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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淄博贷款买房有哪些政策 公积金有哪些优惠

132****9120 | 2016-07-05 10: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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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6****6183

    2015年国家五次降息,对于房奴们来说,2016年1月起还款额就会有所变动。而对于准备买房的购房者来说,目前淄博的贷款政策是怎样的呢?公积金和商贷又有何不同? 1. 商贷利率降幅高达20% 2015年央行连续降息5次,五年期以上商贷基准利率从年初的6.15%一路下探至4.9%,降幅高达20%。经过多次调整,可以想见,2016年起很多买房朋友的房贷利率将迎来大幅度降低,买的越早这次降得越多。 不过,对于采用等额本息还款的客户,2016年1月份月供可能会跟之前之后的月份都不一样。比如2016年1月10日为还贷日,对于2015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的利息要按照2015年计算,2016年1月1日至1月10日的则按照新利率计算。到了2月份,一切就正常起来了。 2. 公积金贷款惠民政策多 2015年11月14日,淄博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自2015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14日,淄博市将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其中公积金贷款额度**高调整为50万元,**低**比例由30%降低至20%。 总结来说,目前淄博公积金“新政”具体有哪些惠民政策? ■额度提高:公积金贷款**高额度调整为50万 ■年限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长30年 ■条件放宽:职工所在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职工本人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就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种类丰富:淄博市将开展合力贷款、推进异地贷款、完善商转公贷款、推动组合贷款 ■提取放宽:公积金将可支付物业费;符合相关条件购房时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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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2015年4月3日,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款比例下调,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低**款比例由原来的30%调整为20%;二套房**低**款比例则由原来的60%降为30%。 2015年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款比例。 2015年4月7日,珠海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珠海接到《通知》后立即执行新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款比例自2015年4月3日起下调: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低**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低**款比例由原来的60%降为30%。 此次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款比例将会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作用,把住房公积金用足用好。 为满足广大购房职工贷款需求,目前,珠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已增至12家,除了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外,华润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等也均开展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购房市民可在上述任意一家银行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由于开展了一系列人性化高效快捷服务,在申请资料齐全情况下,市公积金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审批手续,委托贷款银行在房产抵押登记当日即可发放贷款,无需轮候。 截至2015年2月,珠海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1568笔,发放个人贷款98亿元。其中,2015年1月至2月,新增住房公积金贷款4.08亿元,同比增长104%;新增贷款1665户,同比增长92%。

  • 2015年政策氛围宽松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对于大多数购房者而言,2015年尤其这个冬天,恰恰是购房的好时机。 年后需求大量释放,购房竞争激烈 大部分客户年前的想法是观望,等到年后,看政府会不会出手调控,希望有更好更便宜的房子出现,等种种假想。所以大量需求压制到年后,造成年后市场井 喷,导致购房竞争激烈。若在市场井喷的情况下买房,不但是房价更高,房源选择机会更少。因此可以说,年前房价相对是处于低点,而且选择余地大。 年前房价趋于稳定,年后涨幅大 依照近几年一线城市房价走势,年后涨幅平均在5%以上,有的甚至达到10%以上,而且每年3月涨幅较大,看看今年的深圳就知道了,主要原因就是:年前观望需求积压,年后释放市场井喷。 年前购买房源多,可挑选余地大 一般在年底有部分人员因工作繁忙,会把看房、买房推至年后,这样无形中会减少需求竞争,为节前入手购房者制造良机,可选房源较多了,能更好的进行对比筛选,自然能选到优质称心的房子。一句话“节前客选房,节后房挑客”。 年前出售的业主急于变现,好议价 年前不想卖的业主基本都等年后三四月份 出手了,因为那时客户需求旺盛,对业主有利;想卖房的业主都是缺钱急于变现,买房议价空间大,对客户有利。年底这种现象在平时很难得,若到年后再买,供不 应求,“僧多粥少”,无形中增加很多成本。不如,借着业主急于变现,乘机而入,是个明智的选择。一句话“买房赶早不赶晚,早买早享受”。 年前贷款相对容易,利率低享优惠 银行每年1月开始放贷,额度相对多一些,年前贷款比较容易。尽管银行陆续取消首套优惠,但年前买房还是有机会获得银行贷款的优惠政策,一般到2月底各大银行都停办优惠,大多数会按基准利率执行,比如贷款100万25年利息相差近20万,这可不是个小数目,一个家庭一年两年的收入。

  • 士兵住房公积金借款处理办法规定,士兵住房公积金从2015年8月1日起可以用公积金购买产品房,按照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借贷份额,一般不得超过40万元;购房地人民政府规定,借款限额超过40万的,借款期限不超过65年,我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住房公积金借贷处理业务,参照本办法执行。现役战士(必要为军官)也可以借钱买房,但必须出具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现役军官证方。一般要求月供不超过收入的50%。

  • 首次购房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购房者必须年满18周岁;2、所购买的房子必须是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房;3、购房者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但如果是与父母一起购买、按照房改政策购买、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对于首次购房的界定:对于首次购房的界定,也有明确规定。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是来源于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的、都属于首次购房。都可以依法享受到国家首次购房优惠政策。而对于首次购房信息的查询,必须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提供本人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本人不能亲自查询,可以交由委托人全权代理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首次购房优惠政策:1、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享受契税利率下调到1%。2、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3、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低**款比例调整为20%。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5、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个人不负担营业税。6、免收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记费,以及买卖存量房的住房转让手续费。国家对于首次购房优惠政策的调控一直在进行中,间接地调整了房地产市场交易,同时也给首次置业的朋友带来了福利。如果您是首次购房,请一定先了解清楚首次购房优惠政策,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轻轻松松享受该有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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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4月21日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调整,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低**款比例由30%降至2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低**比例仍按30%执行。 首套房公积金**从3成降到2成 2015年4月21日之前,南京执行的是2014年11月南京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也就是说,当时首套房和满足条件的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都是规定为**低3成。 2015年3月30日,央行曾发文——二套房商贷**款比例降至4成;公积金首套房**降至2成,公积金贷款结清二套房**降至3成。此次政策调整,也是南京对此发文的落地,南京也相应将去年起执行的公积金首套房贷款**低**款比例从30%调整为20%。 二套房公积金**仍为3成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方面,原先南京**为6成,2014年11月政策调整为降到3成,不过条件是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南京市的平均水平(目前为32平方米),也就是说一个三口之家打算换房并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原住房的面积不能超过96平方米。 不过新规还规定,购买二套房时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仍要上浮1.1倍,贷款额度上也没有变化,个人**高可贷30万元,家庭合计**高为60万元。 公积金中心贷款问题解答: 问:我们夫妻婚前各自用公积金贷过款,对方名下房产已转让。现在婚后我们再买房,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答:一个家庭**多贷两次公积金,现在的情况不能再贷款了。 问:夫妻二人都曾提取过两次公积金,购买过两套住房,后出售其中一套。现夫妻二人名下只有一套住房,若再购买一套住房,是否可以在买房后一年内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后期是否可以利用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前两次购房时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现再次购房时是否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答:在南京购买二套房购房一年内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可以偿还商业贷款,一次贷款全部还清后,首套房面积按你这个家庭计算小于96平方米或者人均小于32平方米,购买二套房可以申请公积金二次贷款。 问:我2008年在南京购买的一套商品房,是首套房,能否转为公积金贷款? 答: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目前商业贷款不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但是公积金可以帮还商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