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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购房的赠送面积 这是房产商的一种骗术吗

153****1753 | 2016-04-27 18: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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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5****4880

    近年得房率这个词被很多购房者看重,他们对比楼盘的一个重要的指标是赠送面积后的得房率,所以他们买房时比较看重入户花园的大小、阳台的大小、飘窗的大小高矮等。但是有多少人的入户花园装修的是和样板房一样的?大部分应该就只是一个空的鞋架;有多少人的飘窗是摆放有诗意的?大部分应该是堆满了杂物;而阳台的利用,如果是南方的房子,很多外部的半封闭的阳台的相当于没有利用,特别是朝西面的,由于西晒厉害阳台无法正常利用,所以走访很多朋友的大阳台,空荡荡的丝毫没有样板房那样的心动,看了真是觉得甚是可惜。 房主在买这些大的入户花园、阳台、飘窗的时候应该是特别有期待的,他们想着能跟样板房一样(从这一点来看,样板房的营销在销售上非常的重要),甚至是更有生活情趣,但是赤裸裸的现实是除了正常的生活工作,根本没有多余的心情和时间来打理曾经花别的项目更高一点价格买回来的梦想生活。这也同时在告诉即将买房或者即将换房的朋友,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同等价位若有得房率能更高的**好。得房率高说明同等总价的房源,套内面积的使用率也高,逆向思维的话,你的房子比其他项目的房子价格更低,这个看合同的套内面积价格就能非常直接的了解到。 二、不盲目接受赠送面积,要从日常生活的角度考虑赠送区域的实用性。有很多项目为了增加卖点,盲目增加实用性,比如说花池、生活阳台等,有些人的房子住了五六年也没见过花池上开过什么花,这种赠送相当于鸡肋,但是却很难能开发商在定价的时候因为有这样一个卖点导致你的房源比同区域房源价格稍贵。 三、如果赠送区域大而导致正常使用的空间进伸受影响,那需要考虑是否因小失大。因为赠送区域理论上来说是一个附加值,他不是你必须要的一个区域,比如说厨房,你不可能一个三房的卧室而没有一个厨房。 四、参观样板房仔细核对样板房与现房的尺寸。很多项目为了达到营销的视觉效果,拓宽或者是缩小部分区域面积,所以也出现很多人发现实体房就算你跟样板房装修的一样一样的,视觉和舒适度上也是和样板房无法比。 房屋的赠送只是今年来比较火热的一个卖点,但是我们购房者自己认真想一下,开发商是不是慈善机构,为什么会有免费这一说法,这肯定是羊毛还是得出在羊身上。所以在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非常注意赠送面积,赠送在哪里,怎么赠送,如何使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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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房价扶摇直上,消费者肉疼的同时就希望开发商能够多给点优惠,于是就有了赠送面积的促销。于是在购房过程中,众多置业者常常被“买房送面积”这样的噱头所吸引住。更多开发商的赠送面积甚至达到20%,这样的诱惑确实不小,可是这背后更多的是法律问题,众多置业者们不了解就盲目签约,后续带来的问题也让人头疼不已。 对于购房者所谓的“送面积”,在开发商业内叫“偷面积”,指的是不计算价格的面积并且不计入购房合同的面积。有人形象地将“送面积”比喻为“逼良为倡”。 其中原因有三: 一是政府的高税收逼得开发商使出“送面积”的招数可以避掉销售过户环节的一大笔税费;二是高房价逼得购房者选择这种“送面积”的房子,同地段同等价格的房屋当然有“送面积”的比没“送面积”的实惠。于是开发商打出“送面积”的促销噱头,购房者趋之若鹜,看样板房时都会问问哪些地方是赠送的面积,不送面积或送面积少的房子会被认为是性价比差,成为被购房者首先淘汰的对象。 小区因“送面积”无法办理房产证,因此产生的迟延办证纠纷也层出不穷。有网友反映当时买房时被某房地产商“买一层送一层”的广告所吸引。销售的户型图标着上下两层。入伙时开发商交楼的毛坯房里已完成了中空楼板的一层加建,但开发商为规避法律责任,让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签订了一份开发商事先拟定好的格式合同《施工委托协议书》,约定购房者委托施工方加建一层楼板,也即是开发商承诺的“送面积”。但是因为建楼板、阳台擅自加建、改建等情形,与报建施工图不符,小区属于不予规划验收的情形,国土规划部门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已装修入住一年多的700余户购房者面临着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局面。 “送面积”分为几种情况:第一种“送面积”是改变规划加建,未经报批更改手续,如上述案例中加建一层属于违规,存在无法通过规划验收无法取得房产证的风险;第二种“赠送的面积”属于公用面积,如一楼庭院、屋顶花园等,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财产,开发商无权赠送,该赠送行为本身就不合法;第三种比如在L形露台上围起一道玻璃或封闭一面墙,就多出一间房来,这种形式在样板房里可以看到,但交楼标准并没有这道墙,围起来的这部分面积也不载入产权证,在遇到拆迁、出售、继承、评估、抵押等时,都存在着法律障碍。 近段时间以来,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叫停开发商“买房送面积”的促销行为。现在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不知道何时出台关于建筑面积的新规,一旦出台相关新规,之前建好的“偷面积”户型由于不合新的规定,将有可能面临无法取得《验收合格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无法取得房产证的风险。

