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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资为目的的购房人,在大连什么地段买房**空间**大?

153****8089 | 2014-04-05 21:22:32

已有6个回答

  • 152****9326

    买便宜的小房越老越好建议买软件园周边或者是星海周边的能动迁的**好是45平以内便宜点的简单装修家电全可以出租1300左右如果装修好1500到时候动迁还有补助面积算是投资的首选如果讲**空间的话旅顺的还是得看您个人反正如果经纪人买房子多数会买老房子

    查看全文↓ 2014-04-08 09:18:52
  • 136****1954

    首先,您问这个问题说明您想对大连周边的一些城市进行投资对吧。 那么很高兴您可以问旅顺这边,说明您还是对旅顺有一定的认可。但是只是不太了解而已,没关系,我可以给您简单介绍一下,首先就是周边的发展,在本项目的东侧有个两万平米的商业街,另外世达购物广场已经于2012年9月份开业了。还有大商新玛特也要入住旅顺开发区。还有一个国家大力投入资金的跨海大桥就在我们项目西南侧的老铁山那里,建成之后,从大连到山东半岛,只需要1个小时左右。烟大轮渡也在本项目附近。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202轻轨,今年通不了,明年一定会通的。如果通了的话,从我们旅顺开发区到大连只需要30分钟左右。而且202轻轨的终点站就在旅顺新港的位置,(如果从我们小区到旅顺新港,步行的话只需要15分钟左右的路程。)是十分方便的。像是市内上班的,高新区那边的好多人都是在我们保利西海岸买的房子。
    还有就是,我们项目紧邻大学城,有航运学院,交通大学(** 论坛),交大软件学院,大连科技学院。而且交通大学本部,马栏广场(** 论坛)那的交通大学,于明年也将全都搬迁到我们旅顺开发区,现在已经过来一万多了。所以,**空间巨大。
    如果您还有什么想了解的,请致电您的置业顾问 何山

    查看全文↓ 2014-04-08 09:04:07
  • 143****0020

    市内四区均可。重点可以考虑中山区、西岗区。可以特别关注中山区东港、解放路沿线,西岗体育场周边、胜利路沿线,沙河口火车站地带以及地铁站周边。

    查看全文↓ 2014-04-07 21:48:58
  • 135****0457

    旅顺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202轻轨年底通车,本身旅顺的基础房价低,配套设施齐全,适合居住,**潜力才大

