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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厂房房产税

148****9064 | 2016-01-19 17: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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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5****6193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一、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注意   注意以下三点问题:
      (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2.从租计征: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二、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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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有两种计税征收方式: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一、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当地政府规定。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还应注意以下三点问题:  (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2.从租计征: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二、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的计算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的计算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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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中的厂房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等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时,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以下是房产税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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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企业房产税怎么计算  1、从价计征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的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如何缴纳房产税  鉴于纳税人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购买方均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的规定,应由购买方缴纳房产税。  根据[1987]市税三字第124号文件“根据本市房产税施行《细则》第四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应税房产,不分新旧程度,不论自用还是出租,均按账面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1987]市税三字第834号文件“企业购入的房产,应按账面价(购入价),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征收房产税”和[1987]市税三字第334号文件“根据总局[1986]财税地字第008号文件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即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规定精神,对于分期付款购房,应以房屋实际应付价款总额扣除30%后的余值作为征收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对于纳税人购入的房屋和土地,应自购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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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厂房房产税的征收是有,以下这两种放法来进行计税征收的: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就是对房产进行征税。房产说的就是有屋面以及围护结构,可以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 土地使用税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就要缴纳,正常的按照占点面积和单位税额(具体看土地所处位置有税务局确定)确认应缴税额房产税的话,等你盖好厂房取得房产证了才需要缴纳,按照房产余值的1.2%计征我觉得我上面已经回答的很清楚了房屋增值税你说的应该是土地增值税,自建自用房产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盖好了房子也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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