  • 房地产广告大多会在房屋价格和付款方式上做足文章,常常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有则广告称“3万元拥有一个家”,的确让人心动!其实这3万元只是首笔房款,**多只占总房价款的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有则广告称“前3名特惠价4000元/平方米”,而这里的行情是6000元/平方米以上。客户匆匆赶来,销售人员告知“您来晚了,前3套已被别人订掉。现在剩下的价格都在6500元/平方米以上。”更多的房地产广告只打出起价或**低价,而平均价可能要高出20%以上。这个让人心跳的**低价实际上是楼层、朝向、房型、景观**差的。 应该说,付款方式的多样性为买方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余地,总的趋势是让买房人买得下来、付得轻松,但也有房产商在付款方式中玩花样,而且手段隐蔽,购房人不具有一定的财务知识和风意识往往难以识破。“以租代售”、“用租房的钱买房”,无疑可以减轻买房人的付款压力,甚至付款期(一般为几年)的主要风险(房屋毁损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利率风险、甚至是支付风险)仍由卖方承担,这无疑对买方是有利的。但少数开发商则暗中抬高当今市场售价,多数买方会因为付款轻松、风险较小,可以拿本来用于购房的钱去投资赚钱,而不愿与房产商斤斤计较,或者没有发现其中奥秒,暗中吃亏。

