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法律法规 >政策法规 >详情

上海闵行区优秀人才有哪些措施 购房租房有什么补贴

132****3698 | 2016-05-11 16:28:30

已有1个回答

  • 151****5257

    2015年12月2日,被称为闵行“人才新政21条”的《闵行区关于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的政策意见》发布,内容涉及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大力扶持人才创新创业以及加大人才服务保障等21条细则。 **高给予500万资助 21条”意见提出,落地闵行的中央和上海“千人计划”,按照创新和创业分类,中央“千人计划”人选分别给予350万元和500万元资助。对于上海“千人计划”人选分别给予**高175万元和250万元资助。协助外籍高层次人才办理外国人永久居住证、外国人就业证、海外人才居住证等,并由闵行高端人才服务中心提供全程服务。 为了鼓励用人单位引进符合闵行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高层次人才,每引进培养1名人才入选市级人才培养计划,给予5万元奖励。对引进顶尖高层次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中介机构给予**高10万元的奖励。 对于列入闵行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根据专业分类,实施与上海市相对应的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对列入“上海市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人选,享受闵行领军人才生活待遇。 建设5亿公益基金 意见还指出,要加快人才平台建设,推动上海紫竹国家海创基地、漕开发浦江园市级海创基地、莘闵留创园区级人才基地等平台建设。对创业团队的核心成员,根据上海相关政策,优先协助办理户籍引进。 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在闵行创业,经评审认定给予**高50万元的创业经费。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对创办研发型、“四新”型企业、文化创业产业、科技服务业和社会事业领域机构的留学回国人员,给予**高20万元的一次性启动扶持资金。 加强人才住房保障 人才引得进,更要留住人才。对于人才一直关注的住房保障问题,“21条”政策意见中提出,要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引进两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等A类人才给予100万元,“国家百年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等B类人才给予70万元,上海领军人才人选、其他经认定的外省市省部级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等C类人才给予50万元购买补贴。对其他创新类人才,以人才公寓和市场化租赁相结合的方式,给予连续3年每月1500元的租房补贴。 对于在闵行创新创业方面做出贡献的人才,给予颁发闵行区杰出人才奖,每三年评选一次,给予奖励并授予荣誉证书。

    查看全文↓ 2016-05-11 16:33:30

相关问题

  • 2015年12月,上海市松江区出台促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新政,“十三条”实施方法聚焦人才住房、租房、薪酬、就医、子女就学等多重需求。之后,国家级人才落地松江区,**高可获100万元购房补贴;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区内重点扶持单位工作,每月可领600元租房补贴。 优秀人才差别化住房补贴待遇 对于优秀人才,松江区将实施差别化的激励待遇,分类认定为A、B、C、D、E五个层次优秀人才。 以人才住房保障为例,优秀人才购房补贴根据认定层次执行不同标准,**高补贴额度为:A类优秀人才100万元;B类优秀人才70万元;C类优秀人才50万元;D 类优秀人才30万元;E类优秀人才20万元。 对于申请购房补贴的优秀人才,此次新政也有明确的限制,要求其应实际来松江已满两年且业绩突出,承诺在松创新创业10年以上,年收入一般不低于本市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家庭2015年9月15日以后在松江首次购房自住。 人才带项目办企业可获租金补助 对初期创业的人才,松江的人才新政突出场地和资金扶持。凡经区人才办认定的优秀人才,带技术、项目在松江注册创办科技类企业,又符合区域重点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的,将优先安排入住创业孵化器,并给予第一年100%、第二年75%、第三年50%的租金补助。 创业发展中期的人才和企业,对突出团队建设和人才吸引。根据方案,被松江区认定的优秀人才,可获2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购房补贴。列入区重点扶持单位的企业,吸收年收入高于市社会平均工资优秀人才的,可申请获得**高16%(按个人社保缴费基数计算)的高薪激励补贴;录用国家“211”、“985”高校应届毕业生、松江大学园区高校应届毕业生、《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紧缺专业目录确定的高校紧缺专业毕业生、松江籍应届毕业生作为储备人才的,按本市社会平均工资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储备人才在3年内实现年收入超过本市社会平均工资的,将再获本市平均工资10.5%的一次性奖励。 在原有人才基金基础上,松江区再作大幅度扩容,专设两个总额7亿元的专项资金。其中,区人才发展资金2亿元,用于支持区内重点产业领域、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及其人才梯队集聚、培育和发展。区创业扶持引导资金5亿元,用于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加大对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投入,引导商业银行、担保机构、社会各类风险投资机构等为优秀人才创业、科创型企业成长提供融资信用担保和投资风险补偿等。 为优秀人才办户籍开绿色通道 除了了住房保障和资金补贴外,对于优秀人才急需解决的户籍办理等问题,松江区规定,经区人才办评定的优秀人才将有专人协助办理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积分、海外人才居住证、永久居留证、工作类居留许可、R字签证等。优秀人才的配偶有工作需求的,人才办将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解决就业困难。对于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在本区入园入校就学的,可优先安排公办幼儿园和**。另外,优秀人才在松江区二级医院以上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付费、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住院等“六个优先”诊疗服务。

