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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父母可以随在京子女共同申请北京的经适房或限价房

153****3400 | 2014-03-28 12:54:01

已有8个回答

  • 152****9333

    不可以申请北京经济适用房必须要北京市户口

    查看全文↓ 2014-03-30 13:24:45
  • 156****5677

    1)无房户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住房未达标户;
    2)上一年家庭收入在6万元以下。(家庭收入按夫妻双方的收入之和计算,未婚。丧偶及离异未再婚的按一人收入计算):
    3)除在校就读的本科以下(含本科)学生以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城镇居民具备购买资格;
    4)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的危旧房改造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
    5)来京创业工作的留学人员凭北京市人事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留学人员)可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查看全文↓ 2014-03-29 19:11:33
  • 156****0246

    您要咨询下北京那边的政策了

    查看全文↓ 2014-03-29 12:29:51
  • 152****9039

    限价房是针对北京户口的政策。只能是你一个人,但必须30岁。

    查看全文↓ 2014-03-29 10:52:50
  • 157****4296

    1、关于你提到的“市住保办负责人。。。。”的相关表示,均为2010年6月前后的表态,北京市于2010年10月8日起规定,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因此2010年10月8日后申请经适房或限价房的家庭,不能带父母申请。

    2、不能与父母共同申请。

    3、如果已婚,只能由夫妻共同申请,不能带父母申请。

    查看全文↓ 2014-03-29 09:40:14
  • 154****9213

    可以的,只要符合北京市的购买经适房和限价房的标准即可。不看您以前是哪里的人,只要在申请的时候是北京人就行。

    查看全文↓ 2014-03-29 09:34:31
  • 146****9125

    1)无房户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住房未达标户;2)上一年家庭收入在6万元以下。(家庭收入按夫妻双方的收入之和计算,未婚。丧偶及离异未再婚的按一人收入计算):3)除在校就读的本科以下(含本科)学生以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城镇居民具备购买资格;
    4)市**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组织的危旧房改造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5)来京创业工作的留学人员凭北京市人事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留学人员)可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查看全文↓ 2014-03-29 09:23:01
  • 136****6562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所以你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7E帮助父亲购买经济适用房。但可以按揭啊。

    查看全文↓ 2014-03-28 13:16:57

相关问题

  • 必然可以了啊%7E

    全部4个回答>
  •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全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7〕2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7〕27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8〕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区县、街道(乡镇)审核工作中反映的问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请家庭住房指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按申请家庭成员住房使用面积之和除以申请家庭人口计算。二、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时,申请家庭成员京外住房不计入住房面积核定范围,自有产权住房核定房产净值,申请家庭需出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关于京外住房净值的评估报告。三、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住房的净值,由审核部门按市地税部门发布的同地段北京市已购公房再上市**低计税基准价格确定(附件1,如有变动,请登陆查阅),或由审核部门依据申请家庭委托有资质专业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定。四、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汽车净值可参考汽车市场发布的二手车辆成交价格或通过汽车重置价格及使用年限折旧确定(附件2,如有变动,请登陆查阅),或由申请家庭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定。五、申请家庭成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领取的各种一次性补偿金、安置费以及离(退)休后一次性领取住房公积金等一次性费用核定为家庭资产,不计入家庭上年收入。六、申请家庭成员的父母户口在京外、父母一方年龄在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且无其他子女,可随在京子女共同申请本市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时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明或其他子女已故证明。七、申请家庭成员将自有住房赠与他人,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时所赠住房核定为家庭住房面积。将自有住房出售,所售出住房不核定为家庭住房面积,售房款核定为家庭资产。八、申请人曾离婚如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时,离婚年限原则上应满三年。九、申请家庭成员申请之日前三年内迁移户口(不含从集体户口迁出)的,应提供户口迁出地住房情况证明。十、申请家庭按市场价租住他人住房的,需提供承租房屋产权证明或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申请家庭借住他人住房的,需提供房屋借用情况证明,由街道(乡镇)工作人员通过调查方式对其住房进行核定。十一、调整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初审和复审公示期限,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初审公示和复审公示期限各为5天;廉租住房初审公示期限为10天,复审公示期限为5天。十二、申请家庭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可提出由申请家庭实际居住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协助调查。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协助调查函》(附件3)和《申请家庭初审公示》后,通过快递方式送到申请家庭实际居住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实际居住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协助调查函》10个工作日内开展入户调查和实际居住地公示工作,填写《入户调查表》(附件4),并将调查结果通过公函反馈至受理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十三、已按“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审核程序通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审核的家庭,轮候期间原住房已拆迁,经区县建委(房管局)认定,资产符合准入条件的,可优先配售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配租廉租实物住房。原住房已拆迁尚未落实房源的家庭,按“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审核程序通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审核的,可优先配售配租。十四、已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实物配租家庭,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购房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停发租房补贴或由家庭按约定退回廉租住房。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连续三年通过摇号均未能入选,第四年区县可优先为其配售经济适用住房。十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或解释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全部8个回答>
  • 经济适用房,只针对上海本地人。

    全部5个回答>
  • 关于经适房的继承问题

    全部2个回答>
  • 可以吖,但是你得符合相关条件

    全部6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