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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安置房产权共有人去世继承问题

145****4568 | 2014-03-16 12:13:18

已有4个回答

  • 142****2260

    产权人去世前有没有写下产权继承的遗书呢?如果没有呢就只有拿着死亡证明和户口本、身份证(只有配偶和子女才能办理)到当地房交所去办理房子更名手续。然后才能享受相应的政府的拆迁待遇赔偿。
    当然也可以直接带上资料到当地房交所去咨询下。

    查看全文↓ 2014-03-19 10:11:35
  • 142****2559

    你好!带上共有人的死亡证明去公证、然后去过户就可以.

    查看全文↓ 2014-03-18 09:53:11
  • 146****4279

    这个要看产权证上有没有你和你母亲的名字。有名字就可以。

    查看全文↓ 2014-03-17 10:24:08
  • 157****7526

    先要办过户继承手续,才行

    查看全文↓ 2014-03-16 12:27:31

相关问题

  • 房屋为户主和张XX夫妻共同所有。户主去世后,属于户主的一半房产发生法定继承,继承人为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如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可由张XX一人继承,获得房屋的全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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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必须要等死后才发生,需要向房产登记管理中心提交死亡证明、身份证明、房子的产权证,死者配偶和子女之间就继承遗产达成的协议等文件,来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子女的分配一般是均分或者根据具体的所尽的抚养义务等来协商分配,房屋不可拆分的可以折价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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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确定自己的继承权,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继承的情况,需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书面书之后才能办理;如父母在世时曾经立下遗嘱,则应该按照遗嘱中的约定执行。2、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而继承人证明则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县(区)公安局办理。3、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到公证处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4、取得了上述的证明之后,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则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包括自己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明,父母的死亡证、房产证等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交易申请办理过户手续。5、继承房产所涉及到的房产过户与咱们其他情况涉及到的房产过户一样,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而这个税费的很多税种收取都是与房屋的价格有关的,因此,需要做房屋的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这个评估报告需要提交给房管,缴纳完税费之后,就可以到房管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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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房屋登记的相关规定,拆迁房屋选择安置房屋的,安置房屋的产权人只能是和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相一致,要变更产权人必须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再过户,当然,要缴纳相应的过户费用。也就是说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是A,还建安置的房屋是不能直接办理B的产权证的,只能是先办出A的产权证再过户给B。即使经过公证也不代表房屋产权就自然变更到你名下了,应为我国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生效制度,未经房屋产权管理部门登记是无效的,公证并不发生产权转移的法律效力。建议你向当地的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相关办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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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产继承需要先办理公证,拿公证书再办理新房产证2,不论老伴是否继承,在办理公证时都需要到场,如果不继承,就在办理公证时书面写一个本人自愿放弃继承的声明,如果不写就表示继承遗产3,因为没有遗嘱,法定继承是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所以继承人原则上是平分遗产。所以不论老伴是否继承遗产,在继承顺序、比例上老伴、女儿、长子是同顺位、同比例4,如果老伴继承了,可以用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财产指定由某子女继承,或者在生前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将自己的房产份额让与某子女5,比例上,房产如果是老人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各占一半,一半为去世老人遗产,一半为在世老人财产。遗产部分,由老伴、儿子、两个女儿协商分割,通常是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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