  • 深圳市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通过人才安居等政策打造人才“宜聚”城市,优化创新创业环境。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跟着小编来看看你能不能享受到住房补贴。   一、人才安居方式 实物配置包括免租金租住、产权赠与、租住公租房和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等形式;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等形式。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住公租房或者购房优惠政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以各自申请。 2、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应当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并通过用人单位提出安居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申请人同时符合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和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不得同时享受。 4、申请人自愿承租或者购买低于其人才层级所对应的面积标准住房的,低于标准部分不予补偿;自愿承租高于其人才层级所对应的面积标准住房的,超出标准部分,按照同期同区域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租赁指导租金(以下简称市场指导租金)缴交租金。 5、人才安居政策与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租房补贴。 7、各类人才已享受广东省有关人才住房货币补贴的,在享受本市人才安居政策时应当扣除广东省人才住房货币补贴。 三、杰出人才安居  1、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杰出人才,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免租金租住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2、杰出人才租住免租金住房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免租金期限累计不超过10年。免租金期限届满后可以续租3年,但应当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缴交租金。 3、承租人不得转租住房。租赁期间发生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承租人未按时缴交的,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 4、承租人离职的,原用人单位应当自离职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市住房保障部门。承租人离职未退房的,自离职之日起至被本市新用人单位录用之日止,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缴交租金,1年后仍未被本市新用人单位录用的,按照市场指导租金缴交租金。 5、杰出人才签订免租金住房租赁合同后,在本市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本市户籍的,可以通过其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赠与所租住房。 四、领军人才安居 1、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未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领军人才,可以申请租住免租金住房3年,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领军人才免租金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为: (一)国家级领军人才不超过150平方米; (二)地方级领军人才不超过100平方米; (三)后备级人才不超过80平方米。 领军人才租房补贴标准为: (一)国家级领军人才4800元/月; (二)地方级领军人才3200元/月; (三)后备级人才2560元/月。。 4、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拥有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的领军人才,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购房补贴,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由用人单位和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担,政府根据用人单位实际补贴情况确定补贴金额,但政府补贴金额不超过以下标准: (一)国家级领军人才每年15万元,总额75万元; (二)地方级领军人才每年10万元,总额50万元; (三)后备级人才每年8万元,总额40万元。 五、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本办法所称新引进人才是指本市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 1、新引进人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办理接收、调入或者引进手续的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发放租房补贴: (一)本科以上学历; (二)具有本市户籍; (三)本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2、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1年内提出租房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新引进人才的租房补贴标准为: (一)本科6000元/人; (二)硕士9000元/人; (三)博士12000元/人。 六、公租房配租(售) 1、公租房通过个人轮候、重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售)等方式面向人才出租。本市户籍人才可以按照深圳市公租房轮候的有关规定申请轮候。 六、申请材料 (一)人才认定证书; (二)劳动合同; (三)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仅限已婚人员),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还需要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四)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声明; (五)用人单位担保文件; (六)房地产证(权利人为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用人单位已发放由其分担的年度购房补贴的凭证。

  • 根据上海国际信托公司在上海清算所发布的公告显示,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发起机构,于2015年12月4日分两期簿记建档发行总额约69.6亿元的个人住房贷款资产支持证券(ABS),规模分别为19.4亿元和50.23亿元。 这是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首次登陆银行间债券市场。 所谓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就是把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转化为抵押贷款证券(主要是债券),然后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出售这些证券给市场投资者,以融通资金,并使住房贷款风险分散为由众多投资者承担。 分析认为,公积金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刺激房地产市场,解决房贷流通性差,银行"惜贷"的现象,从而进一步刺激经济。 2015年11月20日,在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中,已经明确提到公积金可申请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或通过贴息等方式进行融资,将增强公积金的资金流动性。 而这也成为国务院关于公积金资产证券化发文之后的首例现实产品。 不过,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之前,武汉和湖州两地也曾发行过个人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但都是选择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更重要的是,在上述两地5亿和4亿元的规模,与上海此次接近70亿的规模,相距甚远。

