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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房屋使用权的问题

134****4926 | 2014-03-27 13:31:03

已有7个回答

  • 152****7135

    这个很容易,房屋产权人是具有绝对权继承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做个公证,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你们就可以了!就算你父母不在,你们也是你父母房产的第一继承人,法律是优先于你们的,你父亲兄弟顶多只能算是房产第二继承人,但就怕真出什么事他们立假遗嘱,你们就吃亏。
    所以建议让你父亲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你们就可以!

    查看全文↓ 2014-03-29 19:58:44
  • 151****8469

    不知你是否看到:事情的关键不在于别人能否要你的房子,而在于你们姐妹两能否妥善处理好房子,内部不起争执。
    1、你姐妹俩是你父母的第一继承人,因此在法律意义上,如果你父母去世了,你姐妹理所当然、依法依据的取得房屋产权。当然,前提是你父母在去世前不将房屋赠予其他人。
    2、因此,你父母留遗嘱、公证都没有必要,浪费钱,你们将自然取得房屋的继承权。农村其他人怎么说、怎么做都不能改变事实。
    3、为了继承方便,你姐妹可以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如在你父母去世前就更改房屋产权人。两种方式:
    (1)由你父母以赠予的方式,直接将房产证过户到你姐妹的头上,你姐妹直接成为房屋的产权人。
    (2)更改现有房产证产权人姓名,在已经有你父母名字的基础上,增加你姐妹的名字,即房屋由你父母、你姐妹共同拥有。出于尊重你父母,第二种为佳。
    4、今后的麻烦:你姐妹俩出嫁后,由于各种原因,反而可能因为这所房屋的分配起争执。理论上是一人一半,但实际上,由于你父母没有儿子,你姐妹要抚养父母,就有谁抚养多少、继承多少的问题,如果关系处理不好,反而容易闹僵。

    查看全文↓ 2014-03-28 19:55:21
  • 136****8158

    房子能够多长时间不坏,就可以使用多长时间
    我想你是在问其土地使用权年限吧?宅基地可以使用到权利人死亡,并且该权利可以继承,但继承人应当是该集体组织的成员,否则继承人只能继承房屋本身的财产权,而不得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查看全文↓ 2014-03-28 16:49:38
  • 138****8483

    村里的用地要看性质的,集体的土地只能转让给集体的人。。

    查看全文↓ 2014-03-28 10:00:42
  • 133****1281

    您好!只要房子没有质量问题是可以长期使用的。

    查看全文↓ 2014-03-28 09:34:47
  • 156****9851

    不能,首先不构成继承,因为不同意签署协议,其次就这个土地使用权来讲,有土地证吗?没土地证就始终不是属于个人的,所以要依法拥有房屋的使用与建筑权!

    查看全文↓ 2014-03-27 18:01:06
  • 138****8236

    你直接做一个继承也是可以的

    查看全文↓ 2014-03-27 13: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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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看证据的,当时你们签合同了或相关书面协议,有了才好说,没有的话就没办法了

    全部8个回答>
  • 所有的房子有继承要么是遗嘱要么是公证...使用权房无法继承。。。。。。...使用权应该是继承不了的,产权的才能继承的!...

    全部8个回答>
  • liangyuguo983:你好! 1、不会被国家收了!所有权永远是你的! 2、门面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是按年征收土地收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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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权房泛指公产、企产、军产、宗教产等住房人与产权单位为租赁关系的房屋,个人没有房屋的所有权,遇到拆迁可以拿到与产权房一样的拆迁价格,但是产权单位会扣除5%左右的拆迁款,其他都一样,过户的话叫置换,不叫买卖,类似一个房东换了一个租户,一般去津房置换和房管局托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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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户口和房屋产权归属是两回事,户口在不代表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房屋产权归属以房地产管理中心登记为准。你现在可以去房管局查这套房屋的产权归属,如果归你奶奶一个人,那么你奶奶可以立遗嘱,确定你是房屋使用权唯一法定继承人。使用权房屋是不准交易的,所以不能现在过户到你的名下。或者你奶奶去她原属单位(房屋分配的单位),申请将使用权房屋变为所有权房屋(需缴纳一定费用),在过户到你名下。 跟你说了,你赶紧去你奶奶单位和房管局查房屋产权状况,产权状况不明确,谁也给不了你答案。

    全部6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