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有一个逻辑关系及事实你可能没有写清楚,1.B:父 B不是C的亲生儿子。不管怎么说,本案中B与C没有血缘关系这是一个事实。2.该房产原先的主人是谁?你没有说清。现在,作以下分析:1.A死前写了房产继承的遗书(注意:不是遗嘱,遗嘱必须是经过公证或与案件受益没有关系的证人证实的才有法律效力),这里就有问题,A与B是否因为呕气、吵架等原因,一时想不开,写了遗书,这个遗书没有法律效力。能不能作为后续调查判决的一个事实依据?2.房子如果是A与B婚后共同财产,则财产应当共享,B有分割权。即使A写了遗书或遗嘱,都不能剥夺B的权益(除非B有重大过失,法院判决剥夺其权益除外)。当然,C也有该房产的部分继承权。3.房子是A与B婚前A自有的财产,那么A与B婚后,一般情况下,B也有继承的权益,且按继承法的顺序(夫妻),B还是第一顺序继承人。4.如果房子是B在婚前自有的财产,A写的遗书或是遗嘱都无效的。即便B有重大过错,法院判决也只能是判决其赔偿而不是否定其自有财产的事实。综合上述分析,1.C不能名正言顺地拿到房子,除非B放弃,或者不要实物,只要钱,C按房产权益分配付给B足够的钱后,C才有可能将房产列入名下。2.B与C将共同分享这套房子(除非B有重大过失,法院判决剥夺其权益)。3.C原本手上的一套房子与本案无关。当然,现实生活中的案件远比你描述的要复杂得多,会出现很多剪不断,理还乱的事实,牵涉到方方面面的法律问题,不是在这里分析一下就能断案的。你认为怎样?
全部2个回答>关于房子的问题?
148****8815 | 2014-04-17 12:02:23
已有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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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079
本案有一个逻辑关系及事实你可能没有写清楚,1.B:父 B不是C的亲生儿子。不管怎么说,本案中B与C没有血缘关系这是一个事实。2.该房产原先的主人是谁?你没有说清。
查看全文↓ 2014-04-19 20:52:57
现在,作以下分析:
1.A死前写了房产继承的遗书(注意:不是遗嘱,遗嘱必须是经过公证或与案件受益没有关系的证人证实的才有法律效力),这里就有问题,A与B是否因为呕气、吵架等原因,一时想不开,写了遗书,这个遗书没有法律效力。能不能作为后续调查判决的一个事实依据?
2.房子如果是A与B婚后共同财产,则财产应当共享,B有分割权。即使A写了遗书或遗嘱,都不能剥夺B的权益(除非B有重大过失,法院判决剥夺其权益除外)。当然,C也有该房产的部分继承权。
3.房子是A与B婚前A自有的财产,那么A与B婚后,一般情况下,B也有继承的权益,且按继承法的顺序(夫妻),B还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4.如果房子是B在婚前自有的财产,A写的遗书或是遗嘱都无效的。即便B有重大过错,法院判决也只能是判决其赔偿而不是否定其自有财产的事实。
综合上述分析,
1.C不能名正言顺地拿到房子,除非B放弃,或者不要实物,只要钱,C按房产权益分配付给B足够的钱后,C才有可能将房产列入名下。
2.B与C将共同分享这套房子(除非B有重大过失,法院判决剥夺其权益)。
3.C原本手上的一套房子与本案无关。
当然,现实生活中的案件远比你描述的要复杂得多,会出现很多剪不断,理还乱的事实,牵涉到方方面面的法律问题,不是在这里分析一下就能断案的。
你认为怎样? -
149****3049
不要着急,帮你分析下,希望对你有用。
查看全文↓ 2014-04-19 18:12:24
1、首先房子的所有权时属于你爸爸的,你爸爸有自由处分的权利。
2、民间租借一般是无息的,除非逾期才有利息一说。就是说,你到指定日期让他搬出后,他如果拒绝,你在那个时间以后可以收取利息。3,、先于他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主张所有物占有返还。祝你好运。 -
145****0473
女孩子不要独立,但是不能说不要什么依赖。一个女孩子只要努力做好工作。体会生活的各种各样的生活,旅游,购物,游玩,郊游。还有参加一些有意义的事,也可以投资学习一点东西不要把自己的的压力变大。生活不是只停留在物质 只有精神生活充实了 你才更有勇气的挑战不一样的生活。现在你是一个女生你可以过自由自主的生活 不要把自己的思想束缚在经济上。
查看全文↓ 2014-04-18 10:16:54
再说你人生还有一个很大的转折点没有经历,那就婚烟。你知道你现在将会遇到一个什么样的人托付终生吗、?因为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我建议你先充实自己,等到时机成熟了在去想房子的事! -
144****7588
如果是你结婚全买的房子和他就没有关系,如果是结婚后买的她有一般的财产,与你离婚后房子有她的一半。
查看全文↓ 2014-04-18 09:31:12 -
132****6127
若言你是想以夫妻两人共为产权人,你应在申领房产证之前更正购买契约,因为按揭用两夫妻名字只是两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购买契约才是申领房产证的凭证资料,谨慎起见**好去核实一下吧。
查看全文↓ 2014-04-17 20:00:05
这种情况是两人分别都有一本房产证的。 -
133****5469
这个属于相邻关系中的相关问题,关键是对面十八层,你不可能要求他停止侵犯,只有要求赔偿了,具体的情况,你可以向专业的律师请教!!
查看全文↓ 2014-04-17 12: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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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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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关于换房子的问题答
首先,房产开发时,将土地使用权提供建房,属于转让无形资产,要交营业税,按转让金额*5%计征。其次,收回房屋后,要按房屋价值*各地规定比例交契税,并且:1、自用房屋:房产税=房产余值*1.2%(房产余值一般为房产原值扣除地方规定扣除比例,一般为20%或30%)2、出售:印花税=销售房产金额*万分之五营业税=销售房产金额*百分之五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7%(如在市区)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3、出租:印花税=租金*千分之一营业税=租金*百分之五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7%(如在市区)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房产税=租金收入*12%以上所得税都在**后公司汇总汇算清缴时才计算,不单就项目算所得税。至于开发土地的土地购置成本,按与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时双方合同确认的投入土地金额计算。对于该金额高于原买土地时的金额,要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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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由于该房屋可能涉及拍卖等法律程序,你有理由和房东协商不再租的。理由完全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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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这个税叫继承税,因为你外公在世的时候没有过给你,现在过给你,这个税是肯定要交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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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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