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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怎么砍价,不要复制的

134****4307 | 2014-03-21 11:16:07

已有5个回答

  • 149****4705

    你要清楚这个房子有多大,然后挑毛病

    查看全文↓ 2014-03-22 13:45:47
  • 134****3550

    其实,一般我们在卖房子的时候,手里有两套价格表.(我在工作过的楼盘有这样的习惯)一套是给客户看的,另外一套是为了应对不时之需用的,比如开发商需要的政府部门和一些关系部门的熟人.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该楼盘是代理公司负责销售的,而不是开发商自己的销售队伍的话,他们通常会做"差价"也就是我们营销代理这一行所说的"包销"
    什么叫包销呢?也就是说:代理公司和开发商签订某个楼盘的营销代理合同后,开发商为了让营销代理公司高价卖房子而获取更多的利润,采取的一种手段.
    假设营销代理公司与开发商签订一个代理合同,

    合同规定:面积10万方,基本均价不能低于5000元/平方
    如果均价在5000元/平米,则代理费用按照1%结算,销售总额为5亿,按照1%结算代理费用总合为500万
    如果均价在6000元/平米,则代理费用按照2%结算,销售总额为6亿,按照2%结算代理费用总合为600万(涨价部分使代理公司多得100万)
    如果均价在8000元/平米,销售总额为8亿,就不按照销售代理点数来计算了,而是按照分成的模式来分别获取利润了.
    所以的话,如果是代理公司的话,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润的驱使让他们去寻找高价,售楼人员也乐不此彼.
    如果是开发商自己销售的话,嘿嘿,其实也有办法,任何房地产销售岗位上都是业绩指导工作制的,一套房子可能卖低了价位的话,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销售人员的获得多少,在不影响大局的前提下,可以直接跟销售人员谈回扣问题,让他或找他的经理抛出**低价位,然后在成交后补偿他们应该得的收入,你绝对划算.
    我自己管理的三个楼盘有时候会根据情况这样操作的.

    查看全文↓ 2014-03-22 12:39:11
  • 154****1023

    为什么会不给你合同看呢?其他城市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只能怀疑合同里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一旦房子出现纠纷,合同上的内容对于消费者很不利,但是地王开发的,不应该有什么问题啊,都是规模比较大的开发商。
    不给你看也没关系,如果你真想买,在交钱前总要签合同的啊,你这个时候再仔细地看合同的内容,先看合同再交钱。
    至于价格就不好砍了,**多送你点优惠礼品或者交款时抹掉点零头,但是你还是要争取一下。

    查看全文↓ 2014-03-22 09:48:30
  • 153****3290

    一步一步慢慢了解他的心里!%7E 要感觉你还在维护他的利益,然后一步一步紧逼,试探他的底价,每次你都必要提出你所还的价格,每次你都要还在他的底价下面一点,**后就成功了

