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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业主未交物业费,现业主应代交吗?【注:物业当时并未交割】前业主所购房屋之后并未住人,也未交物业费

143****0362 | 2014-03-22 21: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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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8****3796

    “之后卖房也未和现业主交割物业管理费用”,交房的时候为何不结清物业费?只有尝试督促其缴费,人家不交你也没办法,谁叫你们当时交房不办完手续!
    物业公司完成了管理、服务,当然有权收物业费,至于向现在的业主讨要费用,理所当然!

    查看全文↓ 2014-03-22 21:42:57

相关问题

  • 1、物业没有权利停业主的水电;2、业主得到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的良好使用是业主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基本权利。物业管理公司应该保证其权利的实现,不能对这种权益进行侵害。物业服务公司仅仅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相应的服务;3、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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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按理来说肯定是应该前业主给的,但是大部分这种情况都是后业主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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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业主不能加入业委会的。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1、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2、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规则进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通常为5~11人,也可以根据小区情况在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中对委员人数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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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业主不能加入业委会的。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1、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2、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规则进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通常为5~11人,也可以根据小区情况在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中对委员人数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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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前房主所拖欠的物业费是前房东与物业公司基于原来的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现房主与前房主在房屋转让合同中并未对物业费的承担主体进行约定,且房屋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因此,物业公司无权要求现房主缴纳前房主所拖欠的物业费。  提醒,业主在购买二手房时,在确保房屋质量的同时,一定要先查清原房主是否存在拖欠费用的情况。如有欠费现象应要求卖方及时结清,并在转让合同中予以约定。同时,买方也可通过预留押金的方式避免产生此类纠纷。比如,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定数量的押金,在房屋交付后,买方携带产权证到水电、物业等部门变更合同主体,若卖方隐瞒事实,存在欠费情况的,又拒不补交时,买方可以用预留的押金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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