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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产权到期之后怎么办呢?

152****8959 | 2017-02-22 15:23:08

已有3个回答

  • 148****7447

    物权法已经出台,产权到期后房屋可以继续使用,但是要缴纳一定的出让金,具体如何缴纳,细则现在暂时未出台,没有明确规定。还在商讨中。 希望对你有帮助

    查看全文↓ 2017-02-22 15:26:30
  • 144****5828

    可以继续使用,但是需要额外缴纳部分税费,这个税费究竟多说,现在还没有明文规定的!

    查看全文↓ 2017-02-22 15:26:07
  • 138****7882

    到期后补增值税是可以续租的·

    查看全文↓ 2017-02-22 15:23:25

相关问题

  • 房子40年产权 40年之后到期自动续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如下: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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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0年产权到期之后需要延长土地的使用期限,大多数40年产权的房子都属于商业用地或者是工业用地,也就是我们经常购买的公寓或者是商住两用房,需要由房屋的业主联名提出续期补交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后,交由国家进行审批,如果根据当时的规划需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以及土地上的建筑物,会给予相应的补偿。需要注意的是提出续期需要提前一年的时间。不同的土地性质在到期之后会有一定的差别,如果是普通住宅用地会自动进行续期,在当时的规划条件之下,如果没有计划收回土地、土地上建筑物,所有产权人只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进行居住。而且大多数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会低于同类土地出让金的价格,可以理解成为按照成本价缴纳差额。所以为了日常居住的话,还是尽可能的选择70年产权的房子。

  • 1、40年产权房跟小产权没有关系,凡是被冠称为小产权的,都是违法的,是某些乡村大队或者产业园区用国家不允许出售的土地按住宅出售给用户的,是没有合法房产证的。40年产权房是大产权,是有合法销售手续的,住户也能取得合法产权证。  2、国家为什么会有40、50、70年产权房的区别呢,这是由土地功能划分决定的,就是说,国家先规划好某块地,到底是做住宅用还是盖商场,还是盖写字楼,这是政府先确定好的,然后把这块地放到土地交易市场,卖给开发商。而根据目前国家规定,规划成住宅的地都是70年产权,规划成写字楼和酒店就50年,规划成商场的话是40年。  所以,开发商在拿地的时候,就决定他拿的地是多少年年限。拿到商场地块,就是40年年限,拿到写字楼地块,就是50年年限。  但为什么写字楼和商场能被开发商当做住宅来卖呢?这是因为我国住宅市场比较火爆,很多开发商看到住宅卖得好,就把自己手里的商场或者写字楼地块擅自修改建筑标准,按照住宅的模样和功能来建,然后充作住宅卖给购房者,购房者拿到手里房产证之后,就能看到自己买的到底是什么了,房产证不会骗人,上面是商场就是商场,是公建就是公建,是酒店就是酒店。  这也就是,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4、50年产权房子不能落户的原因,因为它根本不是住宅,当然不能落户。  3、为什么买40年产权房的人会小心许多?  这个问题答案有几个方面,第一,40年产权房子很有可能是水电费都是按商用标准收取,也就是说,可能比民宅多上一倍。这牵扯到居住成本,购房人不能不小心,有个别项目能做到民用标准,也是因为跟政府关系好,或者背景雄厚。而且在规划中,这种房子没有燃气,除非开发商有特硬的背景,否则很难见到燃气。  第二,40年产权房不能落户,这对有孩子上学需要或者落户需要的购房者来说,不能不考虑。  第三,40年产权房物业费高。  第四,40年产权房,很多格局是一梯好几十户,这是为了应付政府规划,你想,如果把个商场改造成住宅的话,难免会一层N多户,这样的话,虽然面积和民宅相等,但密度太高,居住氛围和品质就下降了。  第五,40年产权房使用率低,一般民宅面积使用率能达到80%,而40年产权房因为公摊大,使用率能达到65%就不错了。  4、为何商业产权房均价低于住宅呢?  你说的赔率的事我不清楚,但假定赔率的事是真的,那么,这个赔率也跟房屋价值并不完全成正比。  如果是正常商业,就是说严格按照规划建造的,不存在开发商私自修改规划的情况,那么,房屋价值比较纯粹,就是商业和投资价值,你也可以按照纯商业或者纯写字楼的价值去衡量它。比如国贸三期,金融街,现在租金和写字楼价格都在一路上涨,比住宅只高不低。  但是,你说的这种40年产权的商业房是被改成住宅的,也就是说,它产权性质为商业,却实际承担住宅的功能。是属于挂羊头卖狗肉的类型。按商业看呢,它面积偏小,办公功能大部分缺失,不如人家真正的写字楼,作为住宅看呢,他又有我刚才在第3点说的5大问题,居住功能也有很大缺失。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该房屋在市场上的保值增值。我就曾经见过人家同样花100万,宁可买80年代盖的老房子,也不愿意买2000年以后盖的商住房,就为了燃气问题。  5、如果国家收回土地,赔偿的话,不管赔率是多少,都只可能按照当时的价格,不可能按照你购置时候的价格,在通货膨胀这么严重的情况下,如果按照你购置时价格赔,估计很多人要暴动了,不过你说的这种赔偿方案目前还没有出台,也没有相关具体规定,目前都是民间的瞎猜。  6、如果产权人死亡,而此房屋已经超过40年产权,但有续约的,该房屋是否也是遗产的一部分,参与遗产继承。这个理论上讲是成立的,因为你拥有它的产权,产权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具体实施政策还未出台。  7、40年产权房到期后,需要交纳多少钱,为所谓的续约?  这个我也很想知道,但并没有政策出台。不过中介有些说法可以借鉴,就是交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可能比住宅高一点,但他们这么说是不完全的,主要为了推销房子,国家还没有完善的条文。不过应该不用太过担心,那么多买商业房当住宅的人呢,到时候国家肯定会给一个说得过去的续约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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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70年产权房和40年产权房的价格无法直接换算,主要还看房子位置、配套等综合因素,如果40年产权房,在稀缺地段,也是可以很高价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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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继续使用,但是需要额外缴纳部分税费,这个税费究竟多说,现在还没有明文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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