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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房产需要多少钱?有什么手续?

135****7179 | 2017-03-11 09:15:36

已有4个回答

  • 157****8565

    房产公证费用需多少
    1.证明股票、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较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2.证明财产继承、赠与的,按接受人收取金额总数收费:
    (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较低收费10元;
    (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3.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国籍、经历、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的,收费10元。
    4.证明担保书、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5.证明遗赠抚养协议的真实性,收费10~50元。
    6.证明印鉴属实,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查看全文↓ 2017-03-11 09:17:28
  • 133****4234

    房产公证需要带什么手续和证件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包括:如果是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如果是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如果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如果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如果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如果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6.公证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7.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有关的申请表格。接着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人员会核对有关信息,这时当事人需要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较后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查看全文↓ 2017-03-11 09:17:10
  • 131****2600

    房产过户公证需要多少费用
    1、公证收费包括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以及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是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2、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3、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中第二条:司法部门中有相关的规定。
    房产公证是一项常见的公证业务,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产委托书公证、涉及房产的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

    查看全文↓ 2017-03-11 09:16:51
  • 133****4585

    房产过户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要将一方财产在婚前登记在双方名下,办理财产只是办理过户的一个前置程序而已,按照目前的税务处理方式,这种过户要交纳大约20左右的税收,建议还是结婚登记办理完毕以后再过户。
    如果非要婚前公证过户,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需要双方均携带相应的证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房产证、赠与协议等),当着公证员的面办理公证手续,具体的文件资料则要咨询公证处。
    1、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必须办理公证,然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
    4、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与司法公证机关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本地其他房产事项必须公证的规定;
    5、有关办理公证和房产登记的程序事宜。

