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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所得房产再次交易,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48****8334 | 2014-03-04 10:25:42

已有7个回答

  • 155****0864

    这个是要缴纳一个遗产税的。满五年 唯一 不用缴纳的

    查看全文↓ 2014-03-07 10:08:07
  • 138****9182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需要缴纳个税,而且不受过户后年限的限制,就是无论过户多久,再出售都要缴纳个税
    房产满五年是免营业税,这个年限是从奶奶取得房产证时开始计算,不是从你继承过户后计算,所以只要之前奶奶的房产证已经满五年,你再出售是免营业税的

    查看全文↓ 2014-03-07 09:12:46
  • 147****5018

    这样的交易需要在缴纳个人所得税

    查看全文↓ 2014-03-06 20:06:33
  • 143****6467

    如果是继承的房产是按照20%交个税

    查看全文↓ 2014-03-06 20:00:20
  • 142****9511

    个税是要交的

    查看全文↓ 2014-03-06 10:35:21
  • 152****0101

    赠予和继承的物业再出售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查看全文↓ 2014-03-04 12:25:33
  • 137****7435

    根据现行法律及税收政策,一般适用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只要转让就会交,不受期限限制。

    查看全文↓ 2014-03-04 10:47:09

相关问题

  • 办理赠予或是继承得到的住房,再次卖掉,和一般二手房买卖一样需要缴纳税费。不同的是,不管得到这房子多少年,再买,需要缴纳全额房价减去办理赠与或是继承的花费,这个价格百分之二十的个税。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2、 印花税:房款的0.05%3、 交易费:3元/平方米4、 测绘费:1.36元/平方米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二、税收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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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三、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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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是分为好几种的,具体情况如下:①如果所卖的房子是符合满五唯一条件的话,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假如卖家所出售的这个房子是自己的唯一一套住宅房,同时购买的时间在5年以上,那么在交易二手房的过程当中是可以免去个人所得税的。但其中如果有一个条件不满足,都需要正常缴纳个税。如果卖家所出售的这套房子是非住宅类的房子,那么无论什么情况都是要按照规定足额缴纳个税的。在缴纳个税的时候,可以用房子的销售收入减去购房的总额,然后再减去各种各样的税费,最后乘以20%的税率。②如果房产证办理时间不满5年,可以按照1%的税率缴纳,或者按照房屋差额的20%缴纳。在缴纳税费的时候可以使用计税的价格减去房子的价值,然后减去契税,再减去本次交易所缴纳的各种税费,最后乘以20%的税率。

  •   一、买卖房屋个人所得税标准是多少  1、纳税义务人出售自有房屋(包括住宅和非住宅,下同)取得所得的个人。  2、纳税范围个人出售自有房屋取得的所得。买卖房屋个人所得税标准是多少  3、适用税目、税率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4、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  5、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出售价-房屋原值-合理费用出售价,是指个人出售自有房屋获得的全部收入。若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房屋原值,是出售方取得该房屋时所支付的购置价格或建造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合理费用,是指购入该房屋时缴纳的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交易手续费、评估费及出售该房屋时缴纳的印花税、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收益金、评估费、交易手续费等。  纳税义务人应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以及税费缴纳凭证。  6、减免税规定  (1)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售房前后一年内已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给予免税;  (2)对个人出售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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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一般情况下,二手房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时,有两种方法选择。如果可以向税局提供原房子的购房发票,按“财产转让所得”20%交税,公式为“转让收入-房屋原值-税金-合理费用(包括装修、贷款利息等)”;如果不能没凭证支持房屋原值的,按1%-3%征收率直接按交易额核定征收(多数地区是1%)。(2)但是,对于继承的房产,有特别的规定。根据《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不能选择核定征收(1%)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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