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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158****2377 | 2017-04-21 12:03:04

已有3个回答

  • 134****8072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相关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预售契约、购房发票、银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房租发票、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等等各件条件下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公积金一般需要手续有(各地区会有差别):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借款人家庭经济收入证明。
      3、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4、自筹资金的金额、来源及证明。
      5、购买住房的提供符合规定的住房购买合同或协议;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和土地使用证(均为原件)
      6、抵押物或物质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的身份和资信证明。
      7、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查看全文↓ 2017-04-21 12:14:48
  • 131****7529

    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集中审批功能于2013年9月26日全面上线后,职工购买本市自住住房、资料已经在银行网点前台录入扫描系统并成功办理过提取业务、距离上次提取到账180天的,在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且不发生提取信息变更的情况下,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提交提取申请。
    网上提取方法:
    1.提取流程
    (1)点击“归集业务”-〉“公积金提取申请”进入提取申请界面;
    (2)点击“申请”进入申请列表界面;
    (3)在提取申请列表界面,选择申请提取的房屋,点击后面的“选择”进入办理须知界面;
    (4)阅读须知无异议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公积金提取申请界面;
    (5)认真核对房屋提取信息无误后,录入拟提取金额,点击“保存”、“提交”, 该提取申请将上传到中心审批后台。
    2.提取结果
    中心将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职工,职工也可在“归集业务”目录下“公积金提取申请”中查询审核状态、审批意见

    查看全文↓ 2017-04-21 12:07:32
  • 152****7567

    广州住房公积金预约提取步骤:
      一、登录
    首先打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http://www.gzgjj.gov.cn/web/ ,然后找到网页右边【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版块;
    然后登录,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登录分为个人公积金账号登录和证件号登入两种。当用户登录到网上办事大厅时,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或“证件号+姓名”、正确的密码和验证码后,即可进行查询和相关业务操作。
    二、申请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积金提取预登记,提交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应提取资料,通过审批后持与上传资料相符的提取材料(首次提取的提供原件+复印件,非首次提取的提供原件)到选定的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1、点击“归集业务”-〉“公积金提取申请”进入提取申请界面;
    2、点击“公积金提取申请”-〉“增加”,选择是否首次提取,首次提取的,选择提取原因,填写相应申请资料并按规定格式上传电子版的提取材料;非首次提取的,输入“提取记录单编号”;点击“下一步”,补全并修改相应提取信息,无需再次上传资料;
    3、点击“保存”返回公积金提取申请界面,此时信息尚未提交,可以对保存成功后的记录进行修改申请、删除申请等操作,若要修改信息,点击“修改申请”,进行信息修改,若要删除信息,点击“删除申请”,可删除保存的提取申请。

    查看全文↓ 2017-04-21 12:04:30

相关问题

  •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二)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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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提高:广州市房改办相关负责人近天透露,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缴存比例有望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有望在现行16万元的**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大幅度上浮,具体的标准要经市房改领导小组讨论研究之后才能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也可能在目前7%的基础上有所调高。目前正在调研中,**后要经过市房改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后方能公布。目前公积金的缴交比例确实存在不合理的问题,有的效益好的企业缴交的比例高达20%,有的企业缴交的比例是7%—8%,而有的困难企业干脆就停止缴存了。广州市房改办表示,截至6月底,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额近130亿元,贷出去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28亿元左右,支取的有近42亿元,还有近80亿元的余额有待市场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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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2013年8月1日后持购房合同(未明确产权份额)办理首次提取手续,之后为该套房屋办理了房产证并持房产证来提取时,房产证中明确了产权份额的,无论产权人是否是夫妻关系,个人可提取额度都按产权份额分别计算。职工以按揭方式申请提取的,需按照新通知的内容提取完购房本金后,再申请提取利息,利息额也需要按通知内容进行划分。银行出具的还款清单没有加盖银行章,也可作为还款凭证提交,业务网点审核时应结合相应的查询系统中的还款金额进行审核。 2013年8月1日前去网点以按揭购房条件办理了首次提取手续的职工,可提取总额中未给予合计贷款总利息,可以申请更正提取额度,需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及按揭合同原件到原受理网点申请更正可提取额度。同一套房产,某一产权人在2013年8月1日前已办理了提取手续,另一产权人在8月1日后首次申请提取的,申请的时间按经办网点收到且符合办理提取手续条件的该套房屋的资料之日起计算(包括职工在网上上传提取申请预登记及异地购房通过网点上报中心后台),按原操作方法计算予以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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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的是你把资料准备齐,**好是去公积金那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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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要是两个月前刚提过现在提就没戏了,除非销户,你又没有死亡又没有退休是不会给你销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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