    查看全文↓ 2014-03-21 16:20:48
  • 153****7297

    明码实价定的中介费,我们不会多收你的,我们收了你的钱都实实在在帮你的做事。一套房屋买卖下来花几个月时间给您跑房管局与银行按揭,挺辛苦的,希望您体谅一下。

    查看全文↓ 2014-03-21 11:43:38

相关问题

  • 商品房的价格,大致可分为底价、表价和成交价三种;善于“砍价”者,用低于表价,甚至低于底价的价格来作为成交价,就是真正得到了实惠——— 人们在买一般商品时,首先想到的是价格能否便宜一些,而房屋的本质是一种商品,肯定有其议价的空间,这也是购房过程中很重要的地方。 因为在一些小的细节上开发商即使做出让步,而却以较高的价格出售 ,吃亏的还是购房者,这好比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首先,分析一下商品房价格的构成。根据新颁布的《商品房住宅销售价格构成管理办法》,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是由成本费用、期间费用、税金、依法应当缴纳的其他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和利润组成,其中期间费用和利润是有弹性的,开发商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做相应的调整,这也就是购房者砍价的关键所在。 相关阅读:看房侃价亲历记 [购房]买房优惠验楼市的价格重心 对于目前商品房的销售价格,大致可分为底价、表价和成交价三种,底价是开发商自己或者是委托销售公司销售的**后底线价格;表价是开发商做广告对外所宣称的价格;而成交价就是购房者和开发商经过协商以后签订购房合同时所确定的价格,在底价和表价之间每平方米相差可能有几百元之多。 不善于砍价者,用表价来作为成交价,这样即使您的购房合同签订的再详细,补充协议签订的再多,您实际上还是吃亏了,只不过在表面上维护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会发生的利益。善于砍价者,用低于表价,甚至低于底价的价格来作为成交价,就是真正得到了实惠。即使在签订合同时不违背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做出一些小的让步,也不失为明智之举。 具体来说,对于期房,销售人员**初会基于期房的某些不足之处,对于购房者提出的让价要求,可能会在权限范围内每平方米让个几十元。对此,购房者可不要满足于这个价格,而应进一步提出让价的要求。这样,销售人员一般就会请出业务主管来和购房者谈具体价格,只有让销售人员请出业务主管,购房者才有可能进一步把价格给谈下去。因为一般销售人员没有进一步让价的权利了。 相关阅读:买房优惠花色多 楼市价格重心受考验 买房贷款 哪个银行**适合你 当购房者和业务主管谈价时,要从挑剔房屋着手,如对公共设施的计算、相关管线的设计、营建成本等方面提出合理的看法;或者是对小区绿化、房屋朝向、电梯数量等挑出合理的毛病后,业务主管才有可能做出进一步让价的考虑。不管怎样,购房者提出让价的要求后,要做到成交价一定要低于表价,至于成交价是否接近底价,甚至低于低价,就要看购房者个人谈判水平和楼盘销售情况了。 对于现房,如果楼盘的规模比较大,一般议价的空间就比较小,因为个案数量多,给某个购房者大幅度让价的话,可能会引起大的混乱,开发商通常不会冒这么大风险的。如果楼盘规模较小,议价的可能性就大些,不过关键还是看购房者如何去和开发商交涉。 当然,对于热销楼盘,开发商一般不会考虑让价的问题,而对于销售状况一般或者是滞销的楼盘,购房者不妨用上述办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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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子都是一口价,如果你能找到开发商的老总,那还是可以降价的。但是8万的幅度够呛。1-2万估计可以,前提是你还得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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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员工推荐新客户(首次到访现场、首次登记)即可成为内部关系户,可享受额外优惠(每个开发商给到的优惠不一样,一般大于1%,50万的房子就能省5000块哦),并且推荐人可获得一定数额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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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①在买房的时候可以告知开发商自己已经看中了其他的房子,并且在其他房子那边已经支付了定金,这样可以看开发商是否愿意给出更加有吸引力的价格。②在看房子的时候可以告诉对方自己对这套房子特别满意,但是自己的家人却不是特别的满意,不过如果价格上面比较便宜的话,那么或许可以说服自己的家人,这样一来开发商也会给出相应的优惠政策。③在买房的时候可以多找一找房子的缺点,比如说房子的楼层不行或者是地理位置不行等等。并且不要随便让对方看出自己很喜欢这套房子,这样一来开发商在价格上面也许会做出让步。④假如说在买房时双方实在是谈不下去了,那此时可以抬腿就走,这样一来卖家其实是非常害怕失去这种有强烈购买欲望客户的,所以在价格上面也会做一些让步。

