈的标准,实际上已经成为检验楼市调控力度的探测器。”上述分析人士表示:显然,三部委“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显示了“从严调控”的姿态。 然而,争议并未就此止息。有业内人士指出,三部委公布的第二套房认定办法“仍有漏洞”。 首 先是有些城市由于房屋登记系统不完善,根本不具备确认第二套房的查询条件;其次,各城市房屋登记系统尚未全国联网,无法查询购房者异地购房的情况,因此很 有可能给跨区域的第二套房辨认留下盲区;此外,还有一种“钻空子”的可能,就是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处,且户口尚未及时变更为“已婚”的,则很有可能再开出 单身证明,用于申请第一套房贷款。 中国指数研究院舆情分析报告认为,三部委出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目的在于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但由于“认房又认贷”的标准十分严格,避免不了要误伤一部分合理的自住型购房需求,比如 因原房屋陈旧、狭小等原因而具有改善性需求的购房者;曾利用贷款买房但已卖出房屋,银行征信系统里仍然有贷款记录者;被拆迁的购房者。这部分自住型需求通 常对**比例和贷款利率的敏感度较高,在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下,他们很难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来购买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