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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二套房 ** 公积金贷款和税费,都如何规定的呢?

158****6018 | 2014-04-02 14: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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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4****9360

    国五条没有这样的条款 实现制业主售房 承担个税问题 差额补交20%个税, 贷款 一直以来就是3套只能贷款4成,公积金 名下有房产是不支持2套的, 北京户口的 可以带4成

    查看全文↓ 2014-04-02 14:51:25

相关问题

  • (1)北京住房公积金二套房**比例为70%(名下无房,二套房**比例为60%),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2)有可能查不到。但你有过公积金支取记录,同时有过贷款记录。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是全国统一的,而且北京**公积金政策规定,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才能算作首套。所以您在京购买房产算作二套。回答3:建议您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询问一下目前是否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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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后一种,认房不认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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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一些大城市而言,许多家庭购买二套房都是为自己的子女而做准备的,北京对于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又有哪些规定是我们必须所要了解的呢?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发〔2013〕10号 各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精神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17号)要求,更好解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决议,现就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差别化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借款申请人资格审核 在继续按照规定调查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基础上,进一步审核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情况。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及其他尽责调查,查询借款申请人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的,为首套自住住房。 二、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款比例 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的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其贷款**款比例不低于70%。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1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仍执行贷款**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三、合理确定借款申请人的贷款额度 (一)根据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确定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不受月收入限制。 (二)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贷款**高额度上浮30%;个人信用等级为aa级,贷款**高额度上浮15%。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非政策性住房,贷款**高额度不再上浮。 四、限定借款申请人的月还款额 (一)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额在不低于贷款月**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原则上应不低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二)借款申请人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 (三)借款申请人在借款期间出现收入降低、生活困难等情况,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可以下调月还款额,但不得低于贷款月**低还款额。 五、调整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要求 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六、加大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缴存职工有违规提取、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行为,不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等差别化优惠政策。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存在严重违约记录的,视情节轻重下调其贷款**高额度或拒绝受理其贷款申请。 对于单位或职工采取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贷款,或贷款后无故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贷款存续期间发生违约,经多次催收仍处于违约状态且无正当理由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贷款资格、提前收回贷款等处罚措施,并将不良行为记入相关信用记录中。 七、执行时间 自2013年4月8日起,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交易系统完成网上签约的,其贷款业务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 都是3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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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银行均实行严厉的二套房房贷政策,如何区分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主要遵循的是“认房不认贷”的原则。也就是说 只要您名下没有房产 那么不管此前您是否在银行办理过商业贷款 对于公积金贷款来说都算是首套房 过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以前是商业按揭贷款购房,目前已经将房产卖掉,再次购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却可以被当做是第一套对待。即公积金贷款目前只实行“认房不认贷”的原则。 提醒:组合贷款按二套房计算 目前重庆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高上限是40万元,而两人以上合贷的**高上限是80万元,如果市民想购买总价更高的房子,就得给更多的**或者申请商业和公积金综合贷款了。但一旦市民申请组合贷款,经过商业银行确认过以前曾经有过贷款记录的话,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就只能按照第二套房来申请按揭了。 提醒:公积金贷款要审核信用记录 一: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存在以下信用不良情况之一的,不准予贷款,因此个人要留意这些以下注意事项: (1)有逾期贷款(含担保人代还)的; (2)近两年内贷款连续逾期(含担保人代还)超过6期的; (3)准贷记卡透支180天以上未还的; (4)贷记卡逾期一年或近一年内贷记卡连续逾期超过6期的; (5)近两年内贷款有展期(延期)或以资抵债等情况的; (6)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在运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注意三个方面:一、消费者应当充分注意自身的征信情况,防止因车贷、房贷、信用卡的征信记录不良而导致公积金贷款不能顺利办理。 二、公积金贷款具有区域性的限制,不能够跨越省市,如天津市的企业员工在北京购房则不能够动用公积金贷款。 三、在同一区域内,公积金贷款业务并不局限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附近的建设银行办理,贷款者可以选择办理业务**为便捷的建行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