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购房者似乎可以利用(二)、(三)、(四)项,使其符合所要求的表象条件,但关键的是,根据民法理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二)、(三)、(四)项的解除选择权是专属于守约方的。因此,即使购房者不履行合同,也无权适用法定解除条件。
全部2个回答>购房后房子降价
157****9817 | 2014-04-25 18: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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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5064
没办法,这样的情况很多啊
查看全文↓ 2014-04-28 10: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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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619
房价有涨就有降!如果,到时候房价要涨了,开发商还会让您补差价吗?所以,房价有降就还会有涨的时候。开发商不会退您的
查看全文↓ 2014-04-28 09:58:56 -
138****8406
没办法,这样的情况很多啊
查看全文↓ 2014-04-26 13:31:43 -
153****8225
不可以的。市场经济,随行就市嘛。反过来,假如现在房价涨了呢,你是否乐意给人家补钱呢?
查看全文↓ 2014-04-26 09:49:12 -
139****3529
你好,房价几乎是不可能降的,当然也会有一些促销的方式,价格还算便宜。金天门的房子位置到还可以,就是有点点吵。
查看全文↓ 2014-04-25 18: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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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没办法补偿的呀,你拿钱买别人的东西给了钱,别人的东西又不是质量问题,怎么可以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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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房买卖中,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预售合同之后,双方均应当遵照合同条款履行。该房屋是否曾经交易过以及当时的交易价格多少,并不是房屋价格的形成因素,被告没有必须告知原告的义务;网上备案指导价多少,是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被告也没有重复告知的义务;而是否可以还价,**终还要取决于原告是否能接受被告开出的价格,所以原告以被告在购买前没有向他告知这些信息构成欺诈,因此合同可撤销的依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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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因为你定了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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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好像是4000多起,现在房价都在涨,降的可能性蛮小的。买房还是早买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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