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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去世后房子就是孙子的吗?

156****1280 | 2014-04-01 14:01:21

已有3个回答

  • 137****4586

    1如果有遗嘱,就按遗嘱继承。2如果之前有赠与,就直接按赠与继承。3如果没有遗嘱,就由其子女继承。

    查看全文↓ 2014-04-04 10:23:19
  • 138****0626

    如果有赠与的话,就直接赠与给孙子。由直系继承

    查看全文↓ 2014-04-04 09:20:15
  • 156****2763

    以下回答依据《继承法》:
    1、两个已去世儿子的子女可以起诉到法院,案由为:代位继承纠纷。

    2、你奶奶去世时,两个儿子是否已经去世???
    奶奶去世后,从继承法上讲就形成了第一次继承。
    继承原则是,所有财产分一半先给你爷爷,另一半由你爷爷和四个子女继承。。也就说,你爷爷享有财产的6/10 四个子女各有1/10

    两个儿子后于你奶奶去世。。那么孙子女可以提起:转继承纠纷之诉。
    两个儿子先于你奶奶去世。。那么孙子女可以提起:代位继承纠纷之诉。

    3、爷爷去世后,已去世的两个儿子的孩子、后奶奶和姑姑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对于爷爷的6/10的财产进行分割。。后奶奶先分出一半,,另一半由后奶奶,两个姑姑、孙子女平均分割。。

    4、你仔细的研究一下我给你解答的法律关系,,再去法院起诉。。

    5、《证据规定》明确规定:你们可以向法院举证关于你爷爷的工资等财产在后奶奶手中,如果你奶奶拒绝出示,那么后奶奶将承担败诉后果。当然你们至少大致知道你爷爷都有什么财产留下。。也可以到爷爷生前单位调查。

    查看全文↓ 2014-04-01 14: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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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世了就不属于自然人,可以先继承给法定继承人,再赠予

    全部3个回答>
  • 需要全部子女及有继承权的人到场。因为孙子不是继承权有之一,要同时办理赠予给他。办理继承过户手续。继承相关手续如下: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公证时,奶奶及全部继承人都放弃继承,并把他们可继承的房产份额都赠予给孙子,就能把房产集中到孙子一人名下。)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费用有: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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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直接过户,可以让爷爷现在以买卖方式过户房产给你的,这样不需要你父亲到公证处公证放弃遗产你就能享有;还有你的说法不成立:老人还在世,老人名下的房产,是他私人的财产,处置权是由他本人决定的,不存在继承这一说!一、奶奶已经去世,若没有遗嘱,奶奶的那部分要按遗产顺序继承,如奶奶部分的遗产继承人同意,你可以直接找你爷爷,还有他同意的情况下,你们俩人就可以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把他名下房产以赠与或是买卖方式过户给你!这个不需要你父亲出面签字。二、可以通过遗嘱的形式,指定孙子为唯一继承人。其他任何人均无继承权。放弃遗产公证是老人去世后要按顺位继承的。如果你爷爷去世,那么只有办理继承手续过户房产,但是你不是第一序列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你是无权取得房产的,除非第一序列继承人全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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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爷爷生前立有遗嘱房子由孙子继承,按遗嘱可以直接过户给孙子。如果没有遗嘱,不能直接由孙子继承(孙子是爷爷唯一继承人的除外),应当由爷爷的法定继承人先继承,然后由爷爷的法定继承人把房子赠与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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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爷爷的房产孙子是不能直接继承的,除非有遗嘱说明指定房产权留给某个人;如第一顺位子女都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给孙子,在签署放弃继承权协议后可以由孙子进行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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