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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什么?

135****1402 | 2014-04-20 12:05:13

已有6个回答

  • 147****1687

    房子不满五年或者是满五年不唯一的情况下

    查看全文↓ 2014-04-23 10:34:31
  • 147****8768

    卖房的税,如果房子满五年,房主名下超过一套房,就要缴纳个税,一个点

    查看全文↓ 2014-04-22 18:02:56
  • 146****7152

    房子的税收。一中财产税,和房产税一样。

    查看全文↓ 2014-04-22 16:09:54
  • 153****5355

    个人所得税法
    [编辑本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六十六 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
    第十二条修改为:“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编辑本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条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第十条 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外国货币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规定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第十一条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第十二条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 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 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0元的 5

    2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查看全文↓ 2014-04-21 19:26:46
  • 153****9781

    要看具体请款一般是个人因为买卖大宗物品盈利比较高就会产生个人所得税,一般买房子,和车子等都会有

    查看全文↓ 2014-04-21 14:23:41
  • 148****9483

    指个人将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转让、出租或其他活动并取得收入,就其所得计算征收的一种税赋。

    查看全文↓ 2014-04-20 12:25:12

相关问题

  • 房屋个人所得税,是指卖房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产生多余的收益而需要进行缴纳的税务收入。一般情况下,房屋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应交税额的百分之二十进行缴纳,而应交税额是二手房进行卖出的收入去掉最早买房的本金。如果不能提供购买原有房的相关票据资料证明,那么房产个税按交易总额的百分之一进行征收。这套二手房购买期限满五年,也是卖房者名下唯一房产,可以对个税进行免收。另外,对当售卖自有住房并准备在现住房卖出后1年内,准备按照市场价进行重新购房的纳税人,那么售卖的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当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则可全部免税,而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就需要按购房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进行部分免税。

  • 卖房个人所得税其实就是以个人所取得的各项应得税为征收对象的一种税费,在交易房屋的时候,因为卖家在卖房子的时候会产生个人的收入,所以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去缴纳相应的税费,而这个税费其实就是个人所得税了。个人所得税的缴费标准如下:①如果是普通的二手房,且房子的产权已经有了5年,同时这套房子也是家庭的唯一一套住宅房,那么在出售的过程当中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如果房子产权没有达到5年,或者这套房子并不是唯一一套住宅房,那么需要按照房屋差价的20%或者是总房价的1%来征收个人所得税。②如果这套房子是继承的遗产,那可以按照正常的遗产房产过户手续来办理,如果这套房子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话,也是需要正常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当然符合满五唯一标准的可以免征。

  • 原则上来说是买方和卖方各交各的税,但在实际操作中,卖方通常都是选择净收,而由买方统一缴纳,如果买方要求由卖方缴纳他个人应上缴的部分,那么通常卖方也会在房价中加上这部分费用,所以实际上都是一样的,只是名义不同的区别而已。

    全部9个回答>
  • 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总价×1%或(总价-成本)×20%,受赠或继承所得按总价×20%征收,购买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 个人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是分为好几种的,具体情况如下:①如果所卖的房子是符合满五唯一条件的话,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假如卖家所出售的这个房子是自己的唯一一套住宅房,同时购买的时间在5年以上,那么在交易二手房的过程当中是可以免去个人所得税的。但其中如果有一个条件不满足,都需要正常缴纳个税。如果卖家所出售的这套房子是非住宅类的房子,那么无论什么情况都是要按照规定足额缴纳个税的。在缴纳个税的时候,可以用房子的销售收入减去购房的总额,然后再减去各种各样的税费,最后乘以20%的税率。②如果房产证办理时间不满5年,可以按照1%的税率缴纳,或者按照房屋差额的20%缴纳。在缴纳税费的时候可以使用计税的价格减去房子的价值,然后减去契税,再减去本次交易所缴纳的各种税费,最后乘以20%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