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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解释

147****2118 | 2014-03-26 15:20:40

已有5个回答

  • 144****8046

    答:指个人将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转让、出租或其他活动并取得收入,就其所得计算征收的一种税赋。

    查看全文↓ 2014-03-29 09:23:46
  • 143****1541

    二楼的也可以,不过我觉得不太符合会计思想。不符合实情先后顺序。月发放1月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000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部分 200
    库存现金 2800

    2月支付1月社保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 XXXX
    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部分 200
    贷:银行存款--XX银行 200 XXXX 其他应收款先贷后借,不怎么符合逻辑,并且也不是公司应该收的钱,更应该是公司或个人应该交的钱,所以从第二步开始,如下:发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000
    贷:其他应交款-个人社保部分 200
    库存现金 2800交社保时:借:其他应交款-个人社保部分 200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2800

    查看全文↓ 2014-03-28 16:06:36
  • 143****8904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包括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为对象征收。
    除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比照执行)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外,其余各项所得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纳税期限是: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和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年度终了后30日内缴入国库;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自行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查看全文↓ 2014-03-27 14:53:04
  • 148****5491

    精准到月,。也就是说您2012.08月份应该符合购房条件

    查看全文↓ 2014-03-27 09:19:35
  • 143****8746

    就是您个人收入要向国家缴的税费

    查看全文↓ 2014-03-26 15:40:06

相关问题

  • 原则上来说是买方和卖方各交各的税,但在实际操作中,卖方通常都是选择净收,而由买方统一缴纳,如果买方要求由卖方缴纳他个人应上缴的部分,那么通常卖方也会在房价中加上这部分费用,所以实际上都是一样的,只是名义不同的区别而已。

    全部9个回答>
  • 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总价×1%或(总价-成本)×20%,受赠或继承所得按总价×20%征收,购买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 个人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是分为好几种的,具体情况如下:①如果所卖的房子是符合满五唯一条件的话,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假如卖家所出售的这个房子是自己的唯一一套住宅房,同时购买的时间在5年以上,那么在交易二手房的过程当中是可以免去个人所得税的。但其中如果有一个条件不满足,都需要正常缴纳个税。如果卖家所出售的这套房子是非住宅类的房子,那么无论什么情况都是要按照规定足额缴纳个税的。在缴纳个税的时候,可以用房子的销售收入减去购房的总额,然后再减去各种各样的税费,最后乘以20%的税率。②如果房产证办理时间不满5年,可以按照1%的税率缴纳,或者按照房屋差额的20%缴纳。在缴纳税费的时候可以使用计税的价格减去房子的价值,然后减去契税,再减去本次交易所缴纳的各种税费,最后乘以20%的税率。

  • 房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具体要看实际情况:①如果所购买的房子居住未满两年,那么在征收房屋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是用卖房和买房的差价直接乘以税率,而此时的税率是20%。②如果所购买的房子居住的时间已经满了两年,但是并没有满5年,那么此时在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是用房子卖房和买房的差价减去印花税,然后再乘以20%的税率。③如果自己所购买的房子,居住的时间已经满了5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房屋在交易的过程当中会产生多种税费,除了个人所得税以外还会产生契税,营业税及其附加税,印花税等等。大部分人对这些税费的计算方法并不是特别的了解,所以在交易房屋的时候可以通过中介公司来进行操作,这样中介公司会帮忙进行计算。

  • 一、首先说一下,在房产买卖交易中,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卖方,作为买方你是不用交这两个税的,如果对方要你替他交,这是在可协商范围内的事。 二、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74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因此,在你们这个交易当中,不用交营业税。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08号规定: 1、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 2、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也就是说:应交个人所得税=(实际成交价格 - 房屋原值 - 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20% 关于对房改房的房屋原值等细节的规定,你可以再详细看一看该文。 3、在实际操作中,税局对于二手房交易大多是核定税率征收的,因为这样简单省事。以广州2008年为例,是直接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计算个人所得税,比如成交价为24万,则要交2400元个人所得税。四、契证即缴纳契税后开具的书据。 买二手房主要是房产证和土地证,契证并不是所有房屋都有的,比如自建房是没有契证的(因为自建房不须征税)。过户需要交契税,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为1%。如果你不符合首次购买、90平方以下、普通住房这3个条件,就按购房交易价的3%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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