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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规定取暖面积如何计算的?

148****6341 | 2014-03-07 20:39:30

已有2个回答

  • 133****6473

    是按照你购房的建筑面积而不是实用面积

    查看全文↓ 2014-03-09 18:12:43
  • 143****0791

    按建筑面积

    查看全文↓ 2014-03-07 20:49:26

相关问题

  • 市民自办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有五个步骤: (a)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银行领取《公积金(或组合)贷款申请表》。(b)提交《公积金(或组合)贷款申请表》、《公积金缴存及收入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如未婚需出具民政部门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款收据、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c)签订《公积金(或组合)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贷款银行要求签订的其他协议文书。(d)由贷款银行或借款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e)公积金中心审批贷款、发放资金,贷款银行以转账方式划转到开发商账户,且通知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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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国家政策好,所以基本是会上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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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综字【1999】56号)第四条规定:按照房改属地管理的原则,驻济以外的省属单位执行所在地的有关政策,中央驻济单位参照本通知执行。第五条、调整职工住房补贴,是省委省政府为加大住房货币分配力度,进一步增加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而采取的重大措施。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的计提发放和管理工作,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职工的关怀落到实处。2、《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给离退休人员发放住房补贴的通知》(鲁财综字[2000]7号)文件中也要求:给离退休人员发放住房补贴,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老同志的关怀和照顾,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积极做好计提和发放工作,把省委、省政府对老同志的关怀落到实处。中央驻济单位可参照本通知执行。3、《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比例的通知》(鲁财综[2001]74号)文件明确指出,考虑到今后离退休老同志住房维护方面开支明显加大的新情况,为使他们的生活水平不受大的影响,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将驻济离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比例,由现在的10%提高到35%,与在职人员一致起来。计发住房补贴的月工资基数仍按鲁财综字[2007]7号和鲁财综字[2000]30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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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楼说的对,不过这肯定是个缓慢的过程 ,你可以来看看现在公租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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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10月8日起,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这是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委9月底所提出的明确要求。山东省将如何执行这一政策呢?山东省住建厅及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除临沂、德州外,全省已有15市开展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但目前各地放开尺度不一,扩面尚存困难。 10市要求“全国缴存、本地户籍、本地买房” 赶在国庆节前,在北京一家公司工作的菏泽鄄城小伙察时林,来到打工点附近的建设银行,还了当月的公积金贷款。**毕业后一直在京工作的他,其公积金一直由北京企业缴存。2015年5月,小察回老家菏泽,买了一套40多万元的住房。他向菏泽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29万元,很快获批。这位在北京工作的小伙,成为菏泽5月5日放开公积金异地贷款后第一位受益的外地职工。 像菏泽一样,山东省目前除临沂、德州尚未公开发文外,15市已开展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从各地公积金中心公开印发的文件看,各市放开的尺度不一,威海、烟台、淄博、滨州等10市的申贷条件皆为“全国缴存、本地户籍、本地买房”。 放开尺度较大的是济南市、泰安市,在省外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依然要求济南户籍或泰安户籍,但对省内缴存的职工,济南于2015年10月15日起放开户籍限制,泰安市于2015年8月10日放开,非本市户籍的职工在该市买房也可在该市申贷。 限制比较严格的是青岛、日照,除要求拥有本市户籍,还限于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缴存的职工,而非“全国范围内缴存”。 莱芜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2015年10月8日刚拿到莱芜新近出台的相关文件,文件贯彻落实了省里的指导意见。而省内的意见要求为“放开省内户籍限制”。 山东各地异地贷款开展得如何? 在2008年即开展异地贷款业务的济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需求还是比较旺盛的:济南已发放异地公积金贷款约2亿元,惠及近1000人。青岛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青岛自2015年6月1日开展异地贷款,申贷职工虽然还没有确切统计,但在青工作、来中心开“无贷款证明”,去济宁、枣庄、威海、淄博等地买房的职工,却不在少数。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工作人员介绍,早在去年10月,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三部委就出台了《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关于异地贷款业务还仅限于回“户籍地”买房,而2015年10月8日施行的新版《通知》则没有提“户籍地”,只有“缴存地”和“购房地”,这应该理解为“全国任意城市缴、任意城市贷”“全国一盘棋”。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两个文件之间,2015年8月,山东省出台《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要求取消省内异地贷款户籍地的限制,即职工在缴存地以外的省内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无论是否当地户籍,都可向住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按这一要求,多市的现行政策也需要调整。 异地贷款操作层面尚存困难 尽管目前山东省已经有15市已经明确可以实施异地贷款,但在异地贷款的实施和扩面,在操作层面还存在一些具体困难。 首先是风险问题。就业、缴存都在外地,贷完款就走了,贷款还不上怎么办?为了控制风险,对异地贷款,济南、枣庄等城市新近都要求“由一名本地职工担保”,并将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由贷款余额的1%提高到2%。 其次是核实问题比较困难。全国通贷的话,核实起来会比较困难,亟待建设全国联网的信息传递和共享平台。山东省内各市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开会时经常碰面;而在省外,单纯有个联络人和一部联络电话,这还不够。 迅捷高效的联动机制也迫切需要。泰安市公积金中心信贷科工作人员建议:“一旦贷款地发现逾期,缴存地需能立即采取特殊措施,如封存其公积金账号余额、限制其提取,或将其余额划款还贷,补偿贷款地等。” 资金总额也是个问题。“热门城市”公积金原本就较紧张,如青岛市的公积金运用率已连续几年超95%,对本地职工几乎已“无钱可贷”,遑论异地职工。而山东省有的城市,公积金运用率只有23.4%,有的企业分中心,运用率只有12.7%,大量资金却“趴”在账上睡大觉。 山东省住建厅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我国公积金条例规定的管理体制是“属地化管理”,各城市管各城市的,即便是省内各城市之间也没有实现统筹调剂。眼下使用放开了,但归集还没有放开;当需求旺盛时,有限的资金必然先要保障本地职工的利益,就会“卡脖子”。要实现“全国一盘棋”,还需要进一步的顶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