    查看全文↓ 2017-03-11 09:16:26

相关问题

  • 房产公证流程是什么?1、当事人准备材料①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②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等;③双方草拟好的协议书。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2、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双方携带相关材料,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提示:房产公证需要双方亲自到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不会被受理。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协议书上签名不同用途的房产公证,收取的费用是不同的: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 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 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 01%。2、证明用于职工公积金贷款的个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件收费100元。3、证明用于组合贷款的个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件收费150元。4、证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 婚前财产约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5、证明房屋动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6、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如继承权公证、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赠与合同公证、受赠或受退赠书公证等:按受益额的2%收取,低收取200元。注意:不同地区收费标准可能会存在差异,具体费用高低需要以地方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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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第二步: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第三步: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第四步: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关键提示: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公证费用:1、证明股票、房屋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2、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人收金额总数收费:(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低收费10元;(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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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第二步: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第三步: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第四步: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关键提示: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公证费用:1、证明股票、房屋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2、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人收金额总数收费:(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低收费10元;(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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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公证费用需多少1.证明股票、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较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2.证明财产继承、赠与的,按接受人收取金额总数收费:(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较低收费10元;(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3.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国籍、经历、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的,收费10元。4.证明担保书、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5.证明遗赠抚养协议的真实性,收费10~50元。6.证明印鉴属实,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房产公证需要带什么手续和证件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包括:如果是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如果是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2.如果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3.如果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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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作者系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类住宅”乱象反映了一些地方政府基于短期GDP、税收及区域发展外在形象等考虑,注重发展工商业。而存量工商业用地主体也想实施“工(商)改住”,却既不愿做配套、也不愿补缴土地出让金,遂屡屡打擦边球。因此,在严厉打击“类住宅”的同时,更要改变供地激励,调整土地供应结构。楼市调控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密集,短短1个月,30多个城市密集、高效率地出台调控政策,覆盖一二三四线城市。限购限贷从住宅扩大到非住宅,调控手段也扩大到限制离婚购房、企业购房、交易对象等,限制学区房、异常形态房屋(例如车库)炒作。即便投资资金会找漏洞钻,也相信调控利剑会第一时间亮出,并堵住漏洞。调控频度和力度不断“加码”,源于不断抬头的投机炒作,甚至哪个城市没有被限购,哪个城市就出现抢在限购出台前买房的炒作现象。投机炒作抬头和扩大,或将使去年10月以来本已稳定的楼市再次火热和泡沫吹大。3月26日,北京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提出打击酒店式公寓等“商住类”投资的9条意见。这不是北京第一次打击“商住类”投资,2015年在通州“副中心”规划还未落地时,闻风而动的投资客便潮水般涌向通州,当年“酒店式公寓”成交面积相当于2014年的1.7倍,价格上涨12%。2016年,北京强化了住宅限购限贷,投资资金大规模涌入“类住宅”市场。全年北京普通住宅成交50462套,酒店式公寓成交62844套,居然超过了普通住宅成交。今年前两个月,北京酒店式公寓销售均价为每平方米45399元,比2016年全年销售均价上涨了52.5%,而同期普通住宅每平方米37967元。“类住宅”火爆,是当前楼市投机炒作泛滥,资金见缝插针的缩影。“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办公”等“类住宅”,原是针对短期商务旅行人士,在城市商业或商务中心开发的“宜居宜商”建筑。多年以来,这类房屋仅作为住宅的补充,年度供应和销售均不足住宅的十分之一。近年来,随着热点城市强化住宅限购,资金遂开始涌向不限购的“类住宅”。当然,被限购和高房价挤出的需求,也是“类住宅”变得如此吃香的原因。深圳近期70%的新推盘为“类住宅”。“类住宅”销售突然放大,京沪深表现**为突出。2016年,北京“类住宅”销售面积增长196%,销售套数首次超过住宅,占商品房成交总数的60.1%。2004年,深圳“类住宅”在商品房成交中仅占比4.5%,2015年升至11.5%,2016年升至17.8%,近10年销售价格年均涨幅达到16.1%。2016年,上海“类住宅”成交27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45%,销售均价达2.57万,同比增长23%,在售“类住宅”楼盘消化周期仅5.3个月。不能否认,住宅价格高企的背景下,“类住宅”确实发挥了补充住宅供应不足、缓解房价高企的功效。对非户籍人群,“类住宅”或许是他们在大城市实现“住房梦”的唯一途径。同时,“类住宅”整体均价明显低于同区域商品住房,也迎合非户籍人群收入现状。而且,“类住宅”增加了低租金房屋的供应规模。此外,这事实上也是规划管制与市场突破管制的结果。大城市住宅用地需求**大,但由于土地用途管制、片区规划限制,加上各区都要发展短期税收和GDP贡献大的工商业,造成一边是住宅需求不足,另一边是商业办公、工业严重过剩。结果就是,开发商打擦边球,开发“类住宅”。由于住宅销售更能赚钱、更快回笼资金,更易于让土地卖个好价钱,地方政府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于是,在规划报建审批阶段,让**小分割单元面积报小一点,便于以后的切割改造。批后监管也存在问题,上下左右切割成小单元,而且煤气管道、卫生间、外挂空调接入都预留了接口,所有这些都是监管漏洞。从实际调研看,“类住宅”违反了土地用途管制、城市分区规划,造成城市生活和生产功能区混杂穿插,用地效率降低、久治不愈的“城市病”越来越突出。而且,“类住宅”大行其道,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的空间分割,也让消防和安全形势愈加严峻。更重要的是,“类住宅”基本上迎合楼市投资需求、投机炒作,缺乏教育、医疗配套,不仅浪费土地资源,且导致楼市投资氛围恶化,更导致投资需求潜藏和隐性化,让楼市和金融风险隐蔽,恶化了系统性风险。同时,这也导致区域开发的“房地产化”趋势,资金严重“脱实入虚”。2015年以来,北京和上海均发布政策抑制“类住宅”蔓延,如暂停网上签约等。此次,北京出台的政策,从设计报建、交易和再交易对象、银行贷款、中介代理等各个环节,全面堵死了“类住宅”作为投资增值资产的生存空间与变现渠道,促其全面回归商业办公楼的原有功能。全面封堵,短期内确实会起到抑制投机炒作的功效。但我们更该反思“类住宅”火热背后的问题。环视国内外,城市土地供应的弹性都很小,在人口向大城市迁徙的大趋势下,大城市土地供应弹性更小。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来,多次强调大城市增加供地,但从反馈的信息看,增加供地确实很难,关键在于盘活低效闲置的存量土地难度高。一方面,“类住宅”反映供地不合理,大城市40%至50%的存量用地在工商业上,住宅用地普遍不足20%,而欧美那些大城市的比例刚好反过来。“类住宅”乱象也反映了一些地方政府基于短期GDP、税收及区域发展外在形象等考虑,特别注重发展工商业。而存量工商业用地主体也想实施“工(商)改住”,却既不愿做配套、也不愿补缴土地出让金,近年来屡屡开始打擦边球,向“类住宅”寻找盘活途径。因此,在严厉打击“类住宅”的同时,更要改变供地激励,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大城市产业结构升级较快,新增用地要向住宅倾斜,加快盘活存量土地,特别是低效闲置的工商业用地,并同步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来源:上海证券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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