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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认定标准会一直实施下去吗?

157****4711 | 2014-04-19 11:51:06

已有2个回答

  • 131****0719

    以家庭为单位的。算第二套。

    查看全文↓ 2014-04-20 10:27:00
  • 133****4249

    恩, 你被二套了. 不过你可以离婚啊

    查看全文↓ 2014-04-19 12:09:37

相关问题

  • 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在“国十条”出台之后变的更加严格,由以贷款记录来认定变为以家庭拥有房屋数量来认定,即“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 新的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与之前相比,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原来的“是否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且贷款是否已还清”调整成“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第二套房的判断,是以整个家庭为一个购房单位,而不是个人,即一个家庭里,无论谁买过一套房,再买就算是第二套。而被认定为第二套房后,贷款**比例、贷款利率也会增加不少。 EndFragment EndFragment《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中规定具体的二套房贷认定标准为: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4、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在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中被银行认定为二套房有七种具体情况: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新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的出台精准的遏制住了那些炒房人,但却也误伤到了那些改善型购房者。2013年1月,上海微调了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调整为“认房可不认贷”,避免了改善型购房者在购房时受到误伤。

  • 开发商与业内的观点各执一词。一位开发商对记者表示,目前购房者存在观望情绪,其中重要原因是信贷政策不明确,不知道自己属于哪种贷款类型,因此不敢出手买房。政策细化了二套房的标准,在一定层面上打消了部分购房者的顾虑。“一部分具有刚性需求、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能会出手买房,在一定程度上激活成交量。”一位从事房产个贷行业的业内人士认为,此次针对外地购房者的政策细化后,在执行层面会更严格,对激活成交量的作用不会十分明显,具体要看执行半个月后的市场效果。

  • 二套房的界定标准是认房又认贷,但是现在国家只有银行联网了而房产这块只有市内联网,所以只要你没有在银行进行过贷款,那么你在其他地方购房是都可以按一套来算的哈。。。你这个就是典型的2套,不会涉及到3套的问题。。。不懂可以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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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套房购买和二套房购买对置业者影响重大,那么,如何确定自己是第几次买房呢?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东莞二套房认定标准具体如何执行呢? 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东莞执行二套房认定标准 二套房贷认定和实施标准出台后,东莞各家银行将如何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原有的认定标准?有关银行界人士表示,由于这次二套房贷认定和实施标准规定由住建部颁布实施,因此各家银行将按相关认定标准从严执行。 一位在某银行东莞支行负责住房贷款业务的职员小玲表示,在统一认定标准出来以前,东莞部分银行的二套房认定相对宽松,有的银行仍然可以根据人均居住面积来界定是否属于二套房,但执行标准出来以后,银行只能按现有统一规定执行。 据悉,目前东莞各家银行的做法仍是通过全国联网的银行征信系统或本地房屋登记系统查找及判断客户所购房产是否属于第二套住房。通过异地房屋登记系统查找客户异地物业目前操作起来仍然有很大的难度,上门居访面谈等形式因为太过耗时耗力,银行方面暂时不予实施。 二套房认定: 卖房后再购新房算首套 根据相关规定,如购房者之前买过一套房,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将第一套房出售转让后再行买第二套房,只要从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第一套房的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据悉,针对以上规定,东莞部分银行采取了相对灵活的做法,即使有银行贷款记录,只要购房者能向银行证明第一套房产已不在家庭成员名下,同时有证明显示该套房已经出售转让给其他人,该购房者再贷款买房,算第一套。 如果非本地户籍购房者首次置业,但无法提供一年以上的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否就只能按二套房标准执行房贷?有关银行界人士表示,目前东莞部分银行的做法是,只要客户东莞本地银行账户有超过一年的流水

  • 不是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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