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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太玉园的房子是什么产权?如果是小产权能买吗

133****7506 | 2014-04-19 10:44:36

已有7个回答

  • 134****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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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4-04-22 09:53:16
  • 131****7159

    这个得有上面决定,不要相信小刀消息

    查看全文↓ 2014-04-22 09:04:03
  • 144****7390

    小产权也是可以购买的,问题是以后再交易的话可能会受到影响,包括房价也会受到影响.

    查看全文↓ 2014-04-21 21:09:35
  • 157****3163

    您好,太玉园是小产权的房子,现在单价在8000左右

    查看全文↓ 2014-04-21 09:56:54
  • 155****4551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或村**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乡镇**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其实也可以租售一般,价格如果便宜的话绝对可以考虑

    查看全文↓ 2014-04-20 15:16:47
  • 156****2759

    40年小产权,北京户口可以买N多套小产权的房子,外地户口有5年社保5年纳税只能买1套

    查看全文↓ 2014-04-20 14:48:08
  • 152****3730

    我觉得没必要买,主要是因为那里的房子质量都不好,而且是很差,便宜事便宜,小产就是没有房产证啊。

    查看全文↓ 2014-04-19 10:50:42

相关问题

  • 小产权的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在法律上是不允许交易买卖的。从某些意义上来说小产权房其实只是一个泛指和俗称,并不是在法律形成上正式的称谓,它其实主要是指由乡镇的政府颁发的产权证,而不是国家直接颁发的产权证的房产,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讲它并不能构成真正意义的产权,在现今国内通常是指那些由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的建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通常来说小产权房包括两种:第1种就是建在集体的建设用地上的房屋,一般这类房屋是属于该集体,除该集体内部人员外,任何人都不能购买。第2种是建设在集体企业用地或非法占用耕地上。小产权房与商品房的区别:1、与我们平时所接触的商品房较大的区别是,小产权房并没有土地出让金这一块,而且没有开发商在里面搅动,所以一般小产权房的价格要比普通的商品房低很多,局部地区甚至只需要商品房的1/5,2、小产权房不能获得国家直接颁发的产权证,一般只有集体产权证;而商品房由国家统一颁发产权证。3、小产权房在销售上和法律相冲突而已,根据我国法律,乡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不能出让或者出租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是具有使用权,所以如果他们将房屋卖给城镇居民是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的。商品房则可以自由买卖。4、乡产权房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进行转让、置换。并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第三人转让或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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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权对房屋来说自然是重要的,小产权在这方面也就意味着不能完全地拿到房屋的产权,只是对房屋拥有部分产权而已双方签定的买卖合同法律不保证的,就算律师公证也没用,法律上不承认~就是说你跟别人买的这个房子不管怎么签的合同,只要卖方说我要收回。那你就没办法了,打官司都铁定输的。

    全部5个回答>
  • 建议三思,去看看大产权的房子小产权房的坏处是法律上的权利没有保障,即不能确定房屋所有权(没有明确的产权),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不能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买卖。另外,如遇国家征收,所得补偿也较有完整产权的房屋要低的多。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1、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在现实中往往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因此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而且,现在国家严厉打击小产权房,建议您还是看看商品房,以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失。2、小产权房有五大风险和危害:其一:因为“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所以购买了小产权房的人没有产权证,一旦国家要征用土地,没有权属证明保护自己的权益;其二:这类房子不能上市交易;其三:如果是占用耕地建设,违反了国策;其四:扰乱房地产秩序的建立;其五:别墅产品类型居多的小产权房,业主和当地村民因为社会财富等不同,容易形成新的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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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目前的“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连外村农民都不能够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也没有开发商疯狂的利润攫取,所以,“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这是大量城镇居民顶着产权风险购买“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那么,乡产权房的法律属性如何,其究竟是否合法、能否购买或转让?首先应当明确的是乡产权房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其就是合法建筑,法律是允许乡村集体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的。因此,并非只要是乡产权房就是非法建筑,其只是因销售环节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现行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才让人误认为是非法建筑。既然是合法的,那么乡产权房是否可以购买和转让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的法律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由此可见,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乡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是可以转让、置换.部分产权。(小产权) 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宅制度改革的通知》,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内,可以按标准价出售。职工购房后另外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购买5年以后才能进行,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个人与单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从这里可以看出部分产权和全部产权的一些区别。部分产权与全部产权的不同之处在于,部分产权是强调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而对收益权和处分权的行使则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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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 顾名思义 大产权就是把那地都买下来了 自盖房开始 能使用70年 小产权的地不是自己的 也不能进行买卖 因为小产权的产权性质特殊 因此过户不是由个地方房地局过户 是有单位 村 街道 或者手写个过户的说明 因此 纠纷问题频繁 现在小产权集资建房比较多 出现的问题也是日与具增 所以就叫停小产权房屋的买卖 还有一点是 如果小产权的业主买地买下来的话 国家有多一部分钱进国库 这应该是**主要的小产权也叫不完全产权,土地使用权归集体或单位拥有,不归业主。所以会没有所有权凭证(房产证 ),所以法律上产权归属不明确,在买卖时存在潜在的风险,价格自然也便宜一些.举个简单的例子就是某单位有一片空地,使用权归单位所有,它当然可以在这块地皮上搞任何建筑,然后不需要通过房产部门等,就建起了住宅,这些节约了土地出让金等一些费用,所以便宜。不过可以说,只要单位不倒,你就可以永远住下去。相当于上不了户口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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