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户口户籍 >详情

我的户口遗失了,怎么办?

154****4264 | 2014-04-18 10:55:59

已有2个回答

  • 144****6243

    你说的是身份证号码重复的问题。遇到这种问题你需要带着你的户口迁移证明到现在的户籍所在派出所,让他们重新给你编一个身份证号。
    要点一:要搞清你的户口**后落在哪个派出所了,并到这个派出所查找。
    要点二:户口迁移证明必须是**近一次的迁移证明或复印件。

    查看全文↓ 2014-04-19 20:31:24
  • 142****9730

    学生的户口一般是随着档案走的,学生毕业之后拿工作合同或协议书回**领取派遣证(**会根据你所签工作的城市发派遣证),之后**会办理档案的移交手续(其中包括户口),学生根据工作单位的性质和要求,到工作所在城市的人才市场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户口的手续)。
    也就是说**不会对你的户口进行单独处理,应该是和你的档案一起办理的。对于你的情况,户口可能和档案一起发回原籍了(应该不会丢),建议你先到**查一下,**应该有档案移交的手续记录,看看**把你的档案转到哪里了,然后到人才市场查,或者你直接到原籍的人才市场查,看看是否有你的档案,户口手续应该在你的档案里。
    祝你好运

    查看全文↓ 2014-04-18 11:16:05

相关问题

  • 《家庭户口簿》遗失的,应由户 主或户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报失和补领手续。 因此,户主或户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簿》报失手续,经派出所核实后补发《户口簿》。

    全部10个回答>
  •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离婚后户口怎么办、离婚后户口如何迁出?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二、离婚户口迁移手续、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三、离婚后户口分户?   1.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四、离婚后孩子户口、离婚后小孩户口怎么办?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全部4个回答>
  •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规定: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全部3个回答>
  • 程序比较难,毕竟在中国也是共和国公民,这件事要走很多部门.一,你首先要到当地居委会开证明,拿你妈的结婚证,银行卡,工作证等去,以此证明在此地生活30年之久;二,你要找周围邻居给你作书面证明.三,你找当地县一级公安局户籍科向他们如实反映你的情况,相信会很快给你回应.你还要找到你妈户口的老底证明出生地.此事不难,就看当地政府的行政作为了.

    全部3个回答>
  • 我是黑户怎么办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