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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限购政策是怎样的 有哪些条件限制

133****6613 | 2016-05-11 16: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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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4****9733

    上海的住房限购政策:已有1套住房的上海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单身、非上海籍购房者,无论是否已有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都被列入住房限购范围。 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非上海户籍人士购房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以家庭为名义购房,所谓家庭名义就是购房者必须已婚; 二是该家庭在沪名下无房; 三是能提供2年内在沪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

    查看全文↓ 2016-05-11 16:33:12

相关问题

  • 上海住房限购政策怎么样?上海限购令细则具体如何? 法规总则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采取税收、信贷、行政、土地、住房保障等政策措施,多管齐下,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逐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综合研究确定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并于2011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逐步扩大政策受益面,实现“应保尽保”;在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和部分郊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基础上,年内进一步放宽申请准入标准,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受益面;研究试行经济适用住房租赁、租售转换新机制。加快保障性住房房源建设和供应,全年开工建设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500万平方米(约22万套)。继续加大旧区改造力度,拆除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80万平方米(受益家庭约3.2万户),启动郊区城镇危旧房改造。加大保障性房源筹措力度,新出让商品住房地块必须按照不小于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按照国家要求,确保完成201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三、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严格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0〕34号)规定,根据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项目由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提供),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税务、财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强化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通过“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 四、积极稳妥推进本市房产税试点工作,认真实施《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市与区(县)房产税试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和征收管理。 五、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继续加强对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贷款行为。 六、强化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等年度供地计划管理,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在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明确供地规模、供地时序等内容,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同时,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原则上不低于前2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并根据土地市场情况,合理安排土地供应上市节奏。 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按照国家和本市闲置土地处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处置。严格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七、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八、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2011年本市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目标,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要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纳入区县政府年度考核,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计划目标未完成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九、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着重宣传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宣传本市住房保障工作进展和成效,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解读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及时解答市民关心的问题,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 上海买房条件是什么?首先,我们先了解上海贷款买房的情况。 垫**之后,剩余的房款应怎么样进行银行按揭呢?这是所有低**项目必须解决的事情,也是购房者**为关心的问题。低**项目,其主要操作方式包括虚高房价和返还租金两种。 1、虚高房价型的贷款买房:按照相关规定,首次置业者只能按揭房款的八成。低**之后的按揭,开发商会以虚高房价的方式来弥补,这样才能顺利地进行按揭。据了解,大多数低**项目都是采取这种虚高房价的方式来操作。在这样的低**交易中,购房者需要和开发商签订两份不一样的合同。一份是实际买卖合同,其房价和**金额都是真实价格。另外一份合同就是为了进行银行按揭而签订的。 2、返还租金型的贷款买房:除了虚高房价之外,还有一种返还租金的低**方式。这种方式主要集中于一些租赁比较活跃的投资型小户型单位。返还租金的方式要简单很多,房子按照正常的**比例签约,进行银行按揭等。购买房子后,开发商答应返租该房子一年或者两年,而且租金直接抵扣**款。这样你就以提前支取该房子一年或者两年的租金,换回较低的**。

  • 从2011年1月31日起,购房以家庭为单位,购房人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应提供购房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以及《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住房情况证明》;购房人家庭为非本市户籍的,还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住房情况证明》原件等作为合同附件网签备案。

  • 现在限购主要是抑制投机,但济南投资买房的很少,仅占不到30%,再说济南的房产也不是很值得投资,所以说济南目前的房价水分不大,刚需、改善性的,占大多数。现在主要是一部分人观望,一旦政策稳定了,这部分人也该买了。所以,限不限购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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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纳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五城区内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五城区内向其出售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