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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热销有什么假象 买房人有哪些必知的真相

157****9651 | 2016-06-07 11: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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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6****9173

    现在的时代,说到底就是眼球时代,**吸睛的东西必然会火。开发商们深谙此道,在楼盘营销中运用的淋漓尽致。什么开盘售罄、一房难求、万人抢房……这一系列的房源热销房价大涨其实就是开发商制造出来的假象。有了这些假象,才会引起还在观望的购房者的恐慌,加速购房者出手。 楼盘热销假象多 现在的徐州房地产市场,开发商不管是专业的还是业余的,加一块开发的楼盘大大小小有四百多个。平时走在徐州的大街小巷,大家总会发现,墙上、广告牌子上、公交车上、地铁里、商场里**多的就是楼盘广告。再往小的看,购物袋、宣传单页、甚至鼠标垫、茶杯上都是开发商的广告。小便真的是不得不佩服开发商们见缝扎广告的精神。 那么问题来了,开发商广告做的铺天盖地,房子真的像广告上说的那样卖的那么好?不管你信不信,反正小编是不信。从房管局统计的数据来看,徐州房价确实是在稳步回升,基本处于良性发展。但是徐州这么多楼盘,每个楼盘都说自己的房子多么热销,剩下的房源多么紧张。这些话鬼才相信。卖白菜还有好卖和不好卖之分,更别说这么大一房子了。有些楼盘热销确实是真的,但是有些楼盘滥竽充数,明明卖不动,还打广告说自己热销房源紧张,这就是开发商的不厚道了。殊不知,正是这些打出去的广告,无意间泄露了某些真相。 房价直降X万真相:先涨后降 有些开发商广告打得很吸引人,“直降数万!”“清盘特惠直降几万!”……等等,让人看完后不禁热血沸腾。降几万呢,购买个车了。这等便宜还不赶快抢占。如果你要是信了,那你就真的上当了。其实开发商的降价背后真相是已经先涨上去了,该掏的钱一分也没少。 X千抵X万真相:上调单价 几千抵几万这类的广告是**常见的,大部分人都想着这次可算沾了大光了,掏几千块钱抵好几万。横竖都划算呢。其实真相是这样的:开发商先上调单价,总房款调高之后,再给你几千抵几万。里里外外一算账,弄不好你还吃亏。所以记住一句话,羊毛出在羊身上! 房源紧张真相:只推出部分房源 有些楼盘开盘没多久就打出广告说房源紧张,即将售罄,欲购从速之类的。这些字眼真的是很抓眼球。尤其是对还在观望的购房者,这招屡试不爽。因为大家都怕自己错过好房子。这其实是开发商利用了大众的从众心理而耍的一个小把戏而已。什么房源紧张,只是因为他们只推出了部分房源而已,现在的很多楼盘每周都开盘,搞得大家身心疲惫。 其实我们只要摆平自己的心态,始终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别贪小便宜,理性看待房地产市场波动,买房就不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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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南京的房子“卖疯了”,仅今年1月份全市卖房1.2万套,频频出现“光盘”现象。那么,南京楼市成交真的皆大欢喜了吗? 位于城北幕府东路附近的商业SOHO项目绿地缤纷广场卖房“遮遮掩掩”,没卖的房子竟也标为“售罄”。这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呢? 绿地缤纷广场是个商业项目,由绿地集团和南京城开集团联手打造,所售物业类型包括商铺和SOHO房源,目前在售8号楼,共10层,所售房源均为40年产权的SOHO小公寓。售楼员表示,8号楼除了3、4、7层外,其他楼层一套不剩,通通贴上了“售罄”的红标其他楼层不是卖光而是暂时不卖。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开发商的目的是少量推房,制造热销假象。开盘前蓄客,根据蓄客情况决定推房时间和数量是不少楼盘惯用的手段。蓄客情况不理想或者有意制造紧俏气氛的楼盘甚至会将一栋楼拆分,分层或者分单元,一次少量推房,制造高去化率甚至光盘的假象。 南京市房管局商品房管理科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按照南京现行商品房预售政策,楼盘在领取销售许可证之后,必须在10日内开盘并一次性公开所有房源。售楼处公示的销售进度必须与网上公示保持一致。在售房源的销售进度,买房人可以自行在南京网上房地产进行查询比对,如果存在捂盘或者虚假公示,市民可以向我们投诉举报,我们会依法进行查处。” 其实,开发商经常制造楼市假象来迷糊购房者,那么购房者应当注意哪些才能防止受骗上当呢? 买房一定要警惕这些陷阱: 1.夸大吹嘘 开发商经常利用广告来夸大吹嘘自己的房子,比如像“ 尊享人生”、“奢华园林”、“幼稚配套”这些词就能吸引很多消费者。但是,很多购房者收房的时候才发现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是多么的大。 购房者应当明白,广告的内容不可能写入合同,也就无法保证真伪。所以大家应该多做实地考察,多检查政府官网里的乡村规划、区域规划等,来区分广告内容和实际差距到底有多大。 2.警惕楼盘热卖假象 销售中心为什么如此热闹?很有可能是开发商通过一些活动、请人暖场、让合作媒体带客、邀请机构/企业组团观赏等各种方式,让营销中心显得人声鼎沸。更甚的有些楼盘会让置业顾问表示出“总是很忙”样子,而销控板上,则一如既往地全是一大片的已售”场景...这些,都是让看房人觉得,这个盘很多人看,很多人买! 当你身处这样的场景,再加上销售的各种引诱和逼单,都会撩起你紧张情绪和购房冲动。紧接着就会交定金、签合同。 因此,购房者事先**好先在地方房管局或国土资源局等相关官方网站上,查询楼盘的真实信息,并核实开发商提供的信息。 3.未取得预售认可证从事商品房销售 很多房产商为了资金回笼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就销售开发的商品房,收取定金和预收房款,实属非法集资,为此消费者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不然的话,会造成两种后果: (1)比如在房价下降等不可预料的情况下,开发商卷款私逃,自己的房子也就变成了“烂尾楼”。 (2)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认可证,很可能是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等证件,这样会导致后期料理两证的问题。 4.疯狂吹嘘“超大赠送面积” “买一层送一层”、“超大赠送面积”很多楼盘我都能看到这样的标语。这些送的面积很有可能是从房子的公摊面积、建筑设计面积、非产权空间等“偷”来的。 其实,偷面积就等于偷容积率,空间密度会加大,影响居住感觉,赠送面积不会写入合同的没有产权,一旦发生了纠纷,业主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5.伪“特价房”大行其道 “特价房”是否真的优惠?开发商做“特价房”噱头,一般有两类情况: (1)房子的确比均价低,但这样的房子很有可能是存在“户型缺陷”、“朝向缺陷”等各种问题。 (2)以促销活动、节庆优惠等各种噱头包装的房子原有的优惠空间里做文章,并无实际折扣。 6.样板房被悄悄放大调查 一些开发商为了让样板间看上去更宽敞,会将样板间做得比实际房间面积大一些。为了让空间看上去更加宽敞,开发商往往使用高亮度照明,并打通一些墙体,做成开放型厨房或透明式卫生间,但这其实对居住来说都是不实用的。 还有的开发商将样板间的家具都缩小,让空间看起来更大。 很多时候开发商的样板间都是空地建房,房子卖完了就拆了,**后业主发现实际房子和样板间不一样的时候,也是没有证据的。