    查看全文↓ 2014-04-07 09:32:40
  • 143****4355

    现在旅顺环境比较好,可能以后养老定居中心会向旅顺方向转移
    大部分软件外包公司有向旅顺转移,**空间比较大。

    查看全文↓ 2014-04-06 12:55:57
  • 144****8226

    要说旅顺那片**的话 还是旅顺开发区 轻轨要通 还有几个大学在建设 新港码头未来发展会很好 个人想法 仅供参考

    查看全文↓ 2014-04-05 21:35:29

相关问题

  • 本着投资的目的,这群人群应锁定那些随着城市的发展,即将变为**的城市周边地区,重点关注区域未来的功能定位、目前附近的人员结构、交通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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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 2、实际出资人为何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产权呢,一般是出于以下原因: (1)规避法律或者政策: 购买房产需要一定的资格,事实购房人没有资格购买,而登记购房人具有资格购买是**常见的情形。比如,有些人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又想买这样的房屋,就只能借他人名义买房。 (2)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务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以其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偿还债务。有些债务人为了隐匿财产,恶意躲债,事先就把房屋登记在他人(一般是亲人)名下,给债务人和法院以自己无财产的假象。 (3)贪图便宜享受优惠: 比如,只有具有城镇户口的在岗职工,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人没有资格办这种贷款,于是以别人的名义办理公积金贷款。 (4)简便手续,减少税费: 比如,父母为了逃避将来有可能开征的遗产税,以未成年人的名义购买房屋等等。 3、在法律上,借名买房中存在着诸多风险: (1)登记购房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房之事或者登记购房人死亡,其继承人不了解借名之事、不承认借名之事。 (2)第三人对登记购房人转移房产给事实购房人的行为提出异议,实践中,借名买房双方进行约定时,事实购房人认为借名与登记购房人的配偶没有关系,真正的房主是自己,但登记购房人的配偶往往以《婚姻法》的规定提出异议,否认借名买房的事实,确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3)房产被登记购房人处分(转让或抵押)或被法院执行。 1、如果不存在恶意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行为,如果借名买房合同是当事人自愿签署,奉行合同自由的原则,借名买房合同应具有法律效力。但该合同**好注明:“经双方协商以甲方的名义购房,本房屋由乙方出资购买,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与甲方无关。” 而且,需要留存足够的证据,比如出资的原始凭证,如存折、购房发票等等。因为,一旦登记购房人事后反悔,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借名买的,实际产权人是事实购房人。事实购房人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房屋登记不实可**终得以纠正。但是,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而产权证又是登记购房人的,事实购房人只能主张事实上的借款关系要求登记购房人返还房款。 2、另外,即便借名买房合同是有效的,但登记购房人违反该约定,将该房转让或抵押给第三人,第三人因此取得房产,事实购房人并不能追回该房产。因为根据《物权法》善意取得的制度,第三人出于善意而信赖不动产登记簿或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内容,并且转让时已支付合理的价格,同时,转让后已依法登记,因而取得房屋所有权,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事实购房人仅有权向登记购房人要求赔偿。 3、至于登记购房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以不动产登记为依据,查封并拍卖该房产,致使事实购房人丧失对房屋的所有权。如果借名买房合同无效,已经付款的事实购房人,只能向登记购房人要求返还购房款,如果借名合同有效,事实购房人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对被执行的房产主张权利并要求法院停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员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 综上所述,借他人名义买房,会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也存在许多风险,因此,建议大家尽量不要借名买房为妙。因为借他人名义买房,一旦登记购房人事后反悔,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借名买的,而产权证又是登记购房人的,那就麻烦了,处理起来是十分复杂的。在此,建议您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分析并解决相关事宜,您也会省心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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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他人名义买房存在法律风险。我国目前实行购房实名制,即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与房产管理部门**终登记的所有权人保持一致;而在确立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时,我国采用不动产登记主义,即根据房产证和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所有权主体确立房产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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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主贷和次贷在公积金还款上有差别。扣款顺序是:主贷人的基本账户→主贷人的补充公积金账户(如有)→次贷人的基本账户→次贷人的补充公积金账户。2、不论是不是主贷人,只要共同申请了住房贷款,就有偿还房贷的义务。这和婚后夫妻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一样,婚后他们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3、收入高的,收入稳定的来做主贷人,更容易通过贷款审批。此外,主贷人不要有什么太多的信用不良记录,不然这个贷款审核就可能被卡住。4、一般主贷人和次贷人各占房产的50%,等于房子有2个房主, 其中只要有一方不同意出售,房子是不能上市成交的。5、如果夫妻一旦离婚,房产判定由离婚后的一方所有,这个时候另一方才可以提出变更住房贷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偿还贷款的义务。如果单方面地认为自己没有参与贷款合同,就不用继续履行偿债的义务,这是对住房贷款极大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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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几个因素:1、物业所在的地段不会过时,有发展空间的地段,一般政策倾向要大力发展的地段都好。2、房子本身的品质要在短时间内不过时,比如环境、配套、建筑风格、细节等都在时代前沿的;3、房子现在的物业管理要规范,物管好的小区,房子和配套保养也好,房子折旧率会很低,甚至为0;4、房子的卖价不至于脱离市场,如果现在的房子卖五年以后的价格,那么**空间肯定小;5、房子所在的城市的发展空间也有影响;6、**容易判断的两点,房子要么特适合居住,要么特别好租或好转手(如商业区的房子),这两种一般**潜力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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