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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产赠予!

154****8478 | 2014-04-19 21:43:07

已有10个回答

  • 147****2948

    直接去国土局办理联名,加上对方的名字就可以了

    查看全文↓ 2014-04-22 11:43:27
  • 131****6585

    立字据是没用的,**简洁的办法就是到公证处做公证给一方,**安全的办法就是到国土局办理过户手续!

    查看全文↓ 2014-04-22 09:47:17
  • 134****7190

    只能办理过户手续 按地区**低指导价标准过户 比赠与交的钱还少

    查看全文↓ 2014-04-22 09:31:40
  • 131****6755

    2003年的约定已经成立,不知道你是否有书面的证明.虽然没有过户但实际上合同是有效的.
    如果不给你过户可以要求违约损害赔偿.
    至于公证的问题,我觉得没有必要,公证本身就是一个游戏,只要合同合法有效,不管公证不公证效力都是一样的.如果不合法,公证也没有用.

    查看全文↓ 2014-04-22 09:20:07
  • 137****7007

    你好,如果有一方反悔那么可以要回去的。

    查看全文↓ 2014-04-20 22:43:04
  • 152****5671

    直接去国土局办理联名,加上对方的名字就可以了

    查看全文↓ 2014-04-20 22:35:45
  • 142****1496

    这个很简单增产税费房价的20%

    查看全文↓ 2014-04-20 22:29:28
  • 151****0549

    具体问题如果一方反悔可以撤销赠与协议。

    查看全文↓ 2014-04-20 19:54:13
  • 156****4134

    1、如果部分赠与--房产所有人提出将房产的一部分赠予受赠人之后,还要求受赠人表示同意,即一个愿意赠与,一个愿意接受,否则,赠与关系不能成立。此外,还要交付赠与的那部分房产、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才能有效。
    2、如果共有--则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情况。如果房产可以分割,可以按份共有(如平房,分为几间等);如果不能分割,则属共同共有。但从你的问题来看,可能属于房产可以分割 的情况吧。

    查看全文↓ 2014-04-20 12:58:02
  • 134****0929

    婚前财产A女有权把房赠与其女,当然作为夫妻也应告知B男,能否只把属于A女部份赠与呢?

    查看全文↓ 2014-04-19 22: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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