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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有多久吗?

135****7963 | 2017-06-12 16:14:36

已有2个回答

  • 137****2111

    一般是70年!

    查看全文↓ 2017-06-12 22:02:57
  • 137****0869

    之前有些地方是50年,现在基本上都是78年了

    查看全文↓ 2017-06-12 16: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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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一、不动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其中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有期限的。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按照法律规定,包含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其中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房屋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房屋所有权。注明以后,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也使交易更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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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房的土地**高使用年限70年,但40年50年的都有,时间从开发商取得土地时算起。目前国家对使用期满的土地只有指导性的意见,可以自动延续,付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这次物权法草案的起草人透露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在到底付多少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上,明确了国不与民争利的原则。 按国内的制度规定,土地是国家所有,企业及个人仅有土地的使用权。 商业用地**高年限是40年 住宅用地**高年限是70年 综合用地**高年限是50年 政府去年出台规定,房地产开发商拿到土地1年内未及时动工开发,则政府将无偿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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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规定的房屋各项保修规定及年限:1、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2、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低保修期限为:(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5)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6)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屋保修期的起算点(1)房屋保修期是指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后,对业主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2)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房屋保修的起算年限从交付之日起计算。超过保修期限的房屋质量维修问题超过保修期限的房屋需要维修的,要根据该房屋的产权性质来判断。(1)如果发生在单个业主家中的,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业主可以自行聘请维修人员或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特约服务来对其进行维修,当然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2)如果发生在房屋的共有部分,亦可要求物业公司对其进行维修,费用则应由关联业主按各自拥有的权属份额共同承担;(3)如果共有部分或者公共设施、设备需要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的,经业主大会依法通过,可以启动物业维修专项基金来进行。房屋维修与物业服务费用的关系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而物业服务成本通常包括以下9项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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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证没有期限,是永久归属集体所有的,只要你是集体内的一员,集体同意你使用该土地,那么你就可以一直使用,直到集体不同意你使用该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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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依据土地使用性质的不同其使用权年限也是不一样的。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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