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买房 >房产问答 >广州楼市 >广州楼市 >详情

你好,我夫妻俩已在广州买满住房公积金一年,是否可以回湛江贷款买房

144****3421 | 2014-04-23 19:50:36

已有9个回答

  • 143****1905

    可以贷款买房

    查看全文↓ 2014-05-01 11:09:47
  • 158****5042

    可以用商业贷款

    查看全文↓ 2014-04-30 20:17:26
  • 141****6912

    可以用商贷

    查看全文↓ 2014-04-30 11:04:00
  • 147****5479

    可做商业贷款

    查看全文↓ 2014-04-29 14:26:07
  • 135****2048

    不可以啊,这个只是在那个地区买在当地才可以用。

    查看全文↓ 2014-04-27 10:02:48
  • 141****5335

    公积金贷款只能在你的那个地方使用,去其他地方的话要商业,不过都要看看近期的政策才可以

    查看全文↓ 2014-04-26 11:17:29
  • 138****2768

    不可以 哪里买的公积金只能在哪里用

    查看全文↓ 2014-04-25 16:06:08
  • 143****2776

    当地的公积金只能在当地以公积金买楼,你可以回湛江买楼,但只能是商业贷款。

    查看全文↓ 2014-04-25 15:36:25
  • 135****1019

    您好,公积金购买后,只能在购买所在地使用。比如说,广州买的社保只能在广州区域购买房产使用,您回湛江买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购买房产,商业贷款可以使用。

    查看全文↓ 2014-04-24 23:11:56
广州买房交流群-64群(465)

相关问题

  • 一般来说,夫妻中选择主贷人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1、选收入更高、更稳定的一方,这样有利于贷到更高额度的贷款。  2、选择较年轻的一方,这样贷款年限会更久。  3、选征信情况较好的一方,如果主贷人的征信出了问题,银行极易拒贷。当然,作为共同贷款人的另一方,如果征信不良,也不利于贷到款。

    全部4个回答>
  • 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的话是可以共同使用的。你们具体怎么用就看自己的想法安排了。可以共同使用。如果是打算贷款的话,要准备一些材料,大概是: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购房**款证明;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而且还对借款人有一定的要求,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满足条件之后,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全部3个回答>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房产,无论房屋产权证上的权利人是一方亦或两方,该房产均应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与他人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的效力如何?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的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应为无效。但实践中,为保护善意第三方的利益,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应予以区别对待。 其一:若房屋权属凭证将夫妻双方均作为权利人予以登记,且无法构成表见代理,则该合同无效。 其二:若房屋权属凭证仅将出卖方登记为权利人,其配偶未被登记为权利人,则该合同有效。 就此问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若干问题的解答也予以了明确。该解答第2条规定: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房屋共有人以其他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为由,主张其他共有人对外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对此问题,应区别不同的情形分别处理。一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出卖人一人的,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出卖人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但如有证据证明买受人存有过错,与出卖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的除外。二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为数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应确认买卖合同有效。 该规定的具体应用,情参考如下判例: 赵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赵某与王某以夫妻共有财产购得上海市嘉定区某处房产一套。该房屋的产权证的权利人处,仅有赵某一人的名字。2009年年底,赵某将该房产在房产中介处挂牌。谢某因结婚须购房,故与赵某就该房产的买卖达成一致,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合同。谢某按照合同的约定向赵某支付了**款。但在谢某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要求赵某提供其本人及配偶的身份文件时,赵某以其配偶不予同意为由,拒绝提供,导致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后谢某几经与赵某协商无果,将赵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该案诉讼过程中,谢某的配偶王某以该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为由,将赵某和谢某一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涉案房屋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故为赵某及其配偶共同所有。未经其配偶同意,赵某无权出售该房屋。但因该房屋的权属凭证上仅记载了赵某一人为权利人,因此,根据物权公示原则,谢某有理由相信赵某对该房屋有处分权。同时,赵某的配偶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谢某与赵某间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故判决该房地产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全部3个回答>
  • 跨省使用公积金真没听说有,听说有的也就是本省的城市之间。不过各地政策会有很大不同,你可以到当地公积金中心问下。

    全部3个回答>
  • 1、50万元的房子**30%,即15万,你现在有多少存款? 2、公积金114元/月(公司有帮你交的部分是多少?),即1368年/月,你现在总的公积金多少?公积金贷款总额一般是你公积金的15倍,而且有上限。 3、因为你公积金比较少,只能采用组合型贷款。 4、假设你工作五年后,总公积金6840,公积金可贷款6840*15=102600元,商业贷款350000-102600=247400元,假设你已经够付15万元**,根据目前的贷款利息计算,每月还款2100元左右。 5、经过鉴定,五年内工资如果保持原样,即便能买房也供不起房子。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