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法律法规 >政策法规 >详情

房照上共有人产生的法律依据

155****3043 | 2014-03-20 22:43:11

已有9个回答

  • 135****7297

    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房屋的共有人说明共有人对该房屋有享有部分所有权,持证人就是房照上写明的房产登记人。共有权人享有所占份额50%的意思就是证明共有按份额享有的权利:1、共有权人(包括持证人)只有2人,房屋为一人一半。2、共有人(包括持证人)3人及3人以上的,持证人享有该房屋50%的权利,其余50%权利由其他共有人共同享有。
    一般来说,这样写明占有份额的是夫妻共有的房屋。

    查看全文↓ 2014-03-23 17:20:43
  • 151****3304

    83年已办房证。87年结婚,房产是婚前财产,没有你的同意,后老伴作为共有人是不合法的。挂失买房合法。可向法院起诉,房产抵押合同无效,银行的贷款与你无关。

    查看全文↓ 2014-03-23 15:10:45
  • 134****2588

    可以这样做,这相当于购买人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让渡给被赠与人了,权利人有权利处分自己的财产权利。
    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查看全文↓ 2014-03-23 09:41:38
  • 135****8490

    是共有产权人的,产权人在房子买卖必须全部在场并且同意才可以的

    查看全文↓ 2014-03-22 10:38:32
  • 141****7231

    你好,不经过所有产权人的同意是不能出售房子的

    查看全文↓ 2014-03-21 11:04:59
  • 148****5134

    建议带好材料直接与律师面谈

    查看全文↓ 2014-03-21 11:04:05
  • 135****9584

    可以写两个人名字,共同共有。
    只要能证明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建造的,写几个名字没什么关系,都是一人一半。
    但是为了防止法律出现新的变动,建议写两个人的名字。
    如果是农村建房没有房产证这一点要注意。

    查看全文↓ 2014-03-21 10:42:04
  • 147****1348

    你好,请问是再加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人一起买房

    查看全文↓ 2014-03-21 09:19:07
  • 131****5830

    那就要看是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还是婚前买的了,要是婚前买的就是属于你赠与她的个人财产,要是婚姻存续期间买的就应该是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有疑问可以追问!希望能帮你!望采纳!

    查看全文↓ 2014-03-20 22:50:29

相关问题

  • 肯定是违反合同约定的,再说,如果房子涨价了,开发商反悔不交房了肯定也是违约。

    全部2个回答>
  • 集体土地腾退是否有合法的根据各村集体基本都会成立诸如腾退指挥部腾退室这一组织,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1、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组织实施。3、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4、可见无论是村委会还是腾退指挥部均不享有拟定、公布补偿方案和实施拆迁的职权,对于腾退指挥部的主体合法性实有待商榷。5、但是在目前的拆迁环境下,以村委会为先锋,各级政府在其后大力支持,公安、消防、税务、城管等各级部门施加压力或进行强拆偷拆,其实施腾退的效果和力度都是极为强大的。集体土地拆迁有什么政策?为贯彻落实《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尽快完善我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体系,经区政府研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就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普通住宅指导价、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困难户补助费等具体标准确定如下:1、经乡镇政府以上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其实际使用面积不超过批准的部分为合法宅基地面积,超过批准的部分为违法占用面积;通县土地管理局1993年核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却没有建房用地批准书,但属于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1982年以前经合法划定,使用至今的宅基地为老宅基地。2、每宗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为0.3亩(折合200平方米);每宗老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为0.4亩(折合267平方米);低于控制标准的宅基地面积按合法批准的面积计算。3、经过合法批准的宅基地未超出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按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计算,超出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老宅基地未超出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按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计算,超出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高按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30%补偿。4、违法占地形成的各类用地,不予补偿。以上就是集体土地腾退是否有合法的根据?集体土地拆迁有什么政策的全部内容,对于有新批宅基地条件的地区,拆迁人除对被拆迁人的被拆除房屋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以外,还应当对新批宅基地面积少于原合法使用部分,按届时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30%给予补偿。

    全部3个回答>
  • 公证的前提是自愿,房地产担保合同办理公证的前提也是自愿。公证不是必须程序。这中间不能排除其他利益冲突。

    全部2个回答>
  • 改建住房应按照原始范围或者正常建造,如超出范围或者高度,影响到邻居采光;只能双方协商,否则需要经济补偿。

    全部8个回答>
  • 目前来说国家没有出台明文规定,这个公摊的面积应该是多少,只是指出了一个大概的范围,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13%,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15%,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17%,而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的增多,公摊通常都在25%左右。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一定要看好购房合同上面对于公摊面积的一个计算,对于公摊来说,1、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2、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3、楼梯下方空间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4、公共通道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5、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