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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什么材料?

148****2834 | 2017-02-15 14:02:08

已有4个回答

  • 154****3200

    按照申请、登记、公示、审批的办法,分批次批准购买经济适用房。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如实填写《南京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3、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4、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5、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
    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

    查看全文↓ 2017-02-15 14:10:07
  • 134****0109

    在本市实际居住的一对夫妇为一个申购家庭(含单亲家庭),且至少其中一方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已满2年;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市政府公布的本市当年**低工资标准以下(南京规定1000元);家庭人均住房的使用面积在当年规定的**低标准面积(南京15平方米)以下。

    其中,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收入的人口:1、与申购家庭夫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下列人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人口:1、共同居住的他处无住房的近亲属及其家庭成员;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4、原同户籍的劳教或服刑人员。

    查看全文↓ 2017-02-15 14:09:22
  • 148****6896

    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含成员卡、登记卡)、房产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婚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接受审验。

    行政审批程序
    1、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进行下年度经济适用房预登记;
    2、上年度已预登记的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购经济适用房申请,并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3、街道办事处对接到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其居住地进行为期15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签署审查意见并鉴章后,转报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4、区规划建设局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鉴章,返回街道办事处;
    5、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领取已通过复审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并持上述材料到市房管局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申领《准购资格认定单》。

    查看全文↓ 2017-02-15 14:04:53
  • 147****5077

    经济适用房资格行政审批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4万元以下(含4万元);
    2、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本市五城区正住户口,其中申请人必须取得高新区正住户口三年或三年以上;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
    4、将原有自有产权住房交由市住房储备核心计价回购。

    查看全文↓ 2017-02-15 14:03:45

相关问题

  • 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常住户口满一年);中低收入家庭;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 1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不含别墅、高级公寓、外销住宅)建设的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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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几下几点:1.本地户口,2.家庭收放,3.住房面积,4.其他政策。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有申请、初审、复审、备案等多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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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的条件是以下的这几点:1、申请人本人或者是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而且在户口所在地已经居住满三年的时间。2、申请人的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简单来说,居住在经济适用房当中的人必须要有合法的关系。3、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经济适用房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4、申请人的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人均可支配收入与财产不能够高于所在城市设立的最低限额。所谓的经济适用房,因为属于政策性的用房,所以购房人在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之后,只能够一定的产权,是不会拥有完整产权的,而且居住不满5年不能够直接上市交易,因为种种原因需要转让经济适用房,会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且考虑折旧等因素后进行回购。

  •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几个流程:1、申请人带上户口簿个人的身份证以及其他的资料,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申购表。2、在进行申请的时候,除了要提供相关的资料之外,还需要提供预先审批过的申请表,交由街道办和镇政府进行初审,初审结束之后会在社区进行公示。3、由相关的部门对于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复核,并且评分,看购房人是否具备有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资格。4、经复核符合申购资格的会在相关的网站上把资料进行公示。5、按照所评的分数高低进行排队购房,一般是以摇号的方式来确定轮候的顺序。6、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7、选择买房或继续轮候。每个地区的要求可能会有一些出入,具体还是要以当地住建局的部门规定为准,在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可以提前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 北京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是,北京3人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须不超45,300元,同时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以下。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购流程1.领取北京经济适用房认购申请表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的、无房户的或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填写。这些表格都可以找开发商拿,也可自己到网站上下载。2.填写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填写北京经济适用房审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审定家庭收入,此表交申请人及其夫妇地点单位分别批准盖印,没有单位的由户口地点地街道服务处批准盖印。3.核定申请经济适用房总额申请人夫妻两边地点单位或街道服务处应按北京文件第七条划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表核定、审批表或考核表上批准盖印,并注明购房家庭**高购房标准。4.北京经济适用房登记备案到北京市房地交易中心的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置登记和存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妻两边地点单元或街道服务处批准盖印后的审定表、审批表或考核表,加上夫妻两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5.等候北京经济适用房名单公示北京经济适用房认购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产地产交易中心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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