  • 为了去库存,使住房保障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通过市场租赁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成都市出台了租住房屋货币补贴政策,对于那些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货币补贴,支持其通过市场租赁住房解决居住困难。那么,这项补贴政策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今天搜房网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具体内容。 一.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1、 保障范围主要面向高新区户籍或五城区户籍收入较低的家庭和单身居民,具体的标准为中心城区年收入5万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则在3万元以下。 2、 单身居民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 年龄不低于35岁且年收入不高于三万元的单身居民;另外,在五城区或高新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年龄不低于35岁、收入不高于三万元的单身居民也可以领取补贴。 二.公租房租赁补贴具体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下列条件满足其中一条即可申请补贴: 1、 拥有五城区或高新区城镇户口且家庭人口不少于2人、年收入不超过5万元、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2、 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具有五城区或高新区城镇户口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的单身居民。 三.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是什么呢? 相比之前14元/平方米的补贴标准,现行的租赁补贴标准为18元/平方米,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20平方米。 四.具体的补贴金额怎么算? 补贴金额=(20平方米-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18元/平方米×保障人数×发放比例。 五.公租房租赁补贴怎么发放? 一旦资格审核通过,次月便会有相关部门将补贴委托银行直接划入已租房居住的申请人个人资金账户,发放的频率是3个月一次。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定不能骗取租赁补贴,一经发现,租赁补贴资格将会被取消,还要退还违规领取的补贴资金,5年内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六、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的家庭需提交哪些材料? 1、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2、居住证; 3、婚姻证明、单身情况承诺; 4、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 5、登记备案的房产租赁合同和备案凭证; 6、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成年孤儿)。 以上就是搜房网跟大家分享的关于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看完之后可以有所收获。

  • 2015年11月底,为全面提升南京人才竞争力、科技竞争力、产业竞争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南京市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创业南京”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计划在“十三五”期间,瞄准创新型、服务型、开放型、枢纽型、生态型“五型经济”主攻方向,重点集聚100名科技顶尖专家、培育200名创新型企业家、引进3000名高层次创业人才、引领2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和独特优势的产业科技人才高地。 计划共七个部分26条,包括目标任务、专项人才计划、综合环境和配套服务、运行机制和组织保障等内容。作为计划主体,科技顶尖专家集聚、创新型企业家培育、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和青年大学生创业引领4个专项人才计划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举措。 比如,对在宁创办企业或开展产业化合作的科技顶尖专家,**高给予1000万元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1亿元跟进投资及200万元住房补贴;对创新型企业家,给予不超过3年、贷款总额**高2000万元贴息;对高层次创业人才,**高给予150万元项目扶持,提供100平方米免费创业场所、100平方米免费人才公寓;对青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给予20万—50万元的创业资助。 在综合环境和配套服务上,南京市将突出政务服务、市场服务、金融支撑、科技服务、创业辅导、首购首用、人力资源、税收优惠、生活配套等9个方面,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创新的生态系统,努力以一流环境揽天下英才、融全球智慧,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南京”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主要涉及的新政内容如下: 【新政内容1】从2016年起,用5年时间,重点引进和支持在我市创办科技型企业,或与科技型企业合作创立科研成果产业化基地、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的100名(个)科技顶尖专家(团队)。 科技顶尖专家分A(引进类)、B(培养类)两类。其中,A类是指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获得国家**高科学技术奖或相当层次国际科技奖项的科学家、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等。B类是2016年以后在我市入选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企业人才、江苏省“双创团队”等。 【新政内容2】给予诺贝尔奖获得者领衔创办的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高1000万元、其他A类人才领衔创办的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高500万元的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特别优秀并获得风险投资的,可由市紫金科技创业投资公司等按不高于风投50%的比例跟进投资,单个项目跟投**高可达1亿元。5年内获风险投资的人才创业项目,经科技银行评估后,提供项目所需的融资贷款担保。为长期在宁居留的A类人才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的专家公寓或租金补贴。在宁购房的,给予不超过购房金额50%、**高200万元的安家补贴。参照享受南京市特约医疗保健待遇。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根据相关政策,结合人才本人意愿择优安排。 【新政内容3】对南京市培养入选的国家“千人计划”(创业类)特聘专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给予200万元项目资助;对培养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长期创新类)特聘专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在宁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项目资助;对入选的省“双创团队”,按照省相关人才经费资助50%比例,给予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扶持。 【新政内容4】从2016年起,用5年时间,以南京市市各区(园区)为主体,引进扶持3000名高层次创业人才,市级层面从中择优遴选并重点扶持1000名高层次创业人才。通过区(园区)遴选认定的,由区(园区)给予不少于50万元初创扶持;通过市级遴选认定的,由市财政再给予100万元扶持,根据人才创业进度分期拨付。根据人才发展和项目运营实际需要,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创业场所和1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或给予租金补贴。所创企业获得社会风险投资的,根据企业发展实际需求,可由市紫金科技创业投资公司等机构按不高于社会风投机构首轮投资总额50%的比例跟进投资,单个项目投资额不超过300万元。 【新政内容5】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对象,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类人才可适当放宽至本科学历),首次在南京市注册(或拟注册)创新型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或行业领军企业的中高层任职经历,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为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运作经验;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水平,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