  • 即使再精明买房者,也难免有考虑不全的时候。小编在这里提醒您,以下这8种房子不得不防,需谨慎购买。 一、地王身边的成品房 地王旁边的房子会因为地王的出现,重新定位,带动豪宅类似的档次提升,但实质并没有提升,价格反而上去了,同时,区域品质档次提升后,成品房装修标准水涨船高。地王往往与规模与配套挂钩,周边楼盘极可能将该地王可能的配套纳入考虑范围而计价。 二、价格涨幅太离谱的楼盘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中“地王”频出,不少人认为地王周边的楼盘潜力大。地王周边房价涨幅离谱,其实都是哄抬出来的。专家指出,不要因为通货膨胀的因素抢购房子,这样来算恰恰属于上套。因此,买房前,我们须看看涨幅,太离谱的就要再斟酌一番了。 三、房价上涨时的高层塔楼 在房价高涨时,房子的投资功能被无限夸大,而其品质与其他相关的因素没有被投资者所考虑或考虑不全,因此这些房子在房价普跌时将面临出手难而宜居性差,出手完全受制于价格因素等问题,从而导致这类房子易出现贬值或相对性贬值。 四、质量问题堪忧的房子 现在很多楼盘交房时出现质量问题,还有的长时间延期交房,让买房者烦恼不已。值得一提的是,即便有上述问题的存在,如果现场监理和竣工验收双双得到强化,房屋也不会出现如此众多的质量问题。但恰恰是这些环节并不“硬朗”,一些开发商更是依赖灰色手段在这两大关键环节蒙混过关。所以买房者在前期要注意详细了解楼盘信息,亲临现场查看未为不可。 五、土地前身不好慎选 买房前还是要看一看土地的前身,例如有些土地前身为化工厂、坟场的楼盘,不宜居住。化工厂污染极大,遗留下的土壤含磷、硫和硫化钠污泥,空气、地下水、蔬菜、水果等等也都已经被化学废气污染,对居住者的身心肯定是不利的。前身是坟场,又多多少少跟风水扯上关系了,关键还是看你的心态。 六、治安不好需要提防 有人说:“置业买房,治安问题是首位。”买房都想要拥有一个安稳的住所,治安不好的楼盘连**基本的安全问题都得不到保障,怎能置业于此?所以买房者千万不要专注于其他问题而忽略治安,治安问题关系到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这都无法保证的话,真的是打死都不要买。 七、臭名昭著的楼盘 臭盘也是买房者不能忽视的,高房价时代,人们都变得不那么理智,在炒作的效果和盲目的轻信中说不定一不留神就买了个臭名昭著的楼盘。有楼盘在交房当天,写有“合同欺诈、手续不全、强行交房、无视业主权益”的横幅直接在现场摊开,纠纷问题不断,不尊重业主,想不臭都难。 八、远离变电站或高压电塔 据了解,变电站或高压电塔的强辐射会引发心脏病、心血管等疾病,在此环境中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容易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体虚乏力、免疫力低下等,其癌细胞的生长速度也比正常人快二十四倍。研究发现,确定如果居所接近高压建筑物的儿童,患白病的机会比正常儿童高出一倍。买房者一定要注意。

