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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的维修基金是多少

147****0437 | 2017-12-21 17:36:34

已有3个回答

  • 141****2447

    商铺的话有电梯无电梯收费也不一样

    查看全文↓ 2017-12-21 17:37:23
  • 135****4874

    正常应收房总价的2%-3%,各地可要据自身情况,自行调控.但一般都不会超过这个数字.
    有些地方是按多少钱一平方算.肯定是低于我说的2%-3%标准.

    查看全文↓ 2017-12-21 17:37:10
  • 137****1758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查看全文↓ 2017-12-21 17:36:56

相关问题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1.5%;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根据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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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铺的维修基金通常应收房总价的2%-3%左右,而且各地的价格是不一样的。但一般都不会超过这个区间,而且有些地方是按多少钱一平方算,那有就会低于2%-3%标准。维修基金主要是用来日后商铺出现质量问题,用于维修时所消耗的资金。通常情况下,在商铺进行销售时,商铺购买者往往与售房单位签订有关商铺维修基金交缴的约定,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商铺维修基金属全体小区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而且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收取的,也是根据相关的地方法规来制定的,在使用上,也规定了业主委员会要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和剩余情况,让每家每户都能知道,维修基金的具体用途以及支出的情况。

  • 商品房销售时,商铺购买者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商铺维修基金交缴约定,商铺购买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商铺维修基金属全体小区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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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销售时,商铺购买者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商铺维修基金交缴约定,商铺购买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商铺维修基金属全体小区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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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销售时,商铺购买者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商铺维修基金交缴约定,商铺购买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商铺维修基金属全体小区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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