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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原单位公房,每月交租金。现单位房屋拆迁能获得补偿吗

144****1500 | 2014-04-02 21:07:59

已有11个回答

  • 153****9702

    要交租金的 又不是你的 只能有安置费、拆迁

    查看全文↓ 2014-04-05 17:57:50
  • 152****1861

    为加强本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XX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市物价局、市建委和市房地资源局近日发出通知,对XX市城市住房拆迁市场价补偿安置中的价格补贴标准作出规定。
    **低补偿单价标准为,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平均市场单价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按其划定的区域范围定期公布。
    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或等于**低补偿单价的,价格补贴标准为**低补偿单价×补贴系数;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高于**低补偿单价的,价格补贴标准为(**低补偿单价×2-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补贴系数。补贴系数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按不低于20%的比例确定公布,每个经划定公布的区域只能设定一个系数;价格补贴低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元的,按200元计算。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的价格补贴均适用本计算方法。

    查看全文↓ 2014-04-05 11:58:20
  • 152****2410

    自管公房的承租人应当有相应的补偿,包括安置费、拆迁费等项目,建议依**。

    查看全文↓ 2014-04-05 10:05:15
  • 133****4533

    如果拆迁不能得到任何补偿,因为你只是承租人,除非租赁协议里面有写租期内拆迁的补偿条例。

    查看全文↓ 2014-04-05 09:50:57
  • 136****1373

    你如果和单位签了合约,就会有安置费那些,不过如果只是住单位的房,没有签什么合同的话就没什么补偿了。

    查看全文↓ 2014-04-04 18:30:08
  • 138****8089

    那要看你单位有没有那个福利。要是有福利的话,就可以找单位补偿。

    查看全文↓ 2014-04-04 10:02:22
  • 147****2769

    应该是可以的,单位本来提供的就是福利房,解决员工问题的初衷,到现在会给一些的

    查看全文↓ 2014-04-04 09:16:34
  • 158****3546

    自管公房的承租人应当有相应的补偿,包括安置费、拆迁费等项目,建议依**。

    查看全文↓ 2014-04-03 19:09:58
  • 136****9782

    那要看你单位有没有那个福利。要是有福利的话,就可以找单位补偿。

    查看全文↓ 2014-04-03 18:47:34
  • 152****1427

    对于这个问题,各地掌握的情况不一如果单位开具放弃你居住的公房的产权收益证明,你就可以得到补偿

    查看全文↓ 2014-04-03 09:08:36
  • 131****5504

    应该是可以的,单位本来提供的就是福利房,解决员工问题的初衷,到现在会给一些的

    查看全文↓ 2014-04-02 21:15:22

相关问题

  • 这个要看你是什么时候分到的单位公房的,在计划经济时代有些单位分给职工的宿舍虽然是公房,但那时属福利性质的公房,这种公房有的属政府的直管公房,有租赁协议,有的是国有企业的自管公房,产权归企业。这种情况下的公房在拆迁时,是先进行房改将地面上建筑的价值经拆迁评估卖给你,变为私人所有,然后再与其它私有房屋一样进行补偿,因为私有房屋拆迁评估是由地面上建筑的价值和土地价值两方面组成,拆迁时你多出了土地补偿及装修及其它搬迁补偿。如果你这房子不属福利分房性质,就是单位租给你住的,或者单位也不是国有企事业,拆迁时你有其它住房是要无条件让出的,**多给你搬迁补助费,或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你实际居住,而又没有其它住房,拆迁时要和你解除租赁关系,如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一致的,可以另行安置你住房,重新确立租赁关系。你符合廉租房或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也可以优先排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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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该没有赔偿!合同写的很清楚,“或本单位对此房另有规划而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解除”房子要征购了,显然是另有规划而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事项!估计只能退还你的押金和没到期的房租!%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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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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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产房屋应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两证齐全。所谓半产权房屋,通俗的说法是指半产权房,是指两证不全或不对的房子。 半产权房目前主要是指房改房和小产权房。所谓房改房是指,一部分是公房,产权归国家所有;一部分是私房,产权归个人所有,需按月向国家交一部分房租,并且房屋权属证书标注有公房面积和私房面积,只有取得完全产权,才可以销售。 小产权房又称乡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由房屋主管部门颁发,而是乡镇政府或有关单位登记或发证。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小产权房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可以转换、置换。由于小产权房出售有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繁琐的程序。因此,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 国家和当地政府对相关的半产权房屋都有明确的规定,不知道你的房子属于哪一种性质的半产权房屋?因此,建议你去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咨询当地相关的半产权房屋政策及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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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伊宁市公租房的房租价格是由当地人民政府决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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