  • 2015年,央妈六次降息,**后一次降息是2015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 那么对于购房者来说,**关心的一定是降息后买房贷款能省下多少钱? 可以看到,降息前后足足相差30万!这确实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这一买房利好消息,让许多购房者确定买房。那么在买房之前,你需要知道首套房/二套是如何认定的,以北京为例他们是这样滴: 补充说明一下,什么是认贷不认房?认房不认贷? 认房又认贷?其实很简单,请看↓ 以上内容对于决定在2015年贷款买房一定有巨大的帮助吧,快快收藏起来吧。

  • 在楼市回暖、房价飙升的当下,买一套房可能花尽你个人甚至全家人的毕生收入,为避免出现买卖纠纷来闹心,签订合同前务必了解以下十点内容。 一、当事人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写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二、标的 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应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关况。 三、价款这也是很主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和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位、尾款等。 四、履约明细 包括履约期限、地点、方式,主要写明交房时间、交房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双方应协商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以及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 五、违约责任认定 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方式 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七、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生效或失效期限,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或转让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件。 十、附件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及附件的效力等。如果可能,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起草、修订合同,这样效果比较好。

  • 在买房子的时候,大多数购房者对购房相关法律法规都是知之甚少的,而往往这个时候是**容易发生问题或者说存在隐患的。购房者作为消费者,需要了解也应该了解一些长沙购房法律知识,以免在购房过程中与开发商或者相关单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长沙购房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注意虚假广告 房地产虚假广告是指以虚构事实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方法发布含有国家禁止内容的广告,欺骗购房者。按照相关规定,广告应载明预售或销售许可证书号,应当清楚表示实际的销售价及其有效期,应以该房地产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房地产广告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不得含有**或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含有装饰内容。 防范措施: 应到实地考察、保留广告单、楼花等宣传资料,**好把广告宣传的内容以附件形式全部载入正式的合同中。日后开发商若不兑现,这些资料可作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有力凭证。 二、注意按揭问题 按揭问题主要分两种:一是某些开发商推出零按揭、一成按揭等卖房措施;二是开发商为了尽快售罄,盲目为那些并不具备还贷能力的购房户贷款提供“担保”。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规定按揭比例**高不得超过80%,零按揭、一成按揭不过是开发商将合同上的房价提高,虚报给银行。对购房者来说,虽然暂时少付了房款,但合同金额的增高意味着要承担更高的房屋契税、维修基金、保险费等与房屋总价直接有关的费用,得不偿失。 三、注意合同签订的补充条款问题 一般情况下,购房合同是经政府部门审查过的格式合同,但很多开发商都会要求在购房合同上空白的地方签订补充条款,或在购房合同之外签补充协议,以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损害购房者利益。 防范措施: 看清楚补充协议的条款,特别是免除开发商义务,削减业主权利的条款,遇到空白处应填上对自己权益有利的内容。 四、注意房屋配套设施问题 很多房子都是预售的期房,房屋的规划和配套基本都是看开发商的设计图和规划图。但是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为了节省成本从而实现利润**大化,到实际交房时,不少规划都变成了空的,配套设施要么没有,要么质量和数量大缩水。 防范措施:购房者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如开发商提供免费交通车,能长期免费吗?二是调查教育设施是否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三是看周围是否有替换的配套设施。 五、购买期房时注意开发商证照问题 因所购买房屋是预售的期房,购房者对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就应该尤其注意,这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础和根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防范措施: 审查开发商能否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对预售许可证上所载明的内容进行审查,看自己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座落在预售许可证所载明的预售房屋范围;去房管部门或登陆房管部门网站对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防止开发商弄虚作假。 六、注意所购房屋是否已经抵押 实践中许多购房者在买房后发现所买的房屋或土地使用权已经在银行进行了抵押,导致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甚至房屋被银行优先受偿,而此时如果开发商卷款逃跑,购房者将血本无归。 防范措施: 选择有实力的口碑较好的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并向土地登记部门、房管部门查询土地或房屋是否已经设定抵押,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要及时备案。 七、交房时注意要求开发商提供“三书一证一表” “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三书一证一表”齐全是楼房质量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记,是开发商交房的必要条件,业主一旦签了有关收楼文件,就视为对房屋质量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