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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由于楼上违章建筑导致房屋漏水?

132****5753 | 2014-04-10 11:42:04

已有7个回答

  • 156****4089

    对于这种现象刚刚出现马上就要制止,先是求助于物管,如果物管纵然或者不作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恢复或赔偿

    查看全文↓ 2014-04-13 10:10:08
  • 134****3843

    向楼上租户要房主电话啊,他不愿负责当然会告诉你房主电话啦。协调解决就成,不行就找居委会解决

    查看全文↓ 2014-04-13 09:31:04
  • 151****5349

    这属于明显的侵权,你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是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查看全文↓ 2014-04-12 10:19:10
  • 133****1908

    因为你和物业关系还可以,建议你不能要钱,让物业安排给你重新刷墙就行了,彼此都有面子。

    查看全文↓ 2014-04-11 21:42:11
  • 135****6059

    如果是由于楼上违章建筑导致房屋漏水,可以追究违章人的责任,对房屋漏水进行修复,以及赔偿由此导致的损失。

    查看全文↓ 2014-04-11 15:14:33
  • 145****1612

    管租客要房主电话,不行去居委会要房主电话,租客肯定会给房主电话的,不给的话就是他负责,为了不愿意负责肯定会给你房主的电话的。

    查看全文↓ 2014-04-10 20:44:42
  • 134****6092

    物业不管就是不合理的,他收你的物业管理费就有责任和业务为所有业主辅助、协助处理解决问题,如果他不管,去业委会反馈投诉。
    如果没有,你可以到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对楼上的业主可以去法院起诉他。法律依据:漏水条文如下: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
    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查看全文↓ 2014-04-10 12:06:42

相关问题

  •   违章建筑,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处理违章建筑问题的直接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40条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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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像这种情况是不会强行拆除的,只是限制房屋买卖,如果卖房子的话就要提前拆除加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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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章建筑的存在一般会侵占安全通道及非法占用农耕地等,且大多数违章建筑还会隐藏在合法的建筑里。违章建筑不仅会损害政府公信力,而且制约了城市健康发展及城乡规划执行。通常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认定为违章建筑:①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或设施用地的建筑。②不按审批的图纸施工的建筑。③擅自改建,加盖的建筑。④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修建的建筑,城市的居委会或股份合作单位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修建的建筑。⑤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政府规定标应的建筑。⑥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⑦逾期没有拆除的建筑。⑧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建筑。

  • 只要是无规划,无建设许可,无房证的都是违章建筑对于违章建筑,一般不予赔偿,尤其是为了拆迁补偿突击建房的如果当地村的房子都是无证的,那么一般按照无证有证同一标准进行补偿关于补偿标准,由各地政府颁文进行规定,且进行公告公示可咨询国土或者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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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违章建筑一、违章建筑的概念建筑物,是指运用各种材料生产出来的具有各种使用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是人可以在其中进行生活或生产活动的、固定于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场所,如住宅、办公楼、厂房、库房等。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违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9条和40条)二、违章建筑的特征违章建筑,是指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通常表现为擅自搭建的棚房、摊位、简易楼宇等。违章建筑**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违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由于其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原则上不赋予当事人所有权,不能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和第23条)。但是,违章建筑物本身仍然是物的一种,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认定要求拆除之前,违章建筑建造者仍然对物享有某些物权法上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包括:1、有权处分建筑材料。虽然建造人对该建筑物不享有所有权,因此亦不享有处分权,但违章建筑物建造人对违章建筑物的构筑材料享有所有权,对构筑材料当然享有处分权。2、有权占有建筑物。占有是一种事实而非一种权利,是一种人对物的控制与支配状态。占有可因享有所有权、他物权或者其他权利而发生,也可因某种缺乏权利依据的行为以及单纯的自然事实而发生。违章建筑物尽管不能取得所有权,但因为建造人对该违章建筑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可以成立占有。这种占有的事实状态受法律保护。3、有权使用建筑物。占有的目的并不仅仅是据为己有,而是按照物的物理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违章建筑之上的使用权是一种临时性使用权。一旦建筑物被拆除,使用权随即消灭;或者违章建筑取得合法性之后,该种违章建筑之上的使用权也就消灭,转化为合法建筑的使用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理》第32条和第35条)。4、有权对违章建筑收益。违章建筑的所有人对违章建筑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所以其当然有权收益,只是这种收益权应当受到法律的限制,占有人只能因本人使用建筑物而取得收益,而不能以出租等方式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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