  • 如今楼市的促销手段花样繁多,“买房就送你面积”的做法真的靠谱吗?业内人士指出,购房者在买房前,应该详细了解不同楼盘赠送面积的不同做法,区分其合法性、实用性,这样才能让赠送面积变得靠谱起来。  买房赠送花园、露台、飘窗等全部面积,或者部分面积的这种销售形势已四处可见,每个楼盘都有或多或少“额外面积”。在楼盘的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还会着重向你介绍这部分“赠送”面积如何实用、如何能让你的实际得房率超过100%。 那么,这些赠送面积的做法靠谱吗?特别是一些要在交房后二次封闭改造的赠送方式,不会面临什么风险吗?业内人士指出,购房者应详细了解不同楼盘赠送面积的不同做法,区分其合法性、实用性,才能让这部分赠送面积变得靠谱起来。 买不买看实际需求 目前楼市一些热卖的户型产品赠送面积极为常见,赠送面积普遍在原户型面积的5%-10%,阳台、花园、飘窗等计一半面积更是成为楼盘**常见的赠送手法。这类户型的赠送面积经过改造后,基本能实现两房变三房,三房变四房,使用率得到了改善。 然而,业内人士也指出,近年来因面积赠送而产生的纠纷呈上升趋势。在这些案例中,有一种“送面积”是噱头,用数字游戏迷惑消费者,让购房人难以比较房屋的单价;另一种是“偷面积”,会影响户型整体的采光、通风设计和日常使用。而发生纠纷以后,这些“赠送面积”不会计入建筑面积,在房产证上也没有体现,所以一旦出现问题,权益很难得到法律保护。 因此,购房者需要理性看待“买房送面积”,根据自己的住房实际需求去衡量,再决定是否要购买。如果产品设计合理,开发商“赠送”面积能被合理使用;但如果只是冲着“赠送”而出手,一旦户型设计不合理,就会增加购房者后期装修成本,甚至造成使用不便,那就得不偿失了。 分清合法赠送和非法赠送 专业人士还透露,目前很多楼盘所宣传的赠送面积大部分是国家规定不计面积的。比如根据相关规定,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同样,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 因此,如果开发商将这些也计入“赠送面积”,那只是在玩炒作的噱头罢了,而若是有类似赠送3/4的阳台面积,那才算是真的赠送了购房者面积,得到了实惠。 一些楼盘的赠送面积都是不计入产权证的,这就意味着这些赠送的露台、院子等只有使用权,像公共的楼顶平台等则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开发商不能约定为属于某一户业主使用。 实际上真正赠送面积,就是在产权证上实际面积上收钱打折,比如产权证上120平方米的房子,开发商只收110平方米的钱,那10平方米才能算是赠送,否则就不能算作赠送面积。所谓“赠送面积”,其建筑成本可能已被分摊进了房价,买房更应该重点关注房屋的质量、配套等要素。 律师对此类容易出现纠纷的问题也特别指出,赠送面积通常分成2类,一类是合法的,也就是能够入房产证的面积。如果这些部位出现了质量问题,开发商理所当然的应履行保修义务;另一类是没有写入房产证的赠送面积。 对该类赠送,律师认为,没有写入房产证的赠送面积其实是违法的,这些面积应该属于小区所有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将这些面积赠送给私人使用。如果这些业主共有的地方出现了质量问题,开发商也应该根据保修合同履行保修义务。 购房前弄清三件事 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赠送面积,购房者要理性看待并且从居住角度出发去判断。如果产品设计合理,买房人能得到额外使用面积,开发商房子也卖得好,可以说是一种双赢,但如果冲着“赠送”两个字盲目以为捡了便宜,冲动买房,万一赠送部分设计得不好,不能利用或对后期使用造成困扰,那就得不偿失了。具体的,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在购买前就弄清楚送面积的详细情况。 第一,签合同之后再交定金,在签合同之前,一定要把赠送面积的条款正式载入合同当中。如果在签合同之前就把定金给交了,那么主动权在一定程度上就易手了,若是在后面遇到开发商不履行口头承诺,即使能够打官司要回自己的预付定金,也会消耗极大的时间和精力,很不划算。 购房者在购买这种赠送面积的房源之前,一定要把赠送面积的条款切实写入合同当中,形成文字性的合同,这样才真正受法律保护。对于开发商的口头承诺,不要相信太多,只有合同才是正规可靠的。特别是一些入户花园、挑高阳台等能否封闭起来,并非由开发商说了算,这取决于城管或物管是否批准。而且,“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今后如果遇到拆迁、出售、继承、抵押等情况时,购房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容易产生纠纷。 第二,要弄清楚赠送面积的真实情况,千万不要被开发商用一些花招伎俩给糊弄和忽悠了。如果赠送的面积是切切实实的,对于购房者来说肯定是一件好事。开发商若是真心想要送面积的话,倒不如干脆降价,那样的效果可能会更好。之所以选择赠送面积这一手段作为促销方式,自然是因为其中可以做文章,购房者一不小心就可能被这些小花招给忽悠和糊弄过去了。 比如说,有些开发商会把公摊面积、公共绿地面积、阳台等算作赠送面积,这实际就是玩障眼法,因为这些本来就是属于购房者的,不送也是他们的。还有一些赠送面积如阁楼等,往往存在着光线晦暗、窄小不好用、容易受热受潮等问题,也一定要先看好再签合同。 第三,在验房收房过户的时候,还要确认赠送的面积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是享受跟主体房产同等待遇的。有些开发商在实际交易当中,也的确会赠送给客户一些露台等还算实用的面积,但是这个面积并不能载入房产证,不享受产权待遇。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意味着这个赠送面积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算作违建面积,遇到拆迁或者一些争议纠纷的时候,就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开发商赠送的面积,一定要写明白,是能够跟主体房产享受同等商品房产待遇的。

  • 契税和过户费不是一样的。当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的所有产权发生变更的时候,都需要缴纳契税,简单来说,无论是购买期房还是购买二手房,只要涉及到房产交易变更了房屋所有权人,就需要缴纳计算,除了是以继承的方式获得房屋所有产权,直系亲属之间可以免征契税,赠予的房产也同样是需要怎么计税的。二手房的过户费当中包含了契税,一般是由买家来支付,是过户费当中的一项。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的有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印花税等等,在二手房交易时,如果满足相应的条件,有一些过户费用是可以省去的,比如说所出售的房屋已经满足5年并且是唯一的一套住房,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如果不符合以上的条件,需要按照房屋总额的1%收取个人所得税,超过两年的话可以免征营业税,否则要按照房屋总额的5.5收取营业税。

  • 不属于,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房产税属于财产和行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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