  • 1、会看项目 对于开发商精心选取的这个园、那个苑,不要被迷惑,就当它是1号房、2号房,千万别主观或被误导以为某某花园,且一定是花园。2、会看地理位置 所有房地产广告都会画个位置示意图,越画越艺术,仿佛个个毗邻江湖、山川。其实,可能差几十里路,您只有对照坐标,在真正的地图上查找,您才会知道这楼盘的真实位置。3、看清价格 购房人应弄明白是均价还是起价。如果是起价,是楼盘房屋的**低价格,而实际价格,会因楼层、朝向、户型以及施工进度而增加。当然没有人买时,楼价也会下调。4、会分辨外观图您得将漂亮的外观图看清楚,是实景图还是效果图,千万别将后者当前者,效果图是电脑拟制的,别当真。否则,您会失望的。5、别迷户型图 户型图对购房人有吸引力,但是您别被它迷住,得亲自去看看。因为有的户型图比例明显不当,感觉上会比实测中空旷得多。6、了解开发商 购房人看房地产广告时,一定要了解开发企业或其他参与项目单位是否值得依赖。不了解别轻易购房。7、别被优惠迷了眼 目前房地产广告中都登有项目的优势与优惠,却从来看不到该项目的弱势与弱项。您得想想是真是假,别被什么“机不可失”之类的字眼所迷惑,更别为各种名目的优惠而心动。8、资质证号很重要 如果广告中没有资质证号,只说保证产权您可别买。授予产权是一种政府行为,开发商的口头“保证”是不可靠的。9、仔细看按揭,算算可合算 购房人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付款方式,很多广告中都会标明按揭哪家银行、多少年、几成,您向专家咨询一下贷款政策和知识,然后仔细算算,哪种方法合算。10、其他 别忘广告中还有绿化、物业、保安等许多承诺,您在签合同时,更别忘了这些内容。连连购房“陷阱”全知道:一拨又一拨的购房热,使有的买家往往失去理智,不自觉地钻进了不法房地产商设置的各种陷阱。虚假广告、面积缩水、延期交房、拖延办证等让购房人吃亏上当的事屡屡发生,从而引发大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方面的纠纷。那么,在实践中,有哪些需要购房人在买房时加以警惕的陷阱?广告陷阱为了卖掉房子,有的开发商往往会在售楼广告中(包括沙盘、售楼书等)对绿化、景观、会馆、**、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作美好的描述,但对于这种承诺不写在合同里。结果当出现绿地变停车场、房屋底下有大水泵、道路开通遥遥无期等情况,买房人要求有一个说法时,开发商却以规划变更已经通过规划部门批准为由,推卸责任,或以合同约定不清搪塞,消费者一般很难得到补偿。发生争议、对簿公堂时,法官一般会以合同条款作为依据判断是非曲直,而不完全看广告。销售陷阱国人买东西向来有跟风凑热闹的从众心理,一听说哪个楼盘观者如潮,那些想买房的人便跃跃欲试了。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的这种盲从心理,有的开发商就给买房人设下了陷阱:其一,以小利诱之,在拿到预售证之前搞内部认购。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对那些买房人自然有吸引力。在此过程中,买房人认为自己得到了便宜,开发商也借此机会筹到了资金。然而,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因此,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这样,买房人的投资就充满了风险。其二,制造假象,在房子数量、户型、朝向等的推出和价格的制定上做文章。开发商的做法是推出预售房屋总量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并且对所推出的单元进行精心搭配。通常是拣**差的户型和楼层先出手,这样一方面可声称那些好的单元已经“名花有主”,另一方面还可以避免这些“丑女”到**后“待字闺中”。当然,这其中也要混杂一些好房型,否则会造成目标客户的流失。在价格的制定上,则会根据前期所推单元的销售情况,对其余单元的定价进行调整。一般而言,刚开始销售(开盘)时,开发商往往会把价格定得低一些,以所谓的“**低价”(通常是该楼盘楼层、朝向**差的一间)来吸引客户,而一旦有客户来购房,那个“**低价”也就不翼而飞了。在实践中我们会看到,只要销售现场布置以及广告炒作成功,价格都会节节升高。其三,大力营造现场道具和售楼气氛。为了制造一种销售兴旺的假象,开发商(售楼人员)往往会找来一些亲戚、朋友到销售现场做“托儿”,在销售业绩示意图上伪装得一片红(红色标识代表已售单元),让人觉得楼盘好卖、销售兴旺,从而引发客户的购买欲望。其四,设置定金陷阱。我们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一旦客户看中某种户型、表现出一点点购房的意向,售楼人员就会告诉你说这个户型就只有一套了,如果不交付定金别人就会买走,要求客户马上交付定金。如果客户说没有带够定金,售楼人员就会要求客户先交500到1000元的“小定”,签订认购协议书,然后要求客户次日交齐“大定”。而一旦客户把“大定”也交了,售楼人员也就完成了把客户套住的任务。因为,我们看到的认购协议书经常会有这样的条款:“如果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签约,所付定金不予退还”。有许多客户在签署认购协议书后,经过再三考虑不想购买已经认购的房子,但为了避免定金的损失,就会签署自己并不愿意签的合同,从而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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