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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书过期,公证费还用绞?

131****9218 | 2014-03-29 20:27:34

已有2个回答

  • 157****2424

    这要看当地的房产部门有什么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会有什么过期的问题,都是房产处规定的

    查看全文↓ 2014-04-01 09:21:12
  • 141****6192

    是的,如果重新公证,价格还是一样的

    查看全文↓ 2014-03-29 20:39:40

相关问题

  • 一、继承房产过户费用:(1)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2)继承公证费 80元/单 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少有住房和购买超过2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3)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100以下5101以上至1000部分2.5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2、所需材料:⑴公证处需要 原产权人的死亡证明、产权证复印件和所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套。⑵房管局需要材料和正常过户基本一样,只是还需要公证书一份。二、继承房产过户流程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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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地可能不同,我们这边不需要认购合同,只需要3份公证书,别的材料齐全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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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推进去产能、调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明确了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通知表示,对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自停产停业次月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中央企业名单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发布,其他企业名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去产能、调结构主管部门认定发布。认定部门应当及时将认定发布的企业名单(含停产停业、关闭时间)抄送同级财政和税务部门。各级认定部门应当每年核查名单内企业情况,将恢复生产经营、终止关闭注销程序的企业名单及时通知财政和税务部门。企业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原值资料等留存备查。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本通知发布前,企业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但涉及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尚未处理的,可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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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 配偶 子女法律是承认夫妻财产是共同的。所以这个你必须和你继母商量。房子公证的时候必须写清楚,房子**后留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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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与继承是有法定效力的,没有具体期限。像委托书公证之类的就有期限,就是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为止。赠与的话,你母亲和哥哥一定要去公证处说明他们的意愿。因为你父亲过世后,你父亲留下的所有遗产的一半是归你母亲所有的。我们浙江省这边,如果办继承,你和你哥,还有母亲只能就遗产的一半进行继承,如果有继承人要放弃,放弃继承权那个人一定要亲自去公证处办理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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