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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在谁?

151****2208 | 2014-04-01 22:35:02

已有7个回答

  • 147****8849

    是后面行驶的摩托车的原因,其应负担主要法律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一般应根据交警做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而定。如果双方没有报警或不想报警,那就只能协商解决,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因为对方受伤,如果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你在事件的处理上确实占一定主动,你说他速度非常快,正常摩托车行驶速度应该在40--60左右,超过了,他超速。
    当你准备左转弯,行驶在中线处的时候看见他也在路中间行驶,如果他没有打转向灯提示转向,他违章行驶,摩托车应该在路两侧的摩托车道行驶,不应该在中间行驶。
    以上条件下,造成他追你尾,责任在他。即使你有责任,也特别小。

    查看全文↓ 2014-04-04 20:04:36
  • 152****2478

    房屋漏水责任不能一概而论,你可以找物业的来先修理。如果是通过中介的可以去找中介解决,以及跟原业主进行协商,看是否属于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原业主需要承担的质量责任期限和范围。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原业主应就买卖标的物向购买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但由于二手房屋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且存在二次装修等情况,因此,在二手楼买卖中,如原业主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原业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而对于原业主已如实告知瑕疵或购买人已明知瑕疵的,则原业主不承担责任,同时购买人对二手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

    查看全文↓ 2014-04-04 18:17:42
  • 151****0922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目前处理此类案件的法律依据,该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你儿子在校内上劳动课,为**劳动,**是你儿子的管理义务人,也是劳动的受益人,由于**未尽到完全的管理义务致学生伤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儿子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对于自己行为后果应当预见,即跑的匆忙可能发生摔倒的事件,而他没有尽到注意义务而摔倒,因此你儿子对于该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具体比例,**和你儿子各自承担合理损失的百分之五十为宜。

    查看全文↓ 2014-04-03 19:51:26
  • 134****4923

    当然是4楼的责任,如果他拒不理会你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赔偿

    查看全文↓ 2014-04-02 15:37:46
  • 151****2076

    要请相关部门来做鉴定得出结论后再向责任人要求修理或者赔偿,**直接的办法把物业和4楼一起告上法庭

    查看全文↓ 2014-04-02 09:56:58
  • 154****7706

    对方全部责任

    查看全文↓ 2014-04-02 09:21:31
  • 131****8741

    这个。。你的问题不太清楚。。请问是两兄弟大打架。。还是打别人

    查看全文↓ 2014-04-01 22:40:34

相关问题

  • 没验收就交房责任在两方面,一方面是监管部门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协商问题。如果不接受建设项目或检查不合格,则一般正常的处理是不予交付。开发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业主可以向当地房地产住房管理部门,建设委员会,建设局和其他具有管理权限和开发商责任的行政单位投诉。只有在建设项目完成后进过测试合格了,才能将房子交付使用;如果不被接受或者验收不合格,规定是不得交付使用。开发商在没有获得完工验收报告的情况下交付房屋的行为不仅违反合同,而且违反了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拒绝接受房屋,开发商可能需要赔偿损失。另外,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如果未经批准的无组织竣工验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2%或者更多的建设单位的合同价格作为罚款。

  • 你好,要求他们共同承担。四楼住户有责任。因为其管道漏水,非正常情况。因此造成损失需要赔偿。但四楼的说法我不太明白,一楼水管瓶颈是什么意思,与四楼水管漏水有关系吗,如果有关系,就有责任。根据建筑物造成损失,追究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任,那四楼是所有者,有责任,物业是管理者,有责任,并且是连带责任,你看追究谁好,就追究谁吧。楼下漏水楼上承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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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住的房屋漏水如果是承租人保管使用不当,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如果房屋出租时,出租人承诺维修,则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如果漏水具体原因不明,且双方还有这么大的争议,可以委托对工程质量可进行的鉴定机构进行认定。一般由法定机构认定了就可以作为直接的事实客观依据的。查看房子还是不是在质保期内,一般新购房子的防水质保为5年,管道质保为2年。如果房子漏水即非人为,又还在质保期内,开发商就得担起相应的责任。如果楼上漏水发生在房子质保期内(正常情况下房子的防水质保为5年,管道质保为2年),只要是非人为的,开发商就应担负起相关责任。当开发商不予理会时,受损业主可以到当地质监部门进行投诉,或直接将开发商告到法院。值得注意的理,如果楼上漏水,房子还在质保期内,又确信不是人为破坏的时,不管是受损业主还是楼上邻居业主,都应及时让开发商进行修补处理。如果让开发商拖到质保期后,很可能还得自己清理。并且,当开发商按业主要求,派人来修补后,还是不行,或维修不到位,反复两次后,业主可以自行找人进行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来出。扩展资料《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合同法》中对于租赁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丢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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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客通过房东得到产权证复印件后,伪造了产权证和业主身份证,冒充业主发布售房信息,买家交付5万定金后房客逃逸,买家报案。经查,房东(真正的业主)手里有房客的租房押金和多余租金1万元,请问,这部分租房押金和多余租金,该如何由哪方支配?该业主是否该支付给买家? 房东是否该承担相关责任?买家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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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物